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的內部組成

關於神聖羅馬帝國的內容,不少人很自然地就會聯想到伏爾泰最著名的那句名言——“

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

不過,這個神聖羅馬帝國,自從公元962年,德意志國王奧托一世加冕稱帝開始,到1806年,最後一位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也是奧地利帝國皇帝的弗朗茨二世,被拿破崙削去了帝位,被迫宣佈辭去神聖羅馬帝國帝位,神聖羅馬帝國解散。

從962到1806,這個帝國已經延續了近900年,也是奇蹟啊。

今天跟大家聊一下她的內部組成。

以下內容由合作作者邊城玫女小姐撰寫。

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的內部組成

神聖羅馬帝國的內部組成,一向以複雜著稱。

玫兒在這兒,簡單為大家介紹下帝國的內部組成。

神聖羅馬帝國簡述

神聖羅馬帝國(962-1806年),由薩克森家族的德意志國王奧托一世建立。

帝國初期為正常的統一國家;但是它在歷史上的的大部分時間,是一個“徒有國家之名”,實際由數百個更小的“公國、侯國、伯國、自治城市、主教國、教會領地”組成的鬆散政治集合體,帝國內的這些政治實體都具有相對獨立的主權。

因此,帝國早期是由擁有實際權力的皇帝來統治,中世紀時演變成僅僅承認神聖羅馬皇帝為最高權威,皇帝需要七大選帝侯選舉而非世襲;在帝國中後期,奧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通過皇室聯姻和金錢賄賂長期壟斷神聖羅馬帝國皇位長達400年之久,奧地利的首都維也納也成為帝國的實際上的首都(神聖羅馬帝國沒有法定首都)。

1806年,神聖羅馬帝國被法蘭西帝國的拿破崙一世強制解散,原本的神聖羅馬皇帝退位並轉移皇位至奧地利帝國。

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的內部組成

帝國的疆域變遷——GIF動圖

帝國名字的演變

843年,查理帝國分裂。東部被稱為東法蘭克王國(拉丁語:Regnum Francorum orientalium)

919年,薩克森公爵捕鳥者亨利被選舉為東法蘭克國王,將國號改為德意志王國(拉丁語:Regnum Teutonicum)

962年,德意志國王奧托一世加冕為羅馬皇帝,建立羅馬帝國(德語:Römische Reich)

1157年,皇帝腓特烈一世在國號前面加上“神聖”,強調其神聖性,反應了他對意大利和羅馬教皇的野心,國號改為神聖羅馬帝國(德語:Heiliges Römisches Reich)

1512年,在科隆的帝國議會後,因為失去了大量非德意志的領地,於是將國號改為德意志民族的神聖羅馬帝國(德語:Heiliges Römisches Reich deutscher Nation)

法國哲學家伏爾泰在1756年的著作《論各民族的精神與風俗·第70章》,談到了這個國名,他諷刺地說:“這個被稱為神聖羅馬帝國的傢伙,既不是神聖的,也不是羅馬的,更不是一個帝國。”

(法語原文:Ce corps qui s'appelait et qui s'appelle encore le saint empire romain n'était en aucune manière ni saint, ni romain, ni empire. )

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的內部組成

開國皇帝奧托一世,亮瞎我的鈦合金狗眼

帝國的王冠組成

所謂帝國,意味著該國的國家元首,頭銜是皇帝,爵位最高級。

既然有皇帝,那麼下面肯定管轄著幾個國王。帝國又擁有哪些王冠呢?

早期的帝國內部,擁有四頂王冠:德意志、意大利、波西米亞、勃艮第。我們也可以看成,帝國是由這四個王國組成:

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的內部組成

1150年組成帝國的四大王國

德意志王國(962年加入):位於今德國、荷蘭、盧森堡、瑞士、列支敦士登、奧地利。前身是843年,查理帝國三分後的東法蘭克王國。此時東法蘭王國境內有四大公國:薩克森(薩克森人)、弗蘭肯(老法蘭克人)、士瓦本(阿勒曼尼人)和巴伐利亞(巴伐利亞人)。919年,薩克森公爵捕鳥者亨利當選為東法蘭國王。他將國號改為德意志王國。936年,捕鳥者亨利的兒子奧托一世即位。951年,奧托一世征服意大利。962年,奧托一世在德意志、意大利兩國基礎上成立神聖羅馬帝國。從此,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兼任德意志與意大利兩國國王,成為定製。直到帝國滅亡,七大選帝侯之美因茨大主教,還是名義上的德意志王國相。

