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權:法官溫馨做工作 以案說法促案結

河南民權:法官溫馨做工作 以案說法促案結

“咱既然撞傷人家啦,就應該對人家進行賠償,彌補過錯。況且,你們都達成協議了,再不給人家醫療費,到哪都說不過去。”近日,在河南省商丘市民權縣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執行法官謝俊生正溫聲細語地做被執行人安某的思想工作。迫於被拘留的思想壓力,安某最終將1萬元賠償款給付了申請人王某。

2018年12月28日凌晨6時許,安某(女)駕駛小型轎車在民菏公路上行駛。當行駛到大沙河橋上時,因橋面結冰,車輛打滑,不慎將駕駛兩輪電動車逆向行駛的王某(女)撞傷。之後,王某被安某送進了當地醫院住院治療。治療期間,安某為王某墊付醫療費6000元,並進行陪護,悉心照料王某。20多天後,王某痊癒出院。後來,雙方在賠償損失上產生糾紛。王某遂將安某告上民權縣法院。

該院在審理過程中,經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即:扣除被告安某為原告王某墊付的醫療費6000元后,原告王某同意被告安某於2019年10月1日前一次性賠償原告王某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損失共計1萬元。

協議達成後,民權縣法院為雙方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調解書。但讓王某失望的是,安某一直沒有兌現協議承諾。王某無奈,便於10月15日申請強制執行。

王某與被執行人安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轉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謝俊生多次聯繫、傳喚安某,安某都無動於衷。為彰顯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加快辦案進程,縮短辦案週期,經院領導批准,10月23日,謝俊生帶領執行幹警依法對被執行人安某進行了拘傳。

安某被拘傳到案後,謝俊生苦口婆心,耐心細緻地對其明法釋理,敦促其履行法定義務。同時,明確指出,如果執迷不悟,拒不賠償申請人的損失,法院將對其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

懼於法律的震懾,安某最終履行了全部法定義務,得到申請人的諒解。

至此,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案結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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