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取消物業後環境大不如前,公共用地大部分被私佔,現在無物業願意接手,該如何管理?

我的一生無怨無悔


小區取消物業後環境大不如前,公共用地大部分被私佔,現在無物業願意接手,該如何管理?

這是一個刻骨銘心的案例,也是值得更多人看一看、想一想的案例,更是那些強烈要求取消物業的人必須好好想想的案例。

不錯,一些小區的物業確實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譬如管理不到位、管理不規範、服務質量不高等。但是,這裡面,既有物業的問題,也有小區居民的問題。特別是一些居民,長期不肯繳物業費,或者用各種完全擺不上臺面的理由拒絕繳納物業費,導致物業收費不足,難以提供有效服務,降低物業管理質量,形成惡性循環。

在這樣的情況下,一些業主就開始動用“民間力量”,推動趕走物業的行為,要推進所謂的業主自治。

殊不知,業主素質各不相同,依靠業主委員會根本就沒有能力解決不同素質業主的問題,結果,就像題主所說的這種,小區物業完全癱瘓,即便想再找物業來管理,也無人理踩了。

所以,還是有物業好一些。關鍵就在於,業主委員會如何配合物業做好物業費收繳等方面的工作,督促物業做好相關的服務工作。那麼,就會良性循環了。


譚浩俊


某個小區被物業公司棄管,物業公司的是與否暫且不說,小區大多數的業主一定是在物業管理的思路出了問題。

趕走物業公司之前,大家為啥不想好小區以後的出路在哪裡?

嫌棄今天飯做得不好吃,就一定要摔桌子打板凳砸鍋嗎?

有問題找問題說問題,想出路找解決辦法,這不是一個理性正常人思維嗎?

現在小區絕大多數趕走物業公司,就一個理由不想交物業費!什麼服務差,不作為等等皆是託詞,不然走程序換一個服務好收費低的物業公司不就行了,哪有那麼多的事?

近20年來,服務業服務已經走上了獨立生存之市場道路,國家法律法規也明確了賦予小區業主自主選擇物業服務的權利:

1、小區成立的業主大會,可以自己聘請物業公司,就服務質量,收費標準單獨達成協議。

2、通過業主大會的表決,也可以實行小區業主自管。都是小區業主,齊心齊力管理小區,節省物業費也是可以的呀。

3、再不濟可以跟當地的社區聯繫,降低點服務品質,請社區代管看看門,掃掃地也不是不可以。前提是社區要先答應啊。


回到本回答的問題。小區業主不光是需要掃掃地,看看門那麼簡單,還需要環境,這個環境的內涵可就大了。小區有綠植四季常綠,定期修剪,除蟲是環境,整齊乾淨、無垃圾,也是環境。這是小區業主自治自管和社區能夠管得了的嗎?誰能夠保證?

從問題隻言片語的問題來看,這種小區規模不小,非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不能勝任。那麼問題來了,為啥沒有物業公司過問接手呢?因為物業公司怕了。

物業公司是服務型的企業,自然是利字當頭。沒有好處的事兒,一個企業會幹嗎?換了任何人都不會呀。有多少人去幹一份沒有工資的工作?特別是需要掙工資養家餬口的人群?

請不要拿慈善基金會什麼的來說事兒!這些單位團體不是企業,他們掙得是名,不是利。這就可以部分解釋了為什麼社區不願意給小區做這種物業服務工作,給小區服務來掙錢國家不允許,而且誰以為社區靠給小區物業服務來獲得名聲?

其它物業公司為什麼不願接手?因為他們怕啦!

前車之鑑猶在,業主們的思維沒有改變,進來一個物業公司自然是死一個!

提問人說到了一個現象:公共用地大部分被私人佔用,這絕不是前一個物業公司離開的主要理由。

凡是這一類棄管小區,機電設施缺乏保養保養,建築本體東壞西壞,這都是缺乏資金維護的結果,破敗、混亂、收不到錢是其標籤,絕不是毀綠種菜、亂停車那麼簡單。

環境改變簡單,思維改變卻是不容易。如果有一個物業公司進來,也一定會談妥小區將恢復如新的資金問題,他們不會自籌資金整改小區。說的其實也是啊,誰會要求保姆掏錢給主人家添家電搞裝修呢?

那麼已然如此,小區物業管理出路在哪裡呢?

