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詐騙,“坑妻男”坐牢十一年

前不久,市民胡女士發現丈夫出軌的同時,竟然與“小三”冒用她的名義辦理數張信用卡,消費兩百餘萬元。胡女士當機立斷,離婚!報警!

去年6月,市民胡女士忽然接到一通來自某銀行信用卡中心的催款電話,對方聲稱她的欠款金額高達數十萬元,且逾期未還款,要求她儘快還款,以免影響個人徵信。根本沒辦理過該銀行信用卡的胡女士以為是詐騙電話,未予理會,可是接下來的幾天內,又有幾家銀行的信用卡中心打來電話催促胡女士償還欠款。這下引起了胡女士的重視,她親自致電各銀行的官方客服電話,結果讓她震驚不已:她名下確有多家銀行的共計9張信用卡逾期未還款,且總欠款金額高達264萬餘元。

胡女士強迫自己冷靜下來,細細回憶到底是怎麼回事。她想到在2017年年底時,丈夫李某曾經為了辦事拿走了自己的身份證,出於對丈夫的信任,胡女士沒多想就把身份證給了他,十多天後李某才將身份證還給她。難道是李某辦的信用卡?

面對胡女士的詢問,李某開始並不承認,但其言辭閃爍,胡女士便知其中定有貓膩。在胡女士的詢問、套話之下,李某不得不承認確實是他冒用胡女士的名義去辦理的信用卡。胡女士感到奇怪,辦理信用卡需要人、卡一致才能辦理,怎麼李某隻拿著身份證就辦了?面對胡女士的質疑,李某不得不道出真相,原來他有一位朋友陳某(另案處理),長相與胡女士有八分相似,稍作打扮,外人幾乎看不出區別。

胡女士萬萬沒想到丈夫為了錢竟然坑了自己,心寒之下提出了離婚,同時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胡女士選擇了報警。可誰知,在警方的審訊中,胡女士得知了更加令其傷心的消息:李某稱他只是辦理了信用卡,但是刷卡消費的主要是另外一名女子孫某(另案處理)。而這位孫某,則是李某的婚外情人。孫某到案後,交代了她與李某合謀,讓長相與胡女士相似的陳某假扮胡女士辦理信用卡,並且共同消費的犯罪事實。

日前,李某的案件已移送河西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李某以信用卡詐騙罪被提起公訴。在庭審過程中,李某提出自己所犯罪行並非信用卡詐騙罪,而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拒不承認自己對冒用妻子名義所辦理的信用卡進行了使用。兩項罪名的具體差異就是辦卡之後是否進行了使用,且量刑不同。檢察官用及時固定的證據,駁斥了李某的辯解,最終法院採納了檢察院的全部事實、情節及相關證據,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