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漏雨,開發商和業主都不管,業主怎麼辦?

文章導讀:屋頂漏雨,開發商和業主都不管,業主怎麼辦?

一、房屋漏水,沒人來修理。

去年孫先生在南京買了一套商品房,在驗收房屋時,孫先生髮現房子的屋頂漏雨。他馬上向開發商和物業公司說明情況,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口頭答應會負責維修。過了一個月,孫先生將房屋出租給劉女士,兩人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孫先生打算對房屋進行裝修。但是裝修隊的工人發現屋頂依然漏水。於是,孫先生去找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提出維修屋頂的事。但是孫先生去物業公司和開發商公司很多次,都沒有解決問題。孫先生只好自己請工人維修房屋。在房屋維修之後,孫先生越想越氣,不僅耽誤房屋的出租,還要自己花錢維修。因此,孫先生找到京雲房產律師團,想要起訴開發商和物業公司,並且賠償自己7個月的房租損失。

屋頂漏雨,開發商和業主都不管,業主怎麼辦?

二、法院只賠償維修費,不賠償租金損失。

1、孫先生向法院出示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房屋漏水維修申請書,說明漏雨是發生在房屋保修期內。法院的法官認為:孫先生和開發商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雙方自願的,應該依照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開發商應該承擔房屋保修期內的維修義務,在孫先生請人維修房屋以後,開發商應該支付這筆維修費用。

2、關於孫先生要求開發商賠償房租損失的要求,法院不予以支持。因為孫先生明知房屋漏雨,還和劉女士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孫先生是存在過錯的。僅僅是一個房屋租賃合同,不能證明孫先生的實際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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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於房屋的保修,我國法律有哪些規定呢?

1、最高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規定:如果房屋在交付以後有質量問題,並且房屋在保修期內,房屋的賣方應該負責維修,如果賣方拒絕或延遲維修,業主可以自行維修或者委託他人修理房屋。在維修時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賣方承擔。

2、根據以上法律的規定,符合這兩個條件,業主才可以自行維修或委託他人維修房屋。第一個條件是房屋在保修期內,第二個條件是開發商拖延或拒絕維修。

四、注意保存證據,獲得訴訟的主動權。

在本案中,京雲房產律師團瞭解到,孫先生在與開發商和物業溝通時,多次申請維修文件,並保留了相關的證據,例如通話錄音、微信聊天記錄、屋頂的照片等,為獲得勝訴提供了合法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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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雲房產律師團提示您:

如果您遇到這類問題,最好不要被動等待,如果不能與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協商解決問題,就要積極採取法律途徑維權。如果因為屋頂漏雨而影響房屋的租賃,會造成更大的損失。本案中,雖然孫先生損失了7個月的房租,但是根據現有證據,法官並沒有支持開發商賠償租金的請求。所以,如果您也有類似的困擾,請快速果斷的依法維權。

如果您有什麼法律問題,私信留言,可享有一對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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