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司法局“一次办好”改革优化发展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快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的决策部署,县司法局局认真总结了2018年度“一次办好”改革工作的实践进展,积极为我县“一次办好”改革提速增效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提高制度建设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事先审查和事后备案双轨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目录管理,严把文件入口关,及时发现并纠正阻碍“一次办好”改革进程的规范行为文件,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情况,组织全县对涉及机构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定期梳理县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和“谁执行、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开展文件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保持一致。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沂源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健全县政府常务会议合法性审核程序性规定,认真做好县政府常务会议题等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推动有利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的政策文件和决策措施落地出台。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围绕各级重大部署和中心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持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推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季度通报和报告制度,实现三项制度对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的全覆盖,坚决摒弃随意检查、多重检查、反复处罚等执法歧视行为,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公平公正的执法保障,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打造一支服务营商环境的专业化执法队伍。持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鼓励部门采用告知承诺制,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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