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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8歲以上職工一律內退且每月領3500的工資,顯然不合乎邏輯。
先不管你們是什麼性質的企業,心靈的要求48歲以上的職工內退從屬無理要求,根本不符合正常的內退規定和職業邏輯。
國家法律規定,男性退休年齡是60歲,女性退休年齡是55歲。內退的法定年齡是男性55歲,女性50歲。也就是說,提前五年才可以內退。或者說勞動工齡滿30年可以申請內退。內退還有其他要求:
- 第一點是,企業員工充足,有剩餘勞動力出現耗費勞動成本。
- 第二點是,企業員工我同意,有強烈的內退意願。
- 第三點是,企業和單位各級領導同意並讚許。因為內退必須是員工個人提出申請,然後經過企業流程審批才可。
- 第四點是,勞動和人資部門留存備案。
因此某個單位或者企業要真的實現內退員工,不僅要符合國家法律和勞動法的規定,也要符合以上四點規定。所以,這位新領導請求48歲以上員工內退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二、內退每月給予3500塊生活補貼不太現實。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企業或者單位內退員工,必須要給予每個月的生活補助和繼續繳納社會保險。生活補貼必須是企業和員工雙方達成協議,但是不能低於當地下崗職工的平均水平,也就是不能低於失業保險的120%。
3500塊的生活補貼,顯然不符合現實。哪個單位或者哪家企業的內退生活補助會有這麼高。
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按照法定年齡時向內退一定要雙方達成內退後的生活補助金,並繼續繳納社會保險。否則就是違反法律規範的行為,不能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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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你來往
這個題目出的,題主身份肯定是國企了,內退的說法,事業編制沒有這一說,民營企業就更加別談了。
你48歲以上,給你辦理內退手續,3500元/月。咋了,這你不滿意嗎?估計,在單位還是個小領導啥的,捨不得,覺得工資比3500高多了是嗎?還想,在單位裡繼續幹,發揮餘熱。你這想法挺好,但不現實呀。不符合新領導的新思路,跟不上時代的步伐。領導要改革,你硬槓,你留下能咋滴?他給你來個競爭上崗,你去當普通職工,願意嗎?
年齡大點的內退,看上去不合法,這是肯定的。可能,他會為企業的發展帶來新的活力,年輕人肯定是要上去一大批的呀!也許,有的企業的性質不同,需要不斷創新!那對年齡大的人來說,就是個負擔了,因為到了一定的年齡,幹勁就不足,不想創新,只想一天三餐吃飽就行,這不符合企業的更好發展的目的。
領導也沒有辦法,要擔起發展企業的責任,不改革,就要改他自己。有責任擔當的領導,一般都會有新的、好的想法。作為職工,他只要有合適的、科學的、不脫離實際的、經過論證能夠可行的規劃,應該支持!大傢伙,不都是希望企業更好的對嗎!
說起來內退3500元/月的收入不算少,但比起上班可能是少了點。那是在上班,你現在是在玩,你可以搞第三職業呀,企業不會限制你。有好的單位,想聘用你,同樣可以去工作。
雙份收入,何樂而不為呢!
成長新視點
這是什麼單位48歲內退3500退休費,企業職工上班也就這些錢。甚至還有少的!現在反對延遲退休的人也是這些體力勞動者,因為幹不動了。你們這樣的單位實行這樣的政策還不滿意。肯定是你們的工資太高了,不然的話這種事是我們夢寐以求的,你們還問合理合法嗎?我看不合理,應該讓你們到企業再幹12年的體力工作再退休!
719875231662
我的回答最專業
第一,太好了,不幹活,白領取錢。這是坑害國家的嚴重不公平。
第二,中國為啥還在搞脫貧?就是因為,不幹活,領取空餉的人太多。
第三,建議國家管理部門,嚴格查一下,這個現象。典型的腐敗。
70純度
國企強制內退是進入改革開放以來才實行的政策,主要就是因為崗位超編,企業唯有減員增效才會達到目的,其實是不得已的辦法。這個辦法相對於政策而言肯定是不合法的,但卻是合情合理的改革。前提是唯有國有企業有雄厚的經濟實力才可以執行下去,一個月能發三千五百元的工資目前來說已經不低了。對於企業來說減少了崗位減輕了負擔,對於個人來說,如果是五十歲以下,還可以在社會上拼搏一番從事第二職業,也是一種適應新形勢的改革。進入新時代,智能化機器人已是大勢所趨,許多崗位用不了那麼多人,所以說國企改革勢在必行。
東方強漢88
如果是我,我非常樂意。3500,再找個輕鬆的工作,一個月5000總有的,不是蠻好。
人生若是如相見
不合法,要開職代會全體職工代表投票表決通過才可以。有問題可以向上級工會進行反應。
北京花草
非常人性化了,現在有很多大的國企還是所謂中華老字號名牌企業,打著疏解非首都功能的旗號將員工直接買斷掃地出門。
紅旗66666
這是什麼單位呀?機關吧!沒到退休年齡退出工作崗位每月可領3500元生活費!這領導真好!我們下崗只有5、6百元!
孤星伴殘月103
還有這等好事?不幹活還拿錢?快拿了,再去外邊打份工,或回家抱孫子。估計不願退的要麼身體不行,打不了工。要麼好吃懶做,不肯幹的。有能力的人都求之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