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富達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收到重大資產出售第四期(最後一期)交易價款的公告

寧波富達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收到重大資產出售第四期(最後一期)交易價款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724 證券簡稱:寧波富達 公告編號:臨2019-048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寧波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甬國資產[2018]32號《關於寧波富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出售有關事項的批覆》及寧波富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公司重大資產出售方案的議案》等,公司與寧波城旅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城旅公司”)於2018年10月26日簽訂了《寧波富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出售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成交價為3,966,789,700.00元,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年內按成交價的30%、20%、30%、20%分4次付清。詳見公司於2018年10月2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開披露的《寧波富達重大資產出售掛牌結果及簽訂重大資產出售協議的公告》(臨2018-051號)。

根據協議的約定,城旅公司應於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向公司足額支付第四期轉讓價款,即標的資產轉讓價款總額的20%,人民幣793,357,940.00元。根據協議第6條、第8條的規定,雙方於交割完成日,就協議所述過渡期內標的債權的變化情況、交割完成日的標的債權金額及相應的協議履行事宜確認:城旅公司應向公司支付的第四期轉讓價款為人民幣537,551,885.92元。

根據協議的約定,城旅公司在向公司支付上述轉讓價款的同時,應向公司支付剩餘應付未付的轉讓價款(包含該期轉讓價款)自上一期轉讓價款支付之日(含當日)至該期轉讓價款支付之日(不含當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所產生的相應利息,經核算利息金額為人民幣11,859,845.22元。

截至2019年10月25日,公司已收到城旅公司支付的上述第四期轉讓價款及相應利息為人民幣549,411,731.14元,至此公司已收到全部轉讓價款及相應利息。

特此公告。

寧波富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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