意大利王國(962年加入):位於今意大利北部。前身是568年,倫巴底人建立的倫巴底王國。774年,法蘭克人擊敗倫巴底人,在原地建立了意大利王國,為查理帝國的分封國。843年,查理帝國三分後,中法蘭克王國繼承皇-冠,以意大利為主體,加上洛林與勃艮第。855年,中法蘭克王國再次三分(意大利、洛林與上勃艮第、下勃艮第),意大利王國徹底獨立。但由於意大利的加洛林王室傳承絕嗣,意大利王國迅速衰弱,王位更替頻繁,最終在951年,被德意志國王奧托一世奪取了意大利王冠。962年,奧托一世在德意志、意大利兩國基礎上成立神聖羅馬帝國。從此,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兼任德意志與意大利兩國國王,成為定製。直到帝國滅亡,七大選帝侯之科隆大主教,還是名義上的意大利王國相。

波西米亞王國(1004年加入):位於今捷克。前身是870年,波西米亞人建立的波西米亞公國。隨著波西米亞人的日益壯大,逐漸成為了帝國東北部的邊患。1004年,亞羅米爾為了與哥哥波列斯拉夫三世爭奪波西米亞公爵位,答應將波希米亞成為神聖羅馬帝國藩屬誘使皇帝亨利二世支持。亨利二世也為了永久消除波西米亞人給帝國帶來的威脅,同意將波西米亞公國納入帝國內部。1198年,奧托卡一世從公爵升級為世襲國王。因為他支持多位帝國皇帝的皇位爭奪戰,作為回報,1212年,皇帝腓特烈二世於西西里島發佈金璽詔書:承認波希米亞王位由貴族選舉產生,帝國不加以干涉;波希米亞王國可在帝國範圍之外,享有獨立地位,自鑄貨幣,有權任命主教,並且在帝國境內三百多個大小諸候國中,波希米亞居有首席地位。1437年開始,哈布斯堡家族奪得波西米亞王冠,並在1526年世襲此頭銜,這意味著帝國皇帝身兼了第四頂王冠(實際上是第三頂,因為勃艮第王冠已被撤銷)。

勃艮第王國(1032年加入):位於今天的法國東南部、瑞士西部、意大利西北部。前身是855年,從中法蘭克王國分出來的上、下勃艮第王國(下勃艮第王國又名普羅旺斯王國)。933年,上勃艮第王國吞併下勃艮第王國後,又稱阿爾勒王國。本是一個獨立國家,但在1032年王室絕嗣後,王位傳給了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康拉德二世。也許是因為地理位置偏遠,阿爾勒王國併入帝國後,並不受到重視。1254年,皇帝康德拉四世死後,勃艮第王冠被撤銷,意味著勃艮第王國被解散。該國領地的大部分,後世被法國蠶食。但是直到帝國滅亡,七大選帝侯之特里爾大主教,還是名義上的勃艮第王國相。

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的內部組成

查理帝國的兩次分裂

由此可見,德意志、意大利、波西米亞、勃艮第這四個王國,德意志、波西米亞、勃艮第三個都是掛名的,並沒有真正的具有實權王國政府。唯獨波西米亞王國,是帝國內部真正獨立的,具有實權的王國。

1453年,皇帝腓特烈三世,將自己的奧地利公爵,升級為奧地利大公。從此,意味著奧地利大公國,成為了帝國唯一的大公國,凌駕於其他公國之上,僅次於波西米亞王國。

帝國的爵位組成

神聖羅馬帝國,如果按照爵位等級,自皇帝(Kaiser,源自凱撒)以下,只有一個真正的國王(König),就是波西米亞王。緊接其後的是奧地利大公(Erzherzog)。其次才是其他的公爵們。

