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花香”大米引發商標侵權紛爭!福州米廠已向多地企業起訴索賠

“稻花香”大米引發商標侵權紛爭!福州米廠已向多地企業起訴索賠

本文導讀

你知道嗎?我們經常吃的“稻花香”大米,不僅僅是大米的品種哦!“稻花香”,更是屬於福州米廠的註冊商標擁有者。

“稻花香”大米引起商標紛爭的來龍去脈

福州米廠近幾年已向多地起訴五常多家米廠公司,及相關銷售渠道商超企業,侵犯了“稻花香”大米商標所有權的正當權益。根據中國判決文書網查詢,福州米廠關於商標維權起訴達160餘起。

福州米廠1998年向國家商標局提交了“稻花香”商標註冊申請,1999年7月獲准註冊。經過到期續展,福州米廠繼續擁有第1298859號“稻花香DAOHUAXIANG”商標的專屬使用權。

對於和被起訴的相關企業侵權爭論的焦點有以下幾點。

福州米廠作為“稻花香”大米商標擁有者,被起訴相關企業,未經授權許可使用了“稻花香”商標。有些企業或在產品包裝重點突出了“稻花香”字樣標識,容易誤導消費者,侵害了福州米廠商標專用權。

“稻花香”大米引發商標侵權紛爭!福州米廠已向多地企業起訴索賠

被起訴相關企業對此不服提出辯答,認為“稻花香”作為一種大米品種,已是通用名稱,屬於正當使用,不構成侵權。經過審理法院裁定認為被起訴相關企業,沒有足夠依據證明“稻花香”已作為通用名稱的證據,所以不予以支持。

法院判決認為被起訴相關企業,侵害了福州米廠“稻花香”商標所有權及正當權益,判決被起訴相關企業,停止生產、銷售侵害原告福州米廠第1298859號“稻花香DAOHUAXIANG”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對福州米廠進行賠償相關損失。

2016年,(2016)最高法民再374號民事判決書認定“稻花香”既不屬於法定的通用名稱,也不屬於約定俗成的通用名稱。該案被選評為2017年中國法院10大知識產權案件。

對於五常這一特定地域範圍內的相關種植農戶、大米加工企業和消費者而言,可以在以“稻花香2號”種植加工出的大米上規範標註“稻花香2號”,以表明品種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在該判決中還特別強調,該種標註方式僅限於表明品種來源且不得突出使用。

“稻花香”大米引發商標侵權紛爭!福州米廠已向多地企業起訴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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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米廠對“稻花香”大米商標進行積極起訴相關企業侵權,維護了企業作為商標有擁有者的合法權益。

通過“稻花香”大米引發商標的紛爭,你會怎麼看呢?

商標對於企業來說是屬於企業的無形資產,商標價值十分重要。一直以來,很多企業基於知名品牌商標,打插邊球方式來進行獲利的案例,不計其數。因為品牌知名度高,有流量,可以快速借用品牌效應,為自己的產品打開銷路。

這種模式不僅損害了品牌商標所有者的權益,對企業自身發展來說,一直是遊走在灰色甚至違法產業鏈裡,無法形成企業自身產品的核心競爭力。換一句來說,雖然短期在獲利,實際上也是在給別人做嫁衣,到頭來還是一場空。

目前,各大品牌廠商比以往更是加大了企業品牌權益保護,對侵權企業展開積極法律訴訟,維護企業品牌正當權益不受損。

有人說創業初期,也沒什麼名氣,也不需要什麼品牌,更提不上需要去註冊商標,眼下先賺錢再說。表面上感覺有點道理,但這是十分錯誤的。

當你在某個領域做到一定成績,感覺也需要註冊一個商標,進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當你去註冊發現自己的品牌名稱,竟然已被其他公司註冊。自己多年打造的品牌名稱,最終可能會不能使用,到時候,你會不會追悔莫及呢?做一個品牌,並不光註冊一個商標,然後去打廣告就可以成為品牌。

商標的價值來源於品牌的價值,品牌的價值來源於企業對品質及理念的堅持。如何塑造一個品牌沒有捷徑的,是需要一步一個腳印走出來的。

品牌發展初期更要做好企業產品商標防範保護,防止企業品牌名稱被惡意搶先註冊,造成日後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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