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翔117272496
引爆并刷屏网络的这个杀人凶手小恶魔虽不满14岁,但它对刑责早已事先研判,胸中有数,心知肚明,拿捏有度,以自己是“未成年人”为保护伞,明知故犯地逃避刑责。
窃以为,它的三观是扭曲的,它的道德是败坏的,它的良心是丧尽的,它的躯壳是冷血的,它的手段是残忍的,本性是凶残的,它的人性是泯灭的。
受害女孩的父母,唯一选择只能是依法为含恨而死的女儿强烈抗争,最大限度地为心肝宝贝女儿讨回该案最公平、公正、公允的判决,勿让“未成年人犯罪不追刑责”这块法制田地弃耕撂荒,更不使其杂草丛生!力求将小恶魔暂且收容管教,待到年满可负刑责之龄续追刑责,判处死刑,适时执行,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以此告慰幼小女儿的在天亡灵!
退言之,既便小恶魔家人给予最高经济赔偿,也永远无法愈合小女孩父母心灵日夜滴血的巨大伤口和终生剧痛!
杀人必须偿命,勿论年龄高低。切勿让“保护未成年人”的冠冕堂皇之词成为刑责惩戒的死角!
祖显忠
我会找任何机会杀掉他!儿子刚上学不到两个月,就被几个男同学经常欺负,我这个妈妈一直忍耐甚至抱着他哭。前两天再次看见他们打我儿子,忍无可忍就去河东狮吼了一次!把那个打儿子最狠的家伙吓退!后来告诉老师帮忙解决,看看以后啥情况吧!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了,没准儿做出什么我自己想不到的事情,反正自己岁大身体不好,拉几个陪我一起的挺好。
范丁语
这个问题真的没法假如,因为你无法感受到那种痛,你以为你能理解,就好像我们都知道人最终都会死亡 ,都会认为我们不惧怕死亡,可真当有一天你面临的时候,你才会明白那种恐惧感,而在此之前,你永远无法真实的体会到。
其实,我更想把这个题目改为:假如你即将为人父母,你会怎么做?
当然我已经有了孩子,自我感觉他还是非常好:
富有爱心
因为他看见有困难的小朋友,都会乐于上前去帮忙。
有一个晚上,我俩在黄浦江边散步,看见一个小男孩在哭,他就拉着我上前去,我们问他怎么了,那个男孩说:“我找不到我爷爷了。”
“爸爸,把手机拿出来,让他打电话给他妈妈。”他说。
那个男孩打给了他妈妈,但是他说不清楚,于是把电话给了我,他妈妈让我们帮忙把孩子带到哪里。
那晚,他很开心,但也很平常,日后也没有怎么提这件事情,因为在他看来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并没有因为做了一件好事而常常挂在嘴边。
富有上进心
在学习上,我们也是遇到过不少的困难,特别是在一年级的时候,但是我们逐个克服了。在这个克服的过程中,他自己不断的给自己树立一些小目标,例如:要得到老师多少颗星,要怎么样。
一直到现在三年级,我们都依然能看到他那种希望上进的期待。
偶尔(一年1-2次),我会问他:“你觉得学习快乐吗?”,至少每次从他那里得到的都是肯定的答复。他很坦诚,如果不喜欢,一定会说的。
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期待孩子日后飞黄腾达,但有一个最低的要求:孩子不要走弯了路。这也是父母所承担的最基本责任,也是法律赋予你抚养权和监护权的最基本责任。
朱文亮
那天我看到这条新闻气得直哆嗦。
一个接近14岁的男孩儿,就因为年龄不够,免于刑事处罚?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中国人骨子里的认知和道德观,连法律都不支持么?
谁家的孩子不是孩子?难道那名小女孩就白死了?
我看到这条新闻后,想到了武松。大家也知道,水浒传中武松一开始也想走正规渠道为武大郎伸冤,可是呢?根本不好使啊!于是,没办法,武松只好自己解决了。先杀嫂子,再杀西门庆,可以说,害死他哥哥的主要责任人一个都没跑,全都被杀。
最后,武松把潘金莲和西门庆的头割下来,祭奠自己死去的哥哥。
虽然这招有点儿狠,但是,不得不说,在那个年代,大多数人都是支持的。后来,武松也没有被判处死刑,只是流放而已。
当时,我脑子中在想,真要是那小子杀了我女儿,如果惹急了,我就会学武松,直接把那个小恶魔的脑袋割下来,放到女儿遗像前祭奠亡魂。既然法律都没法治你,那么,只有神能治你了,只有以暴制暴,只能比你更狠才能治你。不管你是什么原因造成现在这个样子,好说好商量显然对你无效,胡萝卜不好使,那么,就得使用“大棒”了。有时想想,哪怕陪着女儿一起上路也是值得的。
实在不行找个更狠的招:找个更壮的未成年人,把这小子直接干掉。或者让你这辈子生活不能自理!
当然了,上面的想法真的只能是想想,在现在这个社会,想要使用这招实在是不太可能,毕竟现在不是大宋朝。
听说现在,女孩儿的家长也是找了律师,希望能给这件事有个交待吧。但是,绝对不可能便宜他了,至少得把这家的玻璃喷满红油漆,写着”杀人偿命“,并铺满条幅,把这个孩子的情况,让这个小恶魔知道,别以为你年龄小随便杀人就没事儿了,总会付出代价的!朗朗乾坤,清平世界,岂容恶魔存在?苍天饶过谁?
