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记者从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服务贵州12个农村产业革命,2019年8月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征集了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通过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以及对全省情况的综合协调,省市场监管局共批准立项镇宁自治县蜂糖李种植标准化示范区等32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其中
我市2个项目入选↓↓↓
01
盘州市软籽石榴生产标准化示范区
02
六盘水市生姜栽培标准化示范区
示范区项目建设要求——
一、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应于2020年3月底前向省、市(州)市场监管局上报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围绕项目建设任务书及合同要求,明确各阶段工作开展要求及时限、年度计划、保障机构建设等。
二、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应在2020年6底前围绕示范目标,建立科学合理标准体系框架图及明细表。
三、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应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标准体系制定并发布实施。(如项目升级为国家级项目,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项目建设要求实施)
年度抽查要求——
省市场监管局对2019年立项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每年进行年度检查,抽查依据示范项目任务书、合同、实施方案等,抽查时间暂定每年5-10月份,抽查方式另行安排。
补助资金管理——
本次立项的省级农业标准化项目,省市场监管局每个项目建设周期内补助不低于10万元,本次下达2020年项目建设经费每个3.5万,对于年度抽查不合格的项目省局将下达整改通知,整改仍不合格的省局将停止拨付下一年度工作经费,三年建设周期没有完成示范项目建设的单位,省局将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并追回项目建设经费。鼓励市县配套相应的标准化试点建设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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