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市民承包農村林地,有什麼風險?

鄺小希


林業是一個集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一體的基礎性產業,需要全社會的關注和支持,需要全民參與。2008年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目的就是穩定所有權,落實承包權,放活經營權,鼓勵全社會投身林業建設,因此,作為一個市民,承包農村林地,投身林業產業發展,符合國家的政策,符合現代林業發展方向。

但是,在承包農村林地,投資林業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一些對政策不熟悉、對森林經營技術不瞭解等方面的缺憾,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糾紛或隱患,該如何規避?承包林地有哪些風險呢?

承包林地的一些政策性基本常識及風險

  • 能否承包流轉林地

正如前文所言,我國一直鼓勵全社會參與林業建設,因此,承包林地,投資林業是符合國家政策的合法行為,無論您是農民還是市民。

承包林地需要依法申請核發林地經營權證,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之初,由於擔心農民流轉林地造成失地,短暫停止過市民流轉林地,隨著配套改革的完善,試點地區已經全面放開,可以向流轉林地的市民核發林地經營權證,以便依法保護流轉林地者的合法權益。

  • 承包期限問題

需要注意的是,林業是個經營週期較長的產業,因此,始於1981年“林業三定”的林權經營期限多為50年,即到2050年12月31日止,核發的經營權證不得超過該年限。基層林業碰到很多頭條朋友諮詢該問題,原則上超過該年限、甚至是填寫長期的流轉是不嚴謹的、是違法的,需要注意。

同時根據自己流轉林地的經營目的,儘可能簽訂較長時間,以滿足林業發展需求。經營期即將結束前,需要提前做好林地林木的處置工作,避免因政策限制,不能及時清理林木,交回林地造成矛盾糾紛。

  • 承包期內經營問題

林地的經營不同於農地,有很多限制,需要提前熟知。

如公益林、天然林已經實行禁伐,不可流轉用於經營用材林。一是不能申請批准採伐林地上的原有林木,二是即使種植了人工林,也會限制採伐,難以產生經濟效益。

再如自然保護區內的林地,不可以開展任何經營性活動;還有一些地方對鐵路、公路、水庫、河流沿岸也會採取一些禁伐措施,流轉時需要注意規避。

經營林地的一些技術上基本常識及風險

林業生產雖然較為粗放,但也需具備一些基礎性知識。

  • 種植樹種上的常識

在種植樹種上必須遵循適地適樹的原則,簡單的說要選擇當地可以種植的樹種種植,切不可北樹大範圍南移,或者南樹大範圍北移,確需引種,首先要少量試種,試種成功,再規模種植,不要輕信一些廣告和傳媒的宣傳,需要認真考察。
  • 經營模式上的常識

對於一些創新模式的林業產業,也需要慎重,特別是一些複合模式經營,包括一些林下經濟項目,要根據當地氣候環境、產品的營銷趨勢,做出理性的選擇,切不可盲目投入,衝動介入,容易造成投資失敗。

  • 技術支撐上的常識

去農村承包林地,要與當地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多接觸,他們最熟悉當地的情況,凡事多溝通會有意想不到的好處。首先在政策上可能會有一些扶持,其次也會避免引種當地不能種植的樹種或不適合的經營模式造成的損失。

總之,林業投資具有投資期限較長,經濟效益不是很突出的缺點,但也有林業投資非常穩定,投資相對較小、門檻低、風險非常小的優勢,還可以規避通貨膨脹的風險,非常適合一些其他產業成功人士轉行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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