公爵(Herzog)是帝國最重要的諸侯。起源於日耳曼各支軍隊的指揮官,也就是各大部落的首領。後來,公爵演變為君主在各地區的王權代表。

著名公爵如下(按字母順序):

巴爾公爵(Herzog von Bar)、巴伐利亞公爵(Herzog von Bayern)、布拉班特公爵(Herzog von Brabant)、不倫瑞克-呂訥堡公爵(Herzog von Braunschweig-Lüneburg)、勃艮第公爵(Herzog von Burgund)、弗蘭肯公爵(Herzog von Franken)、於利希-貝格公爵(Herzog von Jülich-Berg)、克恩頓公爵(Herzog von Kärnten)、盧森堡公爵(Herzog von Luxemburg)、林堡公爵(Herzog von Limburg)、梅克倫堡公爵(Herzog von Mecklenburg)、拿騷公爵(Herzog von Nassau)、波美拉尼亞公爵(Herzog von Pommern)、薩克森公爵(Herzog von Sachsen)、士瓦本公爵(Herzog von Schwaben)、符騰堡公爵(Herzog von Württemberg)

公爵以下,是一系列基本平級的爵位:主權親王(Fürst)、邊疆伯爵(Markgraf)、封邦伯爵(Landgraf)、行宮伯爵(Pfalzgraf)、自由伯爵(Freigraf)。這些爵位,大部分都以伯爵(graf)後綴,因為它們都是從較大伯爵發展起來的,漸漸的可以管轄更多的小伯爵,從而可以看成是較小的公爵了。因為它們比伯爵大,比公爵小,按照中國習慣,翻譯為侯爵。其實,帝國的侯爵,雖然爵位比公爵低,但是權力和公爵一樣。無論公國還是侯國,都是由許多伯國組成。

各類侯爵舉例(按字母順序):

主權親王(Fürst):安爾哈特親王(Fürst von Anhalt)、列支敦士登親王(Fürst von Liechtenstein)、奧蘭治親王(Fürst von Orange)、羅伊斯-格賴茨親王(Fürst von Reuß-Greiz)、薩勒姆親王(Fürst von Salm)、韋登親王(Fürst von Verden)、瓦爾德克和皮爾蒙特親王(Fürst von Waldeck und Pyrmont)

邊疆伯爵、藩侯(Markgraf):安特衛普藩侯(Markgraf von Antwerpen)、巴登藩侯(Markgraf von Baden)、勃蘭登堡藩侯(Markgraf von Brandenburg)、邁森藩侯(Markgraf von Meißen)、沃格蘭藩侯(Markgraf von Vogtland)

封邦伯爵、方伯(Landgraf):黑森方伯(Landgraf von Hessen)、松德高方伯(Landgraf von Sundgau)、圖爾高方伯(Landgraf von Thurgau)、圖林根方伯(Landgraf von Thüringen)

行宮伯爵、宮伯(Pfalzgraf):萊茵蘭宮伯(Pfalzgrafen bei Rhein)、圖賓根宮伯(Pfalzgrafen von Tübingen)

自由伯爵(Freigraf),只有一個:勃艮第伯爵(Freigraf von Burgund),他和勃艮第公爵(Herzog von Burgund)、勃艮第國王(König von Burgund)是三個不同爵位。

侯爵以下,是伯爵(Graf)。伯國以下的封建領地,自主權比較少。伯國開始,擁有較大的自主權。所以,伯國是帝國最基礎的組成單位。伯國的英文單詞county,也可以翻譯為“縣”。也就是說,在歐洲人眼裡,一個縣,以前就是一個伯爵領地。

帝國的伯爵太多了,就不舉例了。

這裡再格外說一個爵位,也叫大公(Großherzog),它與奧地利的大公(Erzherzog)不是同一個詞,只是中文翻譯一樣。大公(Erzherzog)意為“公爵之首”;大公(Großherzog)意為“大的公爵”。大公(Großherzog)是1806年,法國滅亡神聖羅馬帝國後,帝國內部的諸侯國,就成了各自獨立的國家。於是,較大的公國就紛紛自稱大公國。我們可以把大公國,看成是公國在帝國滅亡後的獨立版。最顯著的代表就是盧森堡大公國。盧森堡是持續到今天僅存的大公國。今天歐洲其他三個被中文翻譯的大公國:安道爾、列支敦士登、摩納哥,實際上國家君主的頭銜,都只是主權親王(Fürst),也就是說,這三國實際上只是侯國,爵位級別遠比盧森堡低。

