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藍玉案之後,給明朝帶來了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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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玉是常遇春的妻弟,在常遇春手下作戰勇猛,常遇春死後,跟隨徐達、傅友德、馮勝徵定西南、漠北有功,展示出了他軍事奇才,洪武二十年取代馮勝,成為大將軍,總領軍事,對明朝建國後武力擴張和靖寧四遠居功至偉,明帝國最後版圖的確定,與他有直接關係,爵位高至國公(涼國公),徐達、常遇春之後,明朝軍界頭號人物就是藍玉。不過藍玉舉止浮躁、居功自傲,朱元璋看不慣,有意壓他,藍玉在朝中奏事,意見幾乎不被採納,他對此有怨言。接下來,錦衣衛指揮蔣瓛舉發藍玉有謀反的企圖,洪武二十六年二月,藍玉被突然下獄,而且迅速結案,藍玉滅族,案件涉及一名公爵、十三名侯爵、二名伯爵,一萬五千人被殺。


發生在洪武年間的重刑大獄,始於洪武十三年的胡惟庸案,十五年發生空印案,然後是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郭桓案發生的同年,朱元璋頒佈《大誥》初編、續編、三編,先後三年,到洪武二十年頒佈《大誥武臣》,僅僅在《大誥》三編,所列凌遲、梟令、誅族者,無慮千百,棄市以下上萬,累計被誅十萬左右,大多數都是官吏。洪武十八年又追胡惟庸黨案,到洪武二十三年達到高潮,洪武二十六年是藍玉案,胡藍兩案株連死者四萬餘人,殺戮非常慘重。

朱元璋通過對官吏保持高壓,經過一個又一個政治案件,坐收一石數鳥之效:澄清吏風、發洩舊怨、抬升帝威、殺雞儆猴。在這些大案裡,朱元璋揪出、打倒明初政界和軍界群體中的功勳。藍玉案或者說明初四大案之後,致使朱元璋死時,明初精英一個都不剩,他要在死前除掉所有威脅子孫後代皇權的各種隱患,對於整個明朝之後的影響主要體現在:

1.虢奪相權,加強皇權;胡惟庸案之後,從體制上廢除丞相制度,設立五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等衙門,分管各類事務,在此基礎上又發展出內閣制度,僅擁有建議權,一切決策均歸皇帝,大大加強了皇權,使得自秦以來的中央集權達到了一個新層次,亦對文官集團的崛起打下基礎。

2.奪取軍權於武將;天下一兵一卒只有皇帝調得動,將領與部隊脫鉤,接受軍事任務後才派到相應部隊,戰事結束,將領交回印信,部隊各回駐地。但也降低了軍隊戰鬥力,再後來的靖難之役中南軍無將可用,戰鬥力低下與此不無關係。

3.冊封親王,拱衛帝室;朱元璋將一切大權歸於自己手中後,過於集權的形勢加大了管理上的難題,因此將諸皇子冊封為藩王,予以一定的權力和軍事力量,對後來燕王篡位埋下了伏筆,也影響了有明一代的宗藩制度設計。

4.強化恐怖統治,錦衣衛等特務機關的建立就是基於極權政治,設立凌駕法律之上的特務體系,有害於正常的國家司法體系,影響整個社會的邪惡風氣,明朝在歷朝歷代的統治中算得上反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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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玉案是明朝開國初明太祖朱元璋時期以謀反罪株連殺戮以藍玉為首的功臣宿將的重大政治案件。

藍玉作為明朝初年的一個武將,戰功卓著,大了很多打仗勝仗,沉痛打擊了元朝的殘餘勢力,為明朝國家的統一和邊疆的安寧做出了重要貢獻,並且得封涼國公。但是爵封國公的藍玉自恃有大功,行為開始暴戾,很多作為皆觸犯明朝的律法,此外他又在皇帝面前有損人臣之禮,令朱元璋心中對藍玉越發感到不滿。

洪武二十六年(1393),明太祖朱元璋藉口涼國公藍玉謀反因藍玉案被株連殺戮者,朱元璋故意將這一事件擴大化,藉機將當時稱之為“藍黨”的開國武將殺戮殆盡,史稱“藍玉案”。

1、通過這種方式,明朝初期的開國功臣被殺戮殆盡,朱元璋大力加強專制主義君主專制、大力加強皇權,使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獲得高度發展。

2、朱元璋殺戮開國武將目的是為了加強皇權、鞏固統治。藍玉案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實現統治的穩固。

3、朱元璋對武將的大肆屠殺在一定時期內削弱了明朝的軍事力量。

4、朱元璋的屠殺行為在朝廷中造成了一種恐怖氛圍,不利於正常的行政和人才的選拔與人用,不利於形成積極穩定的行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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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還是明朝,後來朱允文繼位。朱棣的靖難之役,沒有大將可以抵擋。

不過後來明成祖也是一位傑出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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