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2019-1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4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了修订,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改,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财政部的要求,公司将对应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第一大股东晨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鸣控股”)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利率参照市场利率(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晨鸣控股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关联董事陈洪国先生、胡长青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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