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乎看到過這樣一個問題:在感情中,什麼時候你會選擇放手?
有人說:他不愛我了我就走,才不要當最後落魄離開的那個人;
有人說:我會把我所有的愛都給他,等到最後實在沒有什麼可以給的時候,才會離開;
還有人說:鬧唄,鬧到人盡皆知,反正都要分手了。
無論是任何一種形式的分手,其實最後的結果都無可避免。既然結果早已註定,為什麼不乾脆利落,讓自己走的瀟灑一點?
我想起前幾天跟朋友吃飯的時候聊到安宰賢和具惠善,他們的離婚事情鬧了好長一段時間。從一開始大家都在關注的階段,到了現在人人厭棄的階段。
因為離婚鬧得太難看了。
他們兩個人彷彿丟掉了明星的身份,你一句我一句的回擊對方,把生活最隱私的內容全都挖出來給大眾看。
網友都說:什麼時候大結局呀!
任何時候,任何告別,都不應該鬧的這麼醜陋。
朋友說她曾經也有過這樣一段難堪的時光,她跟前任分手的時候甚至比具惠善還要瘋。
一邊罵著前任是個渣男,我這麼掏心掏肺的對你,你居然想要跟我分手;一邊半夜打十幾個電話給他,在電話裡面哭著求他不要分手,什麼問題我都可以改的。
上一秒還說著我願意祝你幸福,我們能好聚好散就是最好的結局了;下一秒不知道受到哪一句話的刺激大喊你別做夢了,你別想著擺脫我。
每天都跑到他家門口去堵他,甚至打電話給他朋友、同事追問他的行蹤。
自從前任提分手的那一刻起,她滿腦子都是這件事情,沒辦法好好上班,好好吃飯,好好睡覺。每天以淚洗面,做完了人生到目前為止最瘋的事情。
到最後,前任跟她說:“你是不是真的有病啊?”
不是那種氣話,而是以很疲憊的狀態,認真的發問。
這一句話就好像是敲在銅鑼上的木棍一樣,讓她徹底清醒。
她回過頭來才發現,原來自己這麼瘋。她以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因為愛他,都只是想要挽回他們的感情,但是在別人的眼裡,這些行為就是發瘋。
姑娘,分手的時候記得乾脆利落,不要讓自己太過難堪。
聽說過這樣一句話:你的任何付出,你都有隨時喊停的權利。
人在有意識時候的一切行為,都是可以自我控制的。最終決定人生選擇的,還是隻有自己。
所以姑娘們,只是分手這樣一個小小的決定,你一定可以做的漂亮的。
但也總有人會說:
“我不行的,我愛他愛到完全沒辦法理智思考,我愛他愛到控制不了自己,我愛他愛到身心都要瘋了。”
你越是告訴自己不可以,你越在逃避選擇。
你在害怕。
害怕如果自己放手了,這段感情就會真的結束了。
但姑娘們,會對你說分手的男的,一定是不愛你了。
生活不是電視劇,沒有那麼多狗血的情節。
他不會因為自己得了重病不想拖累你跟你分手,他不會因為你爸媽說不合適想讓你找更好的人在一起就分手,他的分手理由真的很簡單,只是不愛了。
所以,別再挽留一個不愛你的男人了。
愛情在的時候,我們可以肆意去笑,放肆去愛;愛情走的時候,至少我們留個體面給彼此。
你們都會遇到屬於自己真正的愛情,別浪費時間在別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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