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以上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提高
丧葬补助金增长
还有这些措施
为确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能充分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
聚焦“逐步提高待遇水平”,注重“建立政策长效机制”,因地制宜细化了8项具体政策措施。
养老保险待遇如何确定?
基础养老金标准怎么调整?
具体政策措施
根据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人每人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
明确省级与全国同步提出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
增设3000元缴费档次标准;
对2000元和3000元缴费档次标准,按6.5%的比例给予政府补贴;
将丧葬补助金标准与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挂钩;
对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实行政府代缴最低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费;
实现个人账户保值增值。
据了解,截至目前,云南省共有2367.2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35.32万人领取养老金。
65周岁及以上参保人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由103元调整为108元,丧葬补助金由600元调整为1236元,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实现由政府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来源: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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