大连的杂家
我就是在大连沙河口区事发地附近居住的,我也有自己的孩子,首先对于这件事真的让人感到可怕和吃惊,但是我不赞同大部分人说要血债血偿的说法,国家的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责罚确实有漏洞,但是不代表我们也要像这个禽兽一般的孩子去杀人,如果这件事你杀了这个孩子,固然双方家庭都毁灭了,但是真的就解决了问题么??我想如果大家如果真的对这个事情很气愤,应该联名上奏国家,让法律去制裁他,或者说让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一下,毕竟现在的孩子能做出这种事真的很可怕,谁都不敢保证这孩子放出来以后还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对于死者家庭大家要保持安慰的态度,据说被害人家庭还有个儿子,难道大家要让家里的儿子再失去自己的父母么???宽慰死者,严惩凶手才是真正该做的事情,你杀我,我杀你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那以后谁被杀,再杀回去,那还要法律干什么??难道进化到目前的人类,要活回树上么??我只希望国家对这件事要高度重视,同时改变现在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太儿戏了,杀人偿命,自古以来都是这样的
__微微一笑899
我一定会为我的孩子伸张正义,我相信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事件回顾:10月20日,大连一10岁女孩琪琪(化名)从美术班返家途中遇害身亡,引发关注。24日,大连市公安局通报称,13岁的蔡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琪琪的事实。10月24日当天,公安机关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26日中午,琪琪的舅舅贺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琪琪系内蒙古户籍,家属仍在等待警方消息,将在看到警方消息后再做打算……
假如我是遇害女孩的爸爸,我一定会为我女儿主持正义。
每每看到这样的事件,都泪流不止,惋惜遇害女孩,痛心杀害女孩的男孩,在我没有完全了解具体事件时,我就在想到底是怎样的家庭教育以及社会教育,会教育出这样的孩子。他怎么能那么淡定,事后还两次去女孩父亲跟前,若无其事的询问该女孩是否回家,哪来的胆量呀!
其实孩子是父母最好的照妖镜。 很多父母会抱怨:我怎么生了这么一个倒霉孩子,可是他们永远不知道,孩子的行为都是在模仿父母身上的倒霉样。 孩子从出生开始,有一种天性就在他的身上逐渐壮大,那就是模仿。他会模仿周围大人的行为,会模仿看到的电视或者视频中的行为,而且这种模仿会越来越多。如果该男孩是在父母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下错误,或许收容教养就是最好的结局,但如果父母知情并参与其中,那么我也和广发网友一样期待法律追究其父母的责任。
果果的妈咪
先收一笔钱和解。然后离婚把所有资产留给家人。然后做什么不用说了吧!至少弄他们家两个人。
听lll海
杀人的小孩不用负法律责任,这种气坚决不能忍,杀人犯法。好吧,我做100个条幅,只要大街小巷上能看到的地方尽量挂上。
将他们全家的信息公布,让大家都来认识一下杀人不偿命的人,让大家都来认识一下他们长什么样,请大家都躲着他们一家吧,这家人太冷血了,还无情。
到网络上公布他们的信息,说违法也好,说违规也好,教育大家远离恶魔没有错误吧。他到哪个学校上学,就到哪个学校向老师发放警示传单,大批的发给家长,请家长时刻注意关照好自己的小孩。防止恶魔再次伸出魔爪,伤害到他人。
同样的警示,也要发到这一家人所住的地点,不管他们搬到哪,除非整容,他们的脸是不会变的。向小区物业发、向居民发、向小孩发,在小区固定的时间地点向大家宣讲关于孩子安全防范的重要性,将自己的血泪历史向大家讲清楚,不是博得大家的同情,而是提醒大家与恶人住在一起,一定要加百倍的小心,别留下终身的遗憾。
还有一点,既然他的父母做生意。好好研究一下他们的生意是什么,生意伙伴是谁。亲自上门将打印好的材料发给他们,请他们理解做为一个父亲和家人的痛苦。劝告他们,生意伙伴的家教如此,还与他们做生意,于社会公平正义不容啊。
除非他出国了,这辈子就缠上他了。有敢和他结亲的,就大发广告,我就记住一点,我不能违反国家大的法律法规,但一辈子就跟你耗上了,看谁高兴谁难受。
黎涛微世界我在等着你
看了这吗多回答,很多人太“理智”了,让人很费解。作为一个有女儿的父亲,看这个新闻的确是浑身颤抖,无法想象女孩父亲的下半辈子怎么度过。再加上男孩一家护犊子的丑恶的嘴脸,如果是我,法律不能给予公平正义,我想我会自己去伸张,要不然下半辈子活在自责和痛苦中,和行走的死尸有什么区别?
深蓝157380
我也是一个女孩的爸爸,看到这个消息之后悲痛万分,也在不断的想如果我是这个女孩的爸爸应该怎么做,首先他必须受到法律惩罚,如果仅仅是收容改教,我绝不答应,我不会让他死,但至少弄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