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的內部組成

Karl IV. (HRR),查理四世

我們分析下查理四世的頭銜:

Römisch-deutscher Kaiser: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他是帝國史上最重要的皇帝之一,他發佈了黃金詔書,奠定了帝國由大諸侯組成的格局。

Römisch-deutscher König:羅馬人民的國王,也叫德意志國王。這是皇帝的兩大附屬王冠。

König von Italien:意大利國王。這是皇帝的兩大附屬王冠。

König von Böhmen:波西米亞國王。這是他最重要的爵位。因為波西米亞王國,才是他可以掌控的最大領地。

Markgraf von Mähren:摩拉維亞侯爵。這是波西米亞國王的附屬爵位。摩拉維亞侯國,是波西米亞境內的封地。

Graf von Luxemburg:盧森堡伯爵。這是祖傳的爵位,也是家族的根本。他們家族世代繁衍在盧森堡,史稱盧森堡家族。1353年,他將盧森堡伯爵傳給兒子,同時升級為公爵。1815年,拿破崙戰爭後,升級為大公爵,一直流傳到今天。

帝國議會的組成

神聖羅馬帝國的審議與立法機構是“帝國議會”。但除了帝國議會外,幾乎沒有其他的正式帝國行政機構。

帝國議會起源於查理帝國時期的“宮廷集會”:皇帝組織大貴族們不定期的會談。有史可載的第一次會議,777年查理大帝在帕德博恩召開。

919年,在弗裡茨拉爾召開的會議上,東法蘭克王國的各位公爵選舉了捕鳥者亨利為第一任德意志國王。

1146年,施派爾會議,決定參加第二次十字軍東征。

1158年,遠征意大利後,隆卡格利亞會議,決定了帝國中央集權的持續衰弱及地方諸侯的實力增長。

1181年,埃爾福特會議,皇帝亨利六世流放了對手獅子亨利。

1190年,施瓦本哈爾會議,廢除下洛林公國。

1193年,施派爾會議,審判英國國王獅心王理查一世(理查一世在十字軍東征回程途中被皇帝亨利六世抓住),讓英國王室以四年的收入,贖回自己國王。

1356年,紐倫堡會議,皇帝查理四世頒佈了“黃金詔書”,奠定了領地主權(德語:Landesherrschaft)的原則,即各領主大公對其領地擁有極大程度的自治主權,帝國皇帝由七大帝選候選舉產生。從此之後,帝國議會就已經漸漸的失去其作用。

以上這些皆非官方定製的議會,直到1489年,“宮廷集會”(德語:Hoftag)才正式定名“帝國議會”(德語:Reichstag)。並且在其中分為不同的議事團(德語:collegia)。議事團一開始只有兩團,分別由各選帝侯及其他公爵與親王們組成。稍後,各帝國自由城市也在議會中被接納成為議會中的第三個議事團。

