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对清远市原副市长贝冰决定逮捕

新华社广州10月26日电(记者詹奕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6日通报称,广东省清远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贝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受贿罪对贝冰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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