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真的好还是骗人的?

翘姐


保险的英文是Insurance,含有稳妥保障的意思,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延伸成为一种保障机制,在现代社会,保险也被视为是规避未来的不确定风险或规划人生财务的金融工具,从金融工具本身而言,

保险并不存在骗人的负能量属性。一般而言,无风险则无保险,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不仅可以降低或规避未来的不确定风险,并且当无法预知的意外发生之后,还能通过保险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值得一提的是——经济补偿功能是保险的核心,也是促使人们投保的关键驱动因素。简单来说,保险承担着资金融通和损失补偿的作用,既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方式,也是法律认可的合同约定行为,之所以有人认为保险是骗人的,通常具有以下主因。

1. 没有选到真正适合的险种产品

在当今社会,保险的功能日趋强大,不仅具有避险、保障的功能,还具有投资理财的功能,话说回来,无论是选择哪种保险产品,都应当根据实际家庭及个人情况选择具有针对性的适合险种,假设是三口之家,那么,可以遵循以下原则:保障第一,理财第二,健康为先,养老必备,男女有别,长幼有序,展开来讲,就是家庭保险的第一立足点是保障,继而再考虑投资理财的增值,优先购置健康险,养老险同样必须,与此同时,基于性别与年龄的不同,保险险种也应当选择相应险种,此外,家中长辈的保险可优先于孩童。

在健康险方面,重疾险是建议优先考虑配置的关键险种,重疾的治疗动辄需要花费四五十万,甚至更多,对普通家庭而言,治疗费是巨大支出,基于此,应该率先考虑健康方面的人身意外风险;此外,重疾险具有一项更为重要作用便是——可以补偿患病时无法获得收入的经济损失,换言之,在配置家庭的重疾险之时,家庭之中的经济支柱是投保重疾险的优先对象,以便降低重疾对影响家庭收入的潜在风险。

在现实之中,不少人选择先为孩童投保,而且零岁宝宝购买重疾险的费率相对较低,所以,大多数人觉得年龄越低越划算,在这种观念影响之下,而认为应该先为孩子投保,其实不然,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发生不确定的风险,届时受到损失的概率将更大,因此,建议大人的保障可先于孩童。

2.在发生变故之后,没能获得意向之中的保险补偿

许多人认为,投保后,一旦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就应该多赔一点,实际上,保险公司的赔付并非“随心所欲”,而是遵照保险合同的条款约定的比例的进行赔付,比方说选择意外险,没有配置重疾险,一旦发生重疾,保险公司并不会在重疾方面有所赔付,进一步讲,购置了重疾险,没有购置重疾险,实际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同样不会对意外导致的损害进行赔付,可见,立足具体需要,配置适合的产品组合尤其重要,进而进行合理的资金规划,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保险的功用。

3.遇到不合适的保险代理或经纪人

目前,个别保险代理或经纪人盲目追求高业绩,往往在与潜在客户沟通时,容易产生不必要的诱导或误导,以致于一些投保人认为购买了万能险等相关产品就能解决家庭的所有意外风险问题,事实却非如此,全面的保障需要更合理的保险规划,需要运用不同属性的险种产品或险种组合,才能拥有更全面的保障,换言之,正是由于一些投保人遇到不合适的保险代理或经纪人,才产生了保险骗人的负能量观感。

综上所述,保险本身并不骗人,而是不合适的观念或不愉快的保险经历导致了负能量观感的产生。在配置保险险种时,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才能在关键时刻降低或规避因不确定的意外而产生的风险损失,另外,在投保之前,应当提升对保险的必要认知,对意向的投保险种必须具有必要的了解,此外,对保险代理或经纪人所建议的不同险种必须具有明确的了解,以便实现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投保,而非懵懵懂懂就签约投保,遇见怀疑误导或诱导的保险代理或经纪人应当及时向相关保险公司投诉;更为重要的是——结合自身及家庭的经济收入等实际状况与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险种是根本之道,也是真正发挥保险的功用的大前提。