1495年,沃木斯議會,頒佈了帝國改革法案,試圖對帝國進行改革並避免帝國解體,然並卵。

1505年,科隆議會,仲裁蘭茨胡特繼承戰爭,巴伐利亞宣告統一。

1507年,康士坦茲議會,承認神聖羅馬帝國的統一性,並且成立了帝國法院。

1521年,沃木斯議會,馬丁·路德被審判及宣告為異端。

1530年,奧格斯堡議會,新教徒提出《奧格斯堡信條》。

1555年,奧格斯堡議會,停止帝國內戰,正式允許路德宗和天主教共存於帝國。

帝國議會的招開地點不停變換,直到1663年於雷根斯堡招開永久議會後才保持於固定地點舉辦,直到帝國滅亡。

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的內部組成

馬丁·路德在1521年的沃木斯議會上

選帝侯的組成

選舉德意志君主的制度源自於古日耳曼人時期的選舉部落首領風俗,後被法蘭克人繼承並保留下來。隨著法蘭西王國王權的加強,王位世襲製取代了選舉制,惟德意志仍然保留了國王選舉制。任何擁有自由身的人都能參與選舉國王,但投票權僅限於那些有地位和名望的貴族。一小部分諸侯在1125年的羅馬人的國王選舉大會上支持薩克森公爵洛泰爾,洛泰爾以承認他們的地位換取他們的支持。不久,國王由特定人選舉產生的制度被確立下來,一個由部分諸侯組成的專門團隊握有選舉權。選舉團在1152年和1198年兩次被提及。來自於教宗烏爾班四世的一封信建議實行古老的法則,羅馬人的國王應由七個諸侯選舉產生。他們是:

三個教會諸侯:美茵茨大主教、特里爾大主教、科隆大主教

四個世俗諸侯:波西米亞國王、萊茵蘭-普法爾茨侯爵、薩克森-維騰堡公爵、勃蘭登堡侯爵。

三個大主教的教區是德意志境內最古老和具有權勢的主教教座,自東法蘭克四大公爵時代就承襲重要職務。四大世俗諸侯則代表東法蘭克王國時期的四大民族:法蘭克人(弗蘭肯公國)、薩克森人(薩克森公國)、施瓦本人(施瓦本公國)、巴伐利亞人(巴伐利亞公國)。弗蘭肯公國和施瓦本公國在13世紀時已滅亡,萊茵蘭-普法爾茨侯爵和勃蘭登堡侯爵分別成為了此兩國的繼任者,而阿斯坎尼家族的薩克森公國因諸子繼承而分裂為數個以薩克森為名的小公國,其選侯席位則由主支薩克森-維騰堡公國獲得。

1356年,盧森堡家族的查理四世皇帝為了謀求諸侯對其子繼承王位的承認,在紐倫堡制訂了著名的憲章“黃金詔書”,正式確認大封建諸侯選舉“羅馬人民的國王”的合法性。詔書以反對俗世的七宗罪為宗教依據,確立了帝國的七個選帝侯(德語:Kurfürst)。他們分別是三個教會選帝侯:美因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爾大主教,和四個世俗選帝侯:波西米亞國王、萊茵-普法爾茨侯爵、薩克森-維騰堡公爵、勃蘭登堡侯爵。七選侯選舉出來的人只能稱“羅馬人民的國王”,只有經過羅馬教宗加冕後的“羅馬人民的國王”,才能使用“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頭銜。

選侯團中成員和數量在17世紀前一直沒有變化。1621年,普法爾茨選侯腓特烈五世在波西米亞戰爭後被皇帝斐迪南二世廢黜選侯資格,斐迪南二世將選侯轉賜其表親巴伐利亞公爵馬克西米利安一世,但未允許其子孫繼承選侯;在1648年戰後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中,萊茵-普法爾茨伯爵被重新授予為選侯,巴伐利亞公爵依然保留選侯席位,但普法爾茨選侯的地位和權利低於其餘七位,在八位選侯中居於末位。至此維特爾斯巴赫家族的長幼兩系都躋身選侯行列,雙方不再構成潛在威脅。在哈布斯堡家族掌權時,選帝侯常能左右未來繼承人的去留,甚至干涉王權。

1685年,普法爾茨-西默爾恩支系絕嗣,普法爾茨-諾依堡支系繼承選侯,由於後者信奉天主教,使得選侯中的新教和天主教比例失衡。為了維持選侯中新教和天主教的平衡,皇帝利奧波德一世於1692年授予不倫瑞克-呂訥堡公爵恩斯特·奧古斯特一世選帝侯地位,使得選侯增加到九位,但帝國議會在1708年才予以承認。1706年,巴伐利亞選侯和科隆選侯由於在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中支持法蘭西王國,因此被廢黜選侯資格,在1714年後的巴登條約後才恢復選侯資格。1777年巴伐利亞選侯絕嗣,其領地因繼承移轉於普法爾茨選侯,兩者合二為一。

拿破崙在19世紀初期對帝國的進犯導致選侯成員發生了一系列變化。1801年,《呂內維爾和約》割讓萊茵河左岸給法國,造成特里爾、科隆選侯權的斷絕及美因茨選侯權移轉於雷根斯堡大主教。