筆者認為本案的小區,需做好以下幾點:

1、端正思想:享受物業服務必須付出代價;

2、業主們先行籌措好一筆整改資金;

3、在社區和房管局幫助下重新設計物業管理方案;

4、在市場上,公平公正地招聘一家雙方心宜的物業公司。


只有栽得梧桐樹,方能引得金鳳凰。


老包有時不在線


我覺得物業也是一分錢一分貨,有些人說給社區管理,我們這也有社區管理小區,基本就是拖個垃圾,每天清掃一次而已,地上經常有狗屎,也沒有人管啊,當然收費很低。也有高檔點的樓盤,請的很好的物業公司,當然收費高些,同事住裡面,表示很滿意,是管家式管理,有什麼事都隨叫隨到,小區內部基本上一天掃三遍,有時候很晚都還在清掃,或處理小區內的問題。不過還是會有些人覺得物業不好,地上掉了一片葉子也要投訴物業,秋天剛掃完也會掉幾片吧,物業修剪花草,下午一點會有人投訴,因為本人還在午休,二點也有投訴,因為本人兩點還沒醒。同一個小區,有的人覺得花錢買環境值得,有的人覺得外面環境無所謂花錢不值得,不花錢最好,有的人花一塊錢覺得應該得到十塊錢的服務。眾口難調。反正看過和物業鬧得,也有業主委會被罵成狗的。。。


美麗的心情54373263


在我們浙江的一些老舊小區,物業公司撤走後在街道社區指導支持下,一個個小區業主管理委員會雨後春筍般湧現,沒有了物業公司“利潤第一”的盤剝,物業管理服務費大幅下降,小區保安、衛生保潔和物業維修都由街道社區統一籌劃安排,通過海綿工程的小區道路整治和小區綠化讓環境煥然一新,車輛道閘、監控錄像、業主活動中心、垃圾分類房、健身器材等硬件煥然一新,小區秩序井井有條,小區業主幸福指數明顯提升,業主管理委員會持續的無私付出得到了廣大業主的一致讚譽,小區環境好了大家心情舒暢,說實在的二手房市場成交價格也相應上漲。我就是老舊小區的業主管理委員會成員之一,長達四個月默默無聞的付出,業主們都看在眼裡,為小區建設貢獻力量我就覺得是在積德行善,因此“舉步維艱和刁民無數”都是無稽之談!為什麼?關鍵是業主管理委員會籌備小組成員的心態和指導思想沒有擺正,也沒有得到街道社區黨工委的指導與支持。這項工作不依靠街道社區,肯定一事無成,光是“八大金剛”(電力、水務、煤氣、電信、廣電、公安、環衛、電梯、園林)哪裡需要辦的事兒就夠你受,而街道社區不一樣,一個電話就能協調解決,再不濟,市文明辦一個電話,這些個部門屁顛屁顛高效率幫你把事兒辦好,所以,沒有物業公司日子照樣過,而且我們小區物業公司年年漲物業費,什麼硬件都沒有添置,連汽車道閘都沒有,現在物業公司滾了,我們在街道社區的指導支持下,門面裝修、汽車道閘、監控錄像、道理平整、通信線路整理、業主活動室等硬件都有了,連空關戶業主都主動聯繫繳納服務管理費,我們把服務管理費下降到了2011年的0.6元/平方,並保持了收支預算平衡略有盈餘,廣大業主齊聲叫好!同時業主管理委員會在社區的指導支持下,制訂了新的自治管理的章程和業主行為守則公示徵求業主意見,現在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已經簽署同意,制度就可以公佈實施了。


江南耕人


我原先住的小區就是被一幫無賴弄的烏煙瘴氣,物業維持不下去磕頭走人,然後再無物業公司敢接手,當然這得拜當初的業委會所賜,幸好我當初見勢不妙溜之大吉又買了套房,現在我那房跌價都賣不出。沒人管的小區可以想象是什麼樣子吧,現在遇上當初鬧的歡的沒搬的業主我都不知道是竊喜還是悲哀。


手機用戶6891107504


只能說你那小區人素質太差,自己的家都不愛護,有沒有物業都好不到哪裡去。我們廠區老小區,物業走了之後幾個街道大媽管理的井井有條,物業費幾乎沒有,就交幾個衛生費,小區乾淨的不得了,省下的錢還買了桃樹種小區一圈,美死了,沒有不同意平攤錢的,停車也沒人亂停,最忙時也都留電話讓人好找,大家都覺得還是現在沒物業好


梧桐0355


基本都是一開始幾戶業主和物業掐,把物業攆跑後,部分業主和社區掐,嫌社區不管,後來攆跑物業的業主和不同意攆跑物業的業主們互相掐,導致小區最後髒亂差沒有物業願意接手。現在依然有部分人埋怨社區,認為社區管理最好了。但是這部分人不清楚社區這個概念,你希望是社區居委會,還是社區自治機構業主委員會,還是什麼部門來參與管理?沒有攆走物業以前就應該找個部門接盤,避免沒有物業服務的尷尬。如果嫌物業管理差,你們就成立業主委員會自己管理自己啊!別成天在哪裡噴,乾點實事啊!別把希望寄託在居委會身上!國家不允許居委會參與有盈利的市場行為!居委會也沒有這個部門來參與轄區的物業管理,要求社區居委會盡義務或免費是不可能的!