蒋昊说经济


一句话:保险不骗人,但是保险业务员有时候会“骗人”

为什么要加个引号呢,是因为99%的情况是保险业务员“骗人”是因为自己也不懂,这跟目前保险行业的体制有关系,那说来可就话长了,不展开说。简单点描述就是一个从未接触过保险行业的人从零到开始卖保险最短的可能就一节课的时间,我在保险行业快10年了,都觉得不懂得东西还有很多,整天泡在这个行业里况且如此,一个新人又能专业到哪里去,当然都有一个成长的时间,可是很多情况下,没等成长起来就离开了,所以生活中能碰到一个干了5年以上的,或者3年以上的保险代理人就好好珍惜吧。

目前的现状是客户买什么产品基本上取决于保险代理人推荐什么产品,还停留在以产品为导向的阶段,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同一个产品卖给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需求,不同条件的客户,其中就有很多客户买到了并不适合的产品,另外在产品设计上,缺乏自己的思路,并不具备帮助客户全方位考虑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我就见过很多代理人给初次投保保障类产品的客户根本没有任何附加险的裸单,不排除客户如此要求,但总是缺乏其合理性,毕竟小病医疗是最常用到的理赔,一旦没有附加,客户出险得不到赔偿,虽然不违反合同,但是客户心里落差是很大的,会不自觉地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其实问题出在产品设计上,这只是举一个例子,类似情况还有很多。所以监管机构目前也是严加监管销售误导问题,相信不久的将来,以需求为导向甚至以客户家庭财富综合管理为导向的专业化销售必将赢得客户的青睐,保险是本好经,不能因噎废食,合理为家庭规划保险才是明智之举,未来我打算开一专栏,讲一下最基本的保险常识和投保知识,大家可以提前关注我一下,感激不尽,本次回答纯手打,希望可以帮到您


快乐新农人


开宗明义的回答,保险真的好,保险不会骗人。前提是自己购买前要看清保险条款,找对保险经纪,这样才不会感觉到被骗,或者服务不好的体验。

我不是保险从业人员,我也不会在保险公司立场讲话,保险好的原因是普通人可以在购买保险产品以后,在有需要的时候,接受了资金杠杆服务,简单的比喻,我们如果缴1000保费,在遇到重大赔付时,可以得到数倍保费的保额,这就是资金杠杆,没有保险公司的组织,我们个人很难做到。

保险公司骗人这个情况也有,但大部分时间是投保人没看清保险条款,或者是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这两个方面构成的。

很多人的保单都是从亲人朋友那里签单的,都是熟人,听朋友讲这个可以理赔,那个可以理赔,保单根本没看,就签了,结果要理赔时发现条款里有注明理赔范围,感觉上了当。

还有一个情况是保险条款写的很复杂,用词也太专业,普通百姓根本理解不到,有霸王条款也没办法。

所以,购买保险前一定要对自己关心的方面看清楚,避免以后发生纠纷,保险产品本质是投保人互助的产品,肯定是好的,前提是自己要理解保险合同,选择合适的保险服务人员,才会有好的体验。


半生已过在他乡


关于保险,许多人对此有偏见,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保险又涉及到每个人,所以不妨来分析一下。至于社会保险不再分析,你所提的问题应该是其他的商业保险,现在谈谈个人对于保险的感知。

第一部分:保险的基本情况和感觉到的好处。一是保险业近百年的历史说明保险业在不断发展。二是保险的核心作用是分摊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三是保险列入国家保障民生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四是保险是风控管理的最佳措施。五是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有效补充。

第二部分:许多人认为保险是骗人的或者不足。一是保险的基层从业人员基本上实行代理制,严格来说这些人算不上保险公司的职工。因此人员流动过快,素质不一,影响了保险业的发展。二是业务人员基本上根据保单保额等绩效考核来核算收入,所以压力太大了,难免少数人利用各种方法诱导客户买保险。三是一些产品的设计到期兑现时,达不到当初客户的认知目标,会有被骗感觉。四是众多保险公司在遇到处理具体的保险事项时,态度措施方法等不仅各家差别大,主要与当初客户买保险的态度反差太大。五是保险往往在许多年以后或遇到事故时才能体现出重要作用,没有遇到过的人往往没有什么概念。六是新兴的互联网保险初期或以后的远景对当前保险公司冲击很大。七是由于几大保险公司的个头太大,担负的任务太重,在提供给客户的经济收益并不高,因此有时客户感觉作为理财产品不合适。