1803年,帝國議會為符騰堡公爵、巴登侯爵、黑森-卡塞爾侯爵及薩爾茨堡公爵創設四個選侯權,選侯數量達到十位,但此四邦未曾行使權力。根據1805年普雷斯堡和約的條件,薩爾茨堡選侯國併入奧地利,其選侯權由維爾茨堡大公繼承。截止1806年神聖羅馬帝國解體,新任選侯從未行使投票權,從未被皇帝確認。

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的內部組成

七大選帝侯的徽章

帝國人口的組成

962年,帝國有470萬人口

1000年,帝國有700萬人口

1100年,帝國有820萬人口

1200年,帝國有1020萬人口

1600年,帝國有2300萬人口

1618年,帝國有2500萬人口

自1618年6月26日至1648年10月29日的三十年戰爭造成當時神聖羅馬帝國境內很多地區60%的人口消失,最嚴重的波美拉尼亞65%、最輕微的西里西亞25%。到1648年10月《威斯特伐利亞合約》簽訂時,神聖羅馬帝國境內還剩下人口1000餘萬。

1800年,帝國大約有2700萬人口,其中奧地利人900萬,普魯士人400萬,巴伐利亞人350萬,薩克森人110萬。

根據Bairoch P等人1988年著作的《 800-1850年的歐洲城市人口》(La population des villes européennes de 800 à 1850.),神聖羅馬帝國超過兩萬人口的城市如下:

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的內部組成

從表上可知:帝國最繁華的地區,在佛蘭德(今比利時+法國最北部+荷蘭南部)。德國上榜的城市並不多,甚至我們可以這樣說,德國部分,是帝國內部最荒涼的,尤其是普魯士的核心:勃蘭登堡地區(柏林附近)。

帝國語言的組成

帝國官方語言是拉丁語,但也僅僅流行在上層,比如皇室、貴族、教會。在帝國各地區的社會文化中各有自己的語言。

大約在18世紀時,德語才成為帝國通用語言。但即使這樣,帝國內部的普通群眾,還無法互相順暢的交流。因為此時還沒有誕生統一的德語。

在帝國南部,人們一直使用高地德語(Oberdeutsch),比如奧地利、巴伐利亞、符騰堡等地,甚至哈布斯堡皇室的日常語言都是。

在帝國中部,人們說的是中部德語(Mitteldeutsch),比如薩克森、黑森、圖林根等地。

在帝國北部,人們說的是

低地德語(Niederdeutsch),比如普魯士、波美拉尼亞等地。

在荷蘭大部及比利時北部,人們說的是低地法蘭克語(Niederfränkisch),也就是今天荷蘭語(Niederländisch)的前身。

在荷蘭北部及德國北海沿岸,人們說的是弗里斯蘭語(Friesisch),至今仍是荷蘭的弗里斯蘭省的官方語言。

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的內部組成

近代德語方言分佈

馬丁路德翻譯聖經時(德語新約出版於1522年,舊約出版於1534年),他的翻譯實際上是基於一個已經發展出來的早期新高地德語(Frühneuhochdeutsch),這方言是當時最廣為人所知的方言。早期新高地德語的時代一直持續到十八世紀中期一個廣為人知的標準出現為止,也就是日後統一了德語書寫的“標準德語(Hochdeutsch)”

19世紀起,標準德語在德國境內逐漸取代各地的傳統方言,成為了德語的“普通話”。

帝國宗教的組成

直到1555年,羅馬天主教一直是帝國唯一的官方宗教。皇帝一直是羅馬天主教徒。

路德新教在1555年《奧格斯堡合約》中被正式承認,加爾文主義在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合約》中被正式承認。這兩個教派是唯一官方認可的新教教派,而其他各種新教懺悔,如再洗禮,阿米尼亞主義等,在帝國內部非法共存。

一般來說,帝國北部新教徒居多,南部天主教徒居多。

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的內部組成

《奧格斯堡合約》封面

神聖羅馬帝國的內部組成,玫兒就講到這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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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出現的外文,如無特殊說明,都是德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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