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談】赤峰市市場監管局召開赤峰市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約談會

【約談】赤峰市市場監管局召開赤峰市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約談會

【約談】赤峰市市場監管局召開赤峰市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約談會

為全面落實藥品監管“四個最嚴”要求,嚴厲打擊部分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不良行為,10月24日,赤峰市市場監管局召開了全市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約談會,黨組成員、副局長徐連成出席會議並講話,全市40家存在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的藥品零售企業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约谈】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赤峰市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约谈会

會議指出,今年是藥品監管體制改革開局之年,也是新《藥品管理法》頒佈並將實施的第一年。落實監管責任,宣傳貫徹新法,紮實推進藥品質量安全管理,意義重大,責任重大。會議要求藥品零售企業要從新時期、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出發,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為廣大群眾提供更好的藥學服務。為規範藥械市場秩序,淨化市場環境,確保藥品安全,助力我市“五個大市”建設作出應有貢獻。

【约谈】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赤峰市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约谈会

會上對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處理依據進行了說明,對掛證零售藥店提出兩點要求,一是按照規定必須配備能夠保證在職在崗的執業藥師,履行藥學技術人員職責,保證患者用藥安全有效;二是不能按要求配備執業藥師的零售藥店要申請暫停營業、核減經營範圍銷售乙類非處方藥或自行註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會後,藥品零售企業簽訂了《藥品經營企業執業藥師不兼職、不掛證承諾書》,對21家未進行變更的掛證零售藥店擬作出撤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並下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

下一步,赤峰市市場監管局將對以上21家掛證零售藥店進行跟蹤檢查,未按照要求進行整改的企業,將按照《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依法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约谈】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赤峰市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约谈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