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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到底有多可怕?為何古代女性寧死也不願被流放?(關注葛大小姐,天天曆史故事!)
看過古裝劇的大都知道這樣一個情節:官員犯罪了,本人被砍頭,朝廷派人對其抄家,並將其家眷全部流放,官員的家眷痛哭流涕。小編以前認為其家眷痛哭是因為當家人被殺傷心所致,後來才知道,原來是聽到被流放的處罰才痛哭流涕的,尤其是女家眷更是哭的死去活來。小編認為,活人比死人強,那麼流放到底有多麼可怕呢?為什麼古代的女性寧死也不願被流放呢?
1、什麼是流放?
流放,是將罪犯放逐到邊遠地區進行懲罰的一種刑罰。它的主要功能是通過將已定刑的人押解到荒僻或遠離鄉土的地方,以對案犯進行懲治,並以此維護社會和統治秩序。流放作為一種刑罰,是中國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流放刑罰在我國起源很早,遠古以來就有,但只是零星出現,秦漢時代逐漸形成體制,直到南北朝後期流刑開始進入五刑體制。隋唐時候,以徒流刑為中心的笞、杖、徒、流、死五刑制正式確立。自此,流放之刑正式出現在中國刑罰史上,並一直影響到清末。
中國古代的法律體系中有“五刑”即:笞、杖、徒、流、死,一直沿用至明清時期。最輕為笞刑,就是拿鞭子抽僅有皮肉之苦。再重點是杖刑,就是用棍子打可能打得多日不能下床。罪名大了可能判徒刑就是坐牢,然後才是流放刑也就是發配邊疆,罪名太大不殺不足以平民忿的適用死刑。其中這流放刑是僅次於死刑的刑罰,其實也相當於是現在的死緩差不多。
古代流放之後受交通條件的限制,流放三千里可能要走上幾年。有人沒走到地方就已經被折磨死了,從此之後就和家人永世不得見面。運氣好的在邊疆充了軍,立下戰功被赦免了。運氣不好的水土不服,一命嗚呼死了,之後連自家的祖墳都進不了,這就是很多人寧死都很難接受的原因。
2、古代被判流放一般會被流放到哪裡?
《尚書》記載:“流共工於幽州”。《史記》中也記載堯舜時期流放地點為幽陵、崇山等四個地方,這些地方大概是今天的北京、甘肅一帶。現在看來這些流放地仍在國家的中心區域,但在當時已經算作是最遠的四極了。
秦漢時期的流放地是房陵,也就是今天的湖北房縣,後來又進一步擴大到今天的酒泉、敦煌一帶。宋朝時,曾將西北地區設置為流放地,但卻給罪犯逃亡塞外提供了便利,所以後來改成流放到今天的煙臺沙門島以及兩廣地區。
元明時期,流放的基本原則就是“南人發北,北人發南”,即如果是北方人,就將你流放到湖廣,如果是南方人,就將你流放到東北地區,總而言之就是不能讓犯人好過。
秦朝之前,流放的期限是12年到無期;南北朝時期改成了最長6年;唐朝以後又縮短為3年。
3、古代朝廷為什麼要設流放刑?其目的是什麼?
一是免費勞動力,為國家開荒種地,增加收益。我國古代,人口比較稀少,再加上醫療條件差,況且還有因戰爭死亡的,所以人口是非常短缺的,勞動力也是非常缺少的。把這些犯罪的人流放不殺,既懲罰了犯罪,也增添了勞動力。另外,流放的地點大多是荒無人煙、鳥不拉屎的地方,就連邊軍都不願去駐守,而流放過去的罪犯,便是免費勞動力,負責為國家開荒種地,不單單能夠節省國庫的開支,而且還能為國家增長收益。
二是朝廷的政治需要,流放可以顯示朝廷的“仁慈”和“寬容”。流放犯人,能夠顯示一個皇帝的仁慈和善良,從而使天下的百姓皇帝是仁慈的,人性化的,對皇帝的名聲是非常好的。其實,對於皇帝來說,流放刑不但能收買人心,而且還能為過年增收,何樂而不為呢?我
三是流放是朝廷戍邊殖民的一種政策。在古代,得中原者得天下,但中原王朝邊疆地區居住的漢族人比較少,防禦的壓力比較大,所以國家總會想法子遷移一些內地的百姓到邊疆地區去肯荒戍邊,但是這些人口是遠遠不夠的,況且遷移的代價非常高,於是把犯罪的犯人流放到邊疆地區,以此來增加漢族人的比例便成為一項長期政策。我們知道,邊疆地區要麼少數民族混雜民風彪悍,要麼環境惡劣人煙稀少,犯人被流放到這些地方之後,會被安排在這裡屯田墾荒,以此來加強對邊疆地區的控制。
四是為了充實邊疆軍隊,戍邊衛國。因為古代勞動力的缺少,導致軍隊短缺,尤其是守衛邊疆的軍隊,由於地處邊疆,荒無人煙,再加上外地經常侵襲,所以好多當兵的不願守衛邊疆,而流放充軍是普通流放的升級版本,朝廷將犯人充實軍隊,既懲罰了犯罪,也加強了軍隊,還鞏固了邊防,朝廷何樂而不為呢?
