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房屋办理不动产证时,还需要通知配偶的哪些直系亲属到场讨论继承问题?

老木100


您好!

配偶去世之后,要将配偶的子女、父母叫到一起讨论继承问题,不管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这里面有两个点展开说一下:

关于继承顺序和继承人

您提到配偶去世,意味着配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肯定存在。对于配偶来讲,涉及到的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的配偶(就是您)、配偶的子女(包括了配偶的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配偶的父母。其他人不需要参与,没有继承权。具体继承顺序可参考上图。

即使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依然要有上述所说的相关人员确认。这些人不一定是继承人,但是他们必须有权知晓继承方案,或者有权提出异议。

关于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和继承方式

在继承份额方面,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上述所有继承人是可以协商的。基本原则是所有继承人平分去世配偶的遗产。每个人都有放弃和争取的权利。所以,一般来讲,关于每个人的继承份额,都是会先进行协商。

  • 如果大家都保持意见一致,按照公证继承的方式办理继承手续。

  • 如果大家对分配有争议、而且没法达成一致,按照诉讼继承的方式办理继承手续。

继承手续办理完毕,再进行房屋过户的处理,将房产证进行变更,变更为继承人的名字。


一纸家书


必须要配偶的父母到场。那位去世要所在社区办出具证明,然后去公证处办理遗产给谁的公证书,方可到房产交易处过户及卖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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