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为深入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近日,商河县纪委县监委对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通报。

一、白桥镇东杏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久国骗取低保户、贫困户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非法占为己有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李久国担任白桥镇东杏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受镇政府委托代收本村村民医疗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李久国故意隐瞒事实,未将镇政府有关免缴政策告知其他村委会成员及村民,仍通知本村全体村民前往其家中缴纳医疗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骗取低保户、贫困户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共计人民币77260元,并存放在自己家中非法占为己有。根据以上犯罪事实,2018年7月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久国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2018年8月23日,李久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玉皇庙镇老王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建江违规为其亲属申报低保户并领取低保金问题。

2012年4月,王建江任老王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负责申报本村低保户的职务便利,未经听证,在明知其妻子张某、儿媳侯某、孙女王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为其三人申报为低保户,每年对其三人进行续保,并在2016年县民政局要求上报村两委成员亲属身份证号码时,擅自更改张某身份证号码,以躲避民政部门核查。2012年4月至2018年2月,王建江以张某等三人的名义共计领取低保金27390元。2018年6月22日,王建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韩庙镇北高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周云军违规为他人申请危房补助款问题。

2014年8月,周云军担任北高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负责北高家村危房改造户上报工作。周云军为村民周某填写危房改造户建(修)房申请表时,故意隐瞒周某有一子一女且儿子为公职人员的事实,在周某家庭人口一栏处填写1人。此后,在韩庙镇

政府组织人员对危房改造户家庭和住房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时,周云军仍未向核查组人员告知真实情况,致使周某违规领取危房补助款14000元。2019年9月23日,周云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龙桑寺镇北王村党支部书记王文林违反工作纪律致使他人违规领取危房补助款问题。

2013年1月,王文林担任龙桑寺镇北王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上报本村危房改造户名单时,未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将本村一般贫困户王某按照低保户上报,导致王某违规按照低保户标准多领取了补助资金2000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019年9月23日,王文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严峻复杂形势,全面担负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聚焦扶贫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查处,持之以恒地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推向深入,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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