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人民檢察院積極開展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脫貧攻堅

儋州市人民檢察院積極開展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脫貧攻堅

堅持“改革創新,勇創一流”的工作理念

堅持“寬嚴相濟,公正高效”的辦案理念

堅持“忠誠擔當,廉潔奉公”的服務理念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

儋州市人民檢察院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扶貧辦關於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相關規定和高檢院及省院的部署要求,積極開展檢察環節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脫貧攻堅,幫助貧困家庭被害人近親屬緩解生活困難,充分彰顯檢察人文關懷。2019年10月23日上午,信訪人吉某某將寫有“司法救助暖人心,人民檢察為人民”的錦旗送到儋州市人民檢察院,表達對該院的誠摯謝意。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

據悉,2018年11月8日,吉某某的兒子符某利駕駛二輪摩托車與符某樹駕駛的三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符某利現場死亡的交通事故。後經儋州市人民法院2019年6月18日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符某樹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符某利承擔次要責任,以交通肇事罪判處符某樹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判決符某樹賠償給申請人吉某某經濟損失222910.95元。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

承辦檢察官通過閱卷、主動上門走訪及詢問相關人員進一步瞭解到,符某樹目前正在服刑,其家人拒絕向吉某某支付任何賠償。吉某某丈夫早年已經去世,吉某某及其大女兒、二女兒在村裡務農,均無經濟來源,其家庭於2016年被納入海南省建檔立卡貧困戶,還要照顧家中85歲的父親,屬於因急難造成的經濟困難,符合司法救助條件,並在第一時間向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旭彙報。陳旭檢察長表示:“中秋節將至,一定要按照國家司法救助的相關規定從快進行救助,以解決群眾燃眉之急,並及時對吉某某全家人予以心理疏導,幫助戰勝困難,助其順利脫貧,重樹生活信心!”

經過進一步嚴格審查、集體討論研究後,該院認為吉某某是典型的因案增貧家庭,迅速依照最高檢《關於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深入推進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專項活動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啟動司法救助與精準扶貧相銜接機制,並對吉某某司法救助申報材料進行梳理完善,依法快速辦理,及時為被害人近親屬申請並於今年中秋節前發放了3萬元司法救助金,緩解了該家庭遇到的急難。

該案的成功辦理,將檢察機關司法救助工作充分融入脫貧攻堅工作大局,既彰顯了檢察機關公正執法的辦案宗旨,又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辦案理念,使群眾在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時感受到了司法的溫情,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以實際行動踐行了檢察人的“初心”和“使命”。

據統計,今年以來,儋州市人民檢察院積極採取“精準救助、全面救助、全程救助”三位一體的救助模式,全面拓展司法救助渠道,把涉及孤寡老人、殘疾人、未成年人、貧困家庭及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庭當事人申請的司法救助作為關注重點,及時給予幫扶,今年共辦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發放司法救助金5.5萬元,彰顯了儋州市人民檢察院為困難群眾辦實事、解難題的檢察擔當。

編:林翠芝

圖 : 陳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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