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0634-1940XZ3Z0331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table><tbody>标项序号标项名称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10000000医院信息化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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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半年缴纳税收证明及投标单位和被授权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6、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

7、所投设备及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8、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9、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10、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部(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13楼)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请携带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1-4.11中要求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部获取招标文件。

七、 投标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八楼会议室

九、 开标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八楼会议室

十、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相宇、杨新杰

联系电话:0991-4593708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79号

2、采购人名称: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

联系人:麦提托合提?艾肯

联系电话:0903-251250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和田地区财政局

联系人:杜鹏

监督投诉电话:0903-202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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