3、古代女性為何寧死也不願被流放?
古代的女性,地位本就比男性低,女囚更是如此。流放的男囚主要從事體力勞動,流放的女囚體力比不上男囚,只能做些洗衣做飯的粗活,沒辦法做那些苦力。並且大部分女囚流放後,都被髮配到了邊境,邊境常年有將士軍卒駐守,荒涼之地,生活枯燥,常年沒有異性,女囚一旦被髮配到軍營中,便真的是淪落,為什麼會這麼說呢?其原因是:
一是在白天,她們需要做軍營的後勤工作,洗衣服、做飯、縫補軍人破舊的衣服,沒有休息權,比奴婢還要辛苦。不僅如此,她們還肩負日常簡單的大夫事宜,軍人時常會受傷,她們必須學會基礎的包紮、煎藥和照顧軍人的起居等,她們是軍營最低等的奴婢,什麼雜事都要學會做。
二是到了晚上,她們多會被軍士凌辱,因為她們多數是罪犯或者罪犯的妻女,戴罪之身,無法抵抗,更是毫無尊嚴,而那些當兵的因常年見不到異性,寂寞難耐,往往會大發獸性,遭罪的還是流放的女囚。
三是古代的“營妓”制度。往往是被流放的女囚被收為“營妓”。“營妓之設,說者謂蓋以慰藉軍士者,始於春秋時代越國”,意思是,營妓的存在,是為了慰藉軍士,開始於春秋時期的越國,勾踐採取過"遊軍士"、管仲採取過"女閭",都是那時候的稱呼。在漢武帝時期,營妓正式成為了一項制度,漢武帝為了那些沒有妻子的軍士,吩咐置辦營妓,以此穩定軍心,鼓舞士氣。營妓有自願的,也有強迫的,強迫地就是那些犯了罪的女囚,沒有自由且犯了罪,根本就無法逃脫,只能任由分配。
所以,歷史上的流放刑,雖不及死刑,但也非常殘酷,男人也都很怕被流放,何況是女人呢?因此有很多官員的夫人、女兒如果遇到判罪流放,大多選擇自盡來保全臉面,為的就是防止將全部被流放至軍營中,而被當兵的褻瀆。所以說,是有尊嚴地死去還是苟且偷生?是每一個流放女性的艱難抉擇,在古代女人把貞潔看得比命都重要,他們寧願死也不遠被流放。
葛大小姐
流放看起來比牢獄之災及死刑好一點。就是去的地方有點不舒服而且遠。流放一般都是發配到最南邊和最北邊,最南邊和最北邊不是什麼好地方,或者邊疆,要麼是最冷,要麼是最熱,反正都是被流放到荒涼之地。流放的目的就是讓你活的不舒服。
流放往往路途太過遙遠,還需要戴枷前行,時而還不讓他們吃飯,更甚的是會有官兵對他們進行毒打。在水滸傳電視中這種情節很多,大家都應該有印象吧,還沒有到指定地方就已經死了,估計有大一部分被累死的吧。
一些命大並且經得起官兵折磨的人,一般能夠存活下來,但是一些命硬的人來到邊疆之後也是要面臨死亡的。因為他們到流放地之後,第一個要面對的問題就是水土的問題,很多人都會因為水土不服最終死去,更重要的是,大多數人到了流放地,想走出去是不可能的。
流放的死亡率是極高的,很多人都死在了流放的路上。即使堅持到流放地了,接下來也是無盡的苦難!男人就不用多說了,重點說一下女性!被流放的女人,其實大部分女人都在途中死亡,根本到達不了流放地,倖存下來的女性,到達流放地的女性通常需要做什麼事情:
做一些重體力的勞力
洗衣、做飯這些就不用多說了,還要做苦役修城牆,非常的苦慘!一般被流放就基本不可能走出來流放地,所以一般都會在流放之地終老,最後埋骨他鄉.....我們中國人都有死也要死在家的習俗,所以說大部分人都不想被皇帝流放到邊疆,即使是死。
充當軍妓,軍士凌辱
除了白天做苦力活,晚上還充當軍妓的角色,古代女性有多重視自己的貞潔就不用多說了。久在外面打仗的男子對於女子本身就有很大的慾望,所以這些尚有資色的女人會成為戍邊將士的玩物,為了提高士兵的作戰激情,將領們把軍妓作為獎品,所以軍妓便成為士兵發洩的工具,並且一個女性一天要服務不下十個士兵直到老去或者死去,這其中折磨生不如死。
所以流放路上還是很可怕的,能不能活到流放地都是問題,到了流放地也是做重體苦力活,想走出去是不可能的。,最後客死在流放地,去了就女性就被流放就意味承受更多的折磨,也就是古代女性寧死也不願被流放的原因吧。
叨說歷史
這個問題也是要分類型的,人各有別。有的人還喜歡坐牢呢,感覺坐牢就像回家一樣,裡面的個個都是人才,說話也好聽。有的人就不行了。其實要說流放可怕的地方到底在哪,我個人認為可以從幾個方面考慮。
