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友你好,現如今出去摩旅,買了摩托車都加護槓,射燈護手,風擋裝這些屬於非法改裝嗎?

蘭州摩旅戶外e族


首先思考這樣一個問題:我的摩托車換輪胎的時候不用原廠指定的輪胎,屬於非法改裝嗎?我看自己摩托車的排氣不爽,換條排氣屬於非法改裝嗎?可能有人說不屬於,因為車主有消費選擇權。但也一定有人說不行,因為被交警叔叔處罰過。

我們不妨換一個問題:我的摩托車加中石化的汽油,還是加中石油的汽油,跟非法改裝有關係嗎?當然是沒有。既然燒什麼汽油無所謂,那麼為啥換輪胎、換排氣就違法了呢?“違法”這個詞,說白了就兩點:第一是有沒有違反,第二是哪個法規。對於摩托車的改裝來說,交警叔叔的執法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管理法》的第16條的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拼裝不說了,只關注重點: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改變結構是什麼意思呢?兩輪改成三輪,車把改成方向盤,都屬於改變結構,也就是說,如果我買了輛挎鬥,然後把鬥拆了上街騎,這是肯定不行的,反之,我買的時候是兩輪,加裝個邊鬥上去也是不行的(不過有套很麻煩的解決辦法)。

接下來再說構造,買了輛踏板車,裝個篷子上去,就屬於改變了構造;再比如車買來的時候是底排氣,懟根側排氣上去,也違反這一條了。那麼如果我車原本就是側排,我換根天蠍側排或者SC側排上去行不行呢?

再看下一個關鍵詞:特徵。

特徵是什麼?車身的顏色、車體的外形,乃至輪胎輪轂的規格,都屬於特徵。比如我買了輛黃龍,改了套R1的車殼上去,就屬於改變了車輛的特徵。或者我原車是150寬度的輪胎,改個200的輪胎輪轂上去,也是違規的。

那麼自己的愛車到底怎麼改,才不違法呢?這裡還有個關鍵詞,就是“已登記”,已登記,到底登記了啥呢?看四個東西:車輛合格證,車輛一致性證書,大綠本(機動車登記證)和行車證

所以哪怕裝了後擋泥、護手,導致車身長度、寬度增加,也是不違法的;車身顏色也可以改,但是要去車管所做登記。但是改短尾的小夥伴要注意了,警察叔叔是能夠以改變外廓長度的理由做處罰的----你總不能說因為我載了貨,車子變短了吧!

接下來是噪聲項目,這也是交警叔叔處罰改排氣的依據。噪聲分為定置噪聲和加速噪聲,定置噪聲是把車子停在原地,分貝儀放在排氣口45度斜後方50釐米測到的噪聲分貝數;加速噪聲是在路邊7.5米測到的噪聲分貝數。

如果你改上去的排氣跟原車的形式一樣,並且噪聲不超過原排氣,那麼交警叔叔是沒有理由處罰的。

多說一句,在排氣改裝方面,歐洲和日本是做的很好的,合規的排氣上打有EEC或者JMCA認證標記,只要有這個標記,就可以合法的改到車上去(保留三元催化)。

小夥伴們買排氣的時候,也可以先到官網上查一下這個排氣的噪聲值,大品牌的排氣都能查到,這樣遇到交警叔叔檢查的時候最起碼自己心裡有數。

最後是隨車攜帶的行駛證了,行駛證塑封的照片是左後方視圖,實際上車管所登記時車輛前後左右的照片都有,如果有底排改側排、前大燈方燈改圓燈,單燈改鬼臉等等,也會被交警叔叔認定為“改變已登記的特徵”。

最後說說避震器、剎車、射燈這些。我在點菸器上插個手機充電器違法嗎?裝GPS防盜器違法嗎?交通安全法並不禁止機動車外接用電設備,法無禁止即可為,所以摩托車安裝射燈並不違法。

但是射燈如果安裝不當,或者使用不當也有可能違法,比如射燈角度過高,不但會被人喊遠光狗,車輛年檢也過不了。前兩天還看到有人裝這種時尚靚麗的紅藍雙色爆閃:

這種改法很大機會能喜提政府免費提供的5天6夜看守所遊覽權益。同理,我的避震器漏油了,換個副廠的違法嗎?交通安全法並未規定車輛配件必須用原廠配件,法無禁止即可為,所以改避震器、剎車也不違法。

不過如果換上去的避震器尺寸差太多,導致車身特徵發生變化,跑車變成ADV,也是不行的;另外多說一句,改裝剎車的剎車力也要滿足年檢技術標準。

外觀:擋風玻璃,護手,把頭後視鏡、後擋泥板、邊箱、尾箱,都是可以在一定尺寸內改裝的,具體的數字是: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機械:牙盤、鏈條的改裝不違法,換避震器、剎車也不違法。

噪聲:改裝分貝不超原車的排氣不違法(三元催化不能拆)。

電器:加裝正經射燈,光束調整好就不違法,電熱手把,電熱座墊,USB充電座這些也OK。

顏色:原色改粉紅、改紅牛,不鏽鋼排氣改碳纖維排氣,都需要到車管所變更顏色。


咖啡騎SHI界


昨天有個車友還發來了它愛車的圖片,滿車改裝件一看就是經常摩旅的,我們以前也有過摩旅經歷,打算長途摩旅的,都會對於車輛針對性改裝,像您題中描述的護槓、射燈、護手、風擋等改裝,基本上都是算入門級的,還有些車友會加箱子,那麼,這些屬於非法改裝嗎?



嚴格意義上說,這些都算非法改裝行為,因為按照相關規定,除了摩托車出廠時原廠裝置,其他後來安裝的所有裝備,和零配件都是屬於非法改裝,算不算非法改裝一件事情就可以證明,那就是如果車輛年審時,後加的裝備如果不拆掉,是無法正常通過年審的,也就說明這些屬於非法改裝行為。


但是,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實際操作中,還是要看交警如何處理了,還有就是各地區的執法標準的差異,通常來說,改裝這些東西,交警即便是現場查處,也不會為難你,只要是你雙證齊全,護具齊全即可,交警基本上也就對這方面查的較為嚴格。

我們去摩旅的時候,很多地區都遇到交警臨時檢查,上來態度先好一點,主動配合,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後就放行,遇到脾氣好的還會閒聊一陣,比如我們從哪來到哪去之類的,其實很多交警也是騎警,也很喜歡摩托車和嚮往摩旅,能做到互相理解,當然,有的摩友帶的行李太多,大大超出摩托車寬度,交警為了安全起見會責令改正,一般的這種改裝,態度好一點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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