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醉駕司機撞向一家三口致10歲女童死亡


批捕!醉駕司機撞向一家三口致10歲女童死亡

​​9月20日晚22時48分許,上海黃浦,一輛轎車偏離機動車道駛入非機動車道,從後方撞擊到正在行走的一家三口中的母女,導致10歲女兒當場身亡、母親骨折受傷。經鑑定,駕駛員奚某每毫升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1.52mg/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

10月25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獲悉,奚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該院依法對其批准逮捕。

黃浦區檢察院介紹,犯罪嫌疑人奚某於2019年9月20日晚與同事在上海市海潮路某飯店聚餐,期間喝了六瓶左右啤酒,聚餐至當晚22時許結束。奚某在明知自己飲酒的情況下,駕駛其東南牌小型轎車回家。22時48分許,奚某沿普育東路由南向北行駛時,車輛偏離機動車道駛入非機動車道,從後方撞擊到非機動車道內由南向北行走的一家三口三名行人,後繼續行駛至跨龍路徽寧路路口處停下。

接報後,民警立即趕至現場處置,兩名傷者由120送醫救治。民警到場後發現奚某有酒後駕駛機動車嫌疑,遂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151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之後,司法鑑定結果顯示,奚某每毫升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1.52mg/ml,確屬醉酒駕駛機動車。

本次事故中,10歲女童經搶救無效死亡,其母親受傷。

檢察機關介紹,本案中,受害者一方原本幸福的三口之家遭遇毀滅性打擊;對於肇事司機奚某來說,他原本在上海有穩定職業和固定住所,有母親相依為命,事發後,他的家庭同樣面臨破碎。

本案承辦檢察官滕博文表示,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在道路上駕車違反交通法規,造成重大事故,導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應當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該起事故中的肇事人奚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輛行駛在非機動車道,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和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奚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應承擔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以上責任。

10月25日,黃浦區檢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奚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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