第一是流放的目的,古時候,流放作為僅次於死刑的一種刑罰,其實用於普通老百姓的機會不多,我們看得影視劇裡,哪些富商之家犯了事,也是流放拉到,這都是一種誤解,流放這種刑罰一般都用作處罰犯罪不是很重,但是很讓領導討厭的朝廷中人或者皇親國戚。水滸傳中,林沖就是這樣的,武松也是這樣的,宋江也曾被流放,因為宋江是地保,也算是村長編織,最低級的公務員了,而像晁蓋,吳用這些草莽出身,沒有官職的,逮著就是一死。而流放的目的是什麼呢?是摧毀這些有那麼一些身份的人的人脈基礎,經濟基礎,同時也是避免因為處罰他們可能帶來的人心動盪與不安。比如,王爺犯了錯,皇上直接把他咔嚓了,其他的王爺要害怕了,這皇上一點情分不講啊,我好怕啊,怎麼辦啊?要不然施壓吧?要不然兵變吧?這樣的,所以,上位者為了避免因為處罰一個人牽扯出更多的麻煩事情,所以,通過流放這種手段,讓受處罰者的親朋,同僚等等,漸漸的不再那麼激動,因為古時候的溝通不便利,一個人流放了,一輩子了無音訊很正常,這些原本犯人的人脈和經濟基礎,就漸漸的沒有殺傷力了。
第二,是流放的目的地。流放是一種責罰,那麼自然不可能讓你舒舒服服的過去享受生活了,所以流放的目的地一般都是比較偏遠,窮山惡水。我們首先不講這些犯人過去要服勞役,就算有些皇親國戚,過去後,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一輩子都不可能打工,而且也什麼都不會。就算不用服勞役,在偏遠的地區也是很可怕的一個事情。首先,你要受苦,不管你多大的官,多大的後臺,你來到了這裡,不是不讓你享受,就算把最好的給你,對你來說也是一種折磨。就像慈禧太后在八國聯軍入京後出逃,天天宮裡歇著,好吃好喝供著,路都走不了幾步的人,就算把農家裡能弄到的最好的吃的給她,她也不行啊,受不了的。而且,現在我們都知道,讓我們去一個偏遠的地方去工作,去支教什麼的,家人也會擔心,說到了哪裡哪裡,人情不熟悉,別跟人起爭執什麼的。古代更是如此啊,那個時候的社會生產力比之現在,低的不成樣子,多少人活都成問題,講究紳士分度,講究禮儀,別逗了,手無縛雞之力,身無長物,到了地方丟下不管,第二天就可能被人分屍亂地了好吧
第三,流放是到不了的目的地。俗話說,離鄉情怯,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在你的地頭上,你熟悉啊,人脈啊,關係啊,天時地利,各種方面,你有底氣啊。離開了你的地頭,是龍,你得盤著,是虎,你得臥著。這個目的地,隨便一走就是幾年的好吧,不說多少人就這樣累死,渴死,餓死的,就算是被打劫,被暗害,死的不要太徹底,真的能夠到達目的地的,並不是很多,而且也沒什麼人真的去關心這些犯人的生死。解押的官差也知道,他們也不想勞心勞力,花那麼長的時間去趕路,所以有的乾脆趕幾天路,找個地方,把人往山崖下一丟,然後找地方喝花酒,不是美滋滋。就像林沖就是很單純的那種相信這種刑罰的人,如果不是魯智深野豬林救下他,林沖哪裡還有後邊的風雪山神廟?機會都木的噠。
第四,綜上所述,流放不是不讓你死了,只是讓你死的更慘一點,讓你死的沒人知道,讓你死的孤獨一些,讓你死的淒涼一些,讓你死的悲催一些,讓你死之前,體會到無奈,體會到悲涼,體會到絕望,體會到人間最苦,最惡的那些事情,讓你在死之前從身到心體無完膚,讓你了無生念。心喪若死。所以,腦子清醒的人,應該會害怕流放更甚於死刑,而有些腦子瓦特的,可能還會有些竊喜呢
物慕忠信
古代流放有多慘!
流放一般是將犯人送到邊境或人煙稀少的地方。多為國家養馬或者其他工作。
路途遙遠,好比流放從蘭州到黑龍江,流放的犯人沒有車坐,而且一路枷鎖腳鐐。走不快,而且走不了多遠腳都會磨破。
古代流放一般比較遠,少則要走幾個月,多則一年以上,天天都在趕路。大多數犯人會死在路上,而且吃不飽,穿不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