刘骠
这个自然不是,但只是相对较难。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所以申请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这是当事人对于生效判决不服的救济途径。但是,是否符合再审,还是要看案件是否具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情形。若是不具有再审情形,即便有这个权利,即便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也不会启动再审程序。
一般来说,原审事实认定错误或法律适用错误是启动再审的主要情形。
另外,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也是救济途径之一。民事诉讼法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若存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错误,可以提出抗诉。
总体来说,一审二审都败诉,若是没有新证据的话,想要启动再审程序,那还是相对较难。
叶律师
你要什么"希望″?翻案?
只要你以法以事实能够证明一、二审判决"确有错误″,翻案不仅仅是有希望,而且是必须达到翻案目的!因为我们是法制社会,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所在,前堤是下决心进行持久战!
你不服判决,证明你有证据证明生效判决"确有错误"(无论是事实认定错误还是适用法律错误):
一、可以依法向作出判决的法院院长申诉,其有责任澄清案情,其认为判决"确有错误",应提交审委会研究决定再审。
二、依法向作出错误判决的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三、依法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这是理论上的,难!难于上青天!)
四、以法以事实(证椐能够证明的事实)证明判决"确有错误″,证明法官以案谋私枉法判案,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依法依事实实名向检察院监委控告,是目前依法维权的捷径!
控告!绝不能让以案谋私的"害群之马"逍遥法外、毫无后顾之忧!
控告!将他们干进牢房的成功案例并不少见!
雪染的风彩1402762541
按照目前的法律体系,一审二审结束,正常的庭审程序就完结了,再扳回胜局,比较渺茫。
为什么这样说呢?
第一个原因,案子经过一审,二审的审查,基本上已经定了盘子,败诉方败诉的原因,要么是本来就应当败(例如人身伤害案件的责任方,总是要赔钱的,通过诉讼确认不赔的很少),要么是可能应当赢,但是缺少支持赢的证据,或者证据有瑕疵(例如借贷纠纷,有借条,但是款项支付过程缺乏足够证据),后边虽然理论上可以通过申请再审或者检察院抗诉来争取,但是原来的问题无法解决,赢的问题仍无法确定。
第二个原因,很少情况属于一二审都有错误,案子本来应当赢,但是判输了。现在的问题是,叫有错误的人承认错误,比叫他们不产生错误要难得多,虽然后边可能另行组成合议庭,但是要纠正自己人的错误,仍然比较难,阻力很大。
所以,一二审都败诉的情况下,如果不是案情重大,自己又有充分证据可以争取一下,其余的多数翻盘希望不大,不建议再做无用功了。
淮北日月升
先说结论,机会和希望肯定是有的。最后看流程。
这个事情,话分两头。先说一头,启动再审和监督程序,是绝对不会可以的。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中,有相关规定。
按照规定启动就是了。这个没有什么过多可讲了。有机会。
再说另外一头。启动再审和监督程序,也是有条件的,比如发现新证据,前期审理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等。这三个方向是根本。
如果只是觉的该赢而没有赢,没有新证据、新发现和违法行为,则要仔细考虑,也可以去试试。
再说一点,千万别总被公关、送礼、关系的什么干扰。最终放在桌面上的才是真正决定输赢的东西。
我一直坚信这一点。希望顺利,达到目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