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微商卖假药”需用“重典”

廖卫芳

微商朋友圈里“让人一天瘦一斤”的古方减肥药“燃脂减肥胶囊”,被警方认定是无国药准字号、无药监局批文的假药。经权威部门检测,其中竟还含有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禁药——西布曲明。(10月23日《中国青年报》)

据了解,西布曲明是一种用于治疗肥胖症的药物,有增加饱腹感、降低食欲的作用。西布曲明有可能引起血压升高、心率加快等严重副作用,有增加心脏病的风险。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国内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可见,微商朋友圈里在卖的“让人一天瘦一斤”的古方减肥药“燃脂减肥胶囊”,不仅是一种“假药”,更是一种“禁药”。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肥胖者越来越多,许多肥胖者想通过服用减肥药、减肥茶等“捷径”达到减肥功效和目的,于是催生了买卖减肥药、减肥茶等微商的应运而生。由于微商准入门槛低,加之相关部门审批把关不严,因而微商入市买卖各种产品的现象十分普遍。其中,微商卖假药现象更是比比皆是,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权益。

就拿名叫“中药减肥丸”的假药来说吧!据警方介绍,这种减肥假药,无国药准字号、无说明书、无生产批号,属于“三无”产品,经简单包装后,打着“中药减肥”的噱头,借微信代理层层分销。原本成本0.7元/粒,到消费者手中时,价格翻了10余倍。这种假药不仅欺骗了消费者口袋里的“钱”,而且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可以说,打击“微商卖假药”已是刻不容缓。

因此,笔者以为,要打击“微商卖假药”的不法行为,必须用“重典”。首先,监管要到位。消协,工商等监管部门要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严把微商审批关、准入关,并开展经常性的督查、检查,一旦发现微商存有卖假药等违法行为,就应及时给予制止,以防损害消费者的经济权益和健康权益。其次,执法要从严。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对微商卖假药的处罚力度,不妨采取“高额罚单”或“黑名单”的处罚机制,让其“一时失信,处处受限”,并为之付出“沉重代价”,从而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买卖契约。其三,设立举报奖励制度。要鼓励消费者积极大胆地对微商卖假药行为的检举揭发,并对举报人实行一定的经济奖励,让微商卖假药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使其无买卖假药的市场。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到位,执法从严,再辅以消费者的积极举报,那么,就一定能有效打击“微商卖假药”的不法行为,以给广大消费者一个安全、放心、无忧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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