本人以上所言仅仅是感受,也不是保险业人员,供选择参考指正,说不对地方请探讨,勿人身攻击,衷心希望保险业健康发展,希望正确的认识保险。





竹轩茗雨


保险真的好。

第一,通过杠杆原理,在碰到意外或患大病时,获得大额的经济补偿,花小钱保大钱。特别是针对于大病,用重疾险加上住院医疗和住院补助,将治疗费用,康复费用,误工损失都通过保险来解决掉,没有心理压力,恢复也更加有效。

第二,保险是全球公认的财产保全最佳方案。《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投保人寿保险所得的生存金、分红、理赔款等相关收益,国家免征个人所得税。

《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第五条规定:被继承人投保的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

有限责任公司或公司所有者,在被追偿公司债务时,人寿保险不会受到追偿。个人独资企业,基本合伙企业所有者,在企业资不抵债时,为子女投保的人寿保险,当企业在被追偿债务时,不属于追偿范围。

债务人作文被保险人,所投保的人寿保险,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不属于追偿范围。债务人为子女投保人寿保险,在个人在被追偿债务时,不属于追偿范围。

当企业面临诉讼保全,财产(包括房,车,存款,股票,基金,债券等)被查封,人寿保险账户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李嘉诚曾说过:任何一个不考虑健康和意外的理财计划都是不完美的。因为这是你理财的前提,否则你辛辛苦苦理的财将付之东流。

没保险,赚在多的钱,你也是穷人。

这就是保险,在这个意义上,还有比商业保险更好的金融产品吗?

至于保险是不是骗人的,用一句话来回答:只有不合格的保险业务员,让你选择了不合适的保险产品。保险“骗”人的原因是选择错误和不明就里。


没激活的电脑


保险好不好,问自己几个问题就知道了。一:是否可以保证自己不会生病,不会有任何意外。二:假设发生意外或者大病,是否不影响家人生活,不拖累家人的情况下,从容应对……保险是为了关键时刻转嫁风险。我觉得保险业务员骗人也是很片面的说法,最主要还是购买保险时自己没了解清楚,有些人几百块买了个意外险,生了大病也要保险公司赔。结果保险公司肯定不赔,不在保障范围呀!就会到处说保险骗人的,这也不赔,那也不赔。所以,好与不好自己去了解才知道。而且现在轻松筹,水滴筹共同之处就是没有买商业保险。


刘利娜


保险产品肯定是真的。之所以会出现保险到底是真的还是骗人的争论。根本原因是买保险的人有没有买对保险?如果你买的保险是你自己需要的保险,而恰恰出了保险事故以后又获得了赔偿,那么,他自然会认为这个保险是真的。如果购买保险的人买到的保险不是内心真正需要的保险。事后出了事故以后又被保险公司拒赔了,那么自然会认为这个保险是骗人的。


吴风要起浪


保险永远不会骗人,因为都是白纸黑字写下来的,如果说骗人那只有销售才会骗,我为了买保险不被骗自己去保险公司考了工号,然后这两年我卖出去的客户都获得理赔,因为我只卖对的不卖最赚钱的


扛枪卫国


—— 保险只是一种工具,工具不会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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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2016年中国的保费收入已经超过3万亿,保险给付支出已经突破1万亿,年交保费几十万、上百万的客户越来越多,千万甚至过亿的保单也已经出现,但是在网络上,在保险专栏的评论区里,说保险是骗人的几乎成了主流。

当然,网民的意见不一定代表真实的民意,这和上网的群体共同特质有关系。买了保险的,觉得保险好的人也不会觉得有必要去跟那些抗保分子辩论,或许也就懒得发言,而只有卖保险的人才会努力为行业辩护。