混在浦東


追求利益最大化,是所有人的本性。任何一個公共的地方,如果沒有公平的管理,最終剩下的一定是用拳頭決定勝負。

有些人拳頭硬,先行佔有了很多資源。未佔有資源的人,會通過各種陰暗的方式,發洩心中的不滿,今天我的車被劃,明天就去給別的車放氣。鄰里關係會因此變成互害模式。

如果發洩依然達不到自己的目的,拳頭軟的人會相互報團,進而達到革命的目的。陳勝、吳廣等很多的起義,都是這種方式。

社會最終追求和達到的,依然是文明和公平。

你們小區取消物業後,各自圈佔地盤是必然的,而且大家比的是誰下手更快,小區亂也是必然的。

其實這還只是表面現象,假以時日,那些業主平時感覺不到的供水、消防、下水管道、電梯等設施設備,也會加速老化,一旦出了問題,業主的生活可能會受到較長時間的影響。

更悲觀的是,鄰里關係會劍拔弩張,每個人回到小區,可能比在單位還要鬱悶。

建議小區迅速成立業委會,可以推行自治,制定小區的規則,恢復小區的寧靜。

如果沒人願意參選業委會,就爭取社區的指導和支持,成立臨時工作組,制定相應的規則,並選聘新的物業公司。

自治很大的可能,是臨時的過渡措施,建議依然做好選聘物業的準備。

不要寄希望於街道和社區,他們沒有這資金,也沒有意願參與此事。能救自己的,還是業主自己。


姜姜聊物業


請學習一下最新版本的物業管理條例,網上有,可以免費下載。看完以後你就不用擔心了,也找到答案了。

在屬地社區居委會黨委領導下,打造紅色業委會和紅色物業公司,已經寫入條例。如果某小區有業主是居委會黨委成員,要優先兼任業委會主任,業委會成員必須半數以上是黨員。在業委會和物業公司中,建立黨小組,直接受居委會黨委領導。所有小區的重大事情,由居委會黨委研究決定,組織召開業委會和物業公司聯席會議,共同研究解決小區問題。充分發揮小區內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共同出人出力,共建文明社區。

所以小區業委會靠幾個能人治理的時代結束了,還要靠黨組織辦事。

那麼沒有業委會的小區,以後要成立業委會,有了業委會,就可以選聘合適的不黑的物業公司了,一併納入社區居委會領導。

如果小區業主名聲在外,沒有正規物業公司接手,那麼在社區居委會安排下,可以成立新的物業公司,還可以解決一部分人的就業問題。

還有一點需要宣傳,很多業主以前的居住環境沒有物業公司,對於交納物業費天生有抵制情緒,需要慢慢客服,花錢買服務,是正常的。

關於小區業主自治,沒有物業公司賺差價,表面感覺可以省點錢,但是不好操作。由誰來負責自治?他有沒有報酬?給多少?這個利益衝突,也不好解決。很可能自治一段時間後,和原來的黑物業區別不大了!


聞伯智庫


你說的是有物業和無物業的區別,那為什麼原物業被取消了呢?可見原物業公司做得多糟糕。一個小區是需要人做物業的,很多小區開始成立業委會,還有的小區還組建了業主自管的物業公司給自己服務,物業收費比前外來物業公司低很多,每年業主還盈利幾百萬(五百戶以上小區的很容易做到,每個人都可以想想,可以算算),和諧;外來物業公司不是來做慈善的,是來做生意的,是要它的利益最大化的,老百姓在生活中不需要吸血鬼,只需要服務和合理的付出。當然,在這個問題上,利益所得和付出兩方,會有不同說辭,但問題看本質,外來物業是要在業主身上掘取鉅額利益的。

添加:

本人居住的小區,1900戶,業委會要求公開物業的公共利益的賬,公開結果是廣告費80多萬,停車費300多萬,人工工資物業按一萬一個月算除開;這只是物業自己公開的收費,好多人無端猜疑,其實自己算算就清楚了,當然有些小區會少些,畢竟區域不同,這還只是冰山一角;請問,如果是查賬,頂多賬平,絕不會少吧?還有管理收費,就不說了,我相信物業做賬水平,小業主也查不了,但公共利益所得,是天天在漲,是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