但在当今中国,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认可和接受,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都处于比较低的水平上,因此在这个社会的防灾防损方面,保险业发挥的作用还比较有限。

现代保险业在中国的发展历史比较短暂,虽然号称是与银行和证券鼎足而立的金融业三大支柱产业之一,但依然处于弱势地位,整个行业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存在着许多不足,比如从业人员专业知识相对贫弱,社会舆论比较负面,大众保险意识仍然欠缺等等。

保险制度的设计是基于概率论,也就是依靠大数法则来实现对个体不确定风险的有效管理,而群体的风险具有一定的确定性。保险具有不可替代性,因为任何个体独自承担风险的能力都是有限的(风险发生不符合概率,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因此无法预防),必须依靠组织的力量来实现。

因为“消除遭受疾病和伤害的可能性是不可能的,因此需要方法来应付损失发生后的财务结果”。北京大学保险系的教材《人寿与健康保险》的第一位作者所罗门·休伯纳博士是美国第一位将保险课程引入大学的学者,也是保险教科书的鼻祖,有人称赞他“改变了一个行业”。

说“保险是骗人”的几种心理因素。

  1. 得失偏见:

    得失偏见就是抓其一点,不及其余。比如买一个年缴保费3000元,缴费30年,保额1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有人就说,如果我交足了30年,保费就交了9万,你才给我10万,如果算上利息,肯定不合算,所以保险是骗人的。这种说法属于以点代面,保险保障是一个过程,应该看30年这个时段,而不是30年末这个时点

  2. 狭窄视野

    保险的林林总总,对不少人来说,都是道听途说的多、亲身感受的少。在中国,银行业和证券业的时间都比保险长,所以我们不小心就会用看待银行的方便性和证券的高回报的视角来看保险,陷入一个狭窄的利益比较视野中,就很难去认真了解保险的特性和功能,即安全性和杠杆效应。


  3. 心理账户

    我们的钱,价值本来应该是一样的,但我们的心理账户却赋予不同的钱不同的价值和情感。比如钱包里的钱,丢了1000元,你会很心疼,但是股票跌掉1000元,你会觉得无所谓。银行储蓄,表面因为利息的原因在变多,其实因为通货膨胀在变少,很少有人纠结。你存的定期,中途取用,变成活期,损失了利息,也没有人跟银行计较,都认为是自己造成的。

  4. 鲜明偏见

    从媒体上得到一些保险公司的负面报道,就认为保险是骗人的。而不知道这些被报道的都是小概率事件。保险公司的真实情况是理赔是主流的,拒赔是个案(大概行业的理赔率超过95%)。


  5. 结果偏见

    拿某一个点来比较保险和别的金融产品,比如拿五年期的银行储蓄利率比投入五年的保险,觉得保险退了还损失,不如存银行。股市好的时候拿股票的高回报比保险,说买保险不如股票。


  6. 后视偏见

    即事后诸葛亮的心理。买了保险没用着,就说保险不好。买了车险没用过,难道应该后悔车没撞吗?买了寿险没用上,应该后悔没有生病吗?其实正确的认识是:保险是用有限的财务支出,避免不可控的财务损失。通俗地说,就是“没事是好事,有事也没事”。


  7. 证实偏见

    周围有人对理赔不满意,简单说就是对保险公司不满意,就成为了一些人不买保险的证据。而这种以偏概全的证实,并不代表保险的真实面目,我们在证实的同时,还要进行证伪的实验,才会得出科学的结论。

    所以说,保险是不骗人的,骗人的是我们的观念,就是某种主观偏见。如何减少这些偏见呢?就是要多学习、多了解。俗话说,看病找大夫,打官司找律师。要有对保险的科学认识,不是躲避,不是拒绝,而是主动了解,多听保险公司的课,多学保险的常识。另外,学会换位思考和反向纠正也很重要。


晗晗聊保险


保险不骗人,卖保险的人有可能会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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