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干部做这几件事村民可举报!自身权益要保障

第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对于拆迁多数人其实不陌生,在农村,拆迁或许不能致富,但是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对于生活也有着很大的帮助。由于农村的特殊性,有专家表示,拆迁过程中有干部做了这几件事,就可以举报。

第一,对于土地的权益而言,村干部没有权利强迫处理,只有以农民的自愿为原则,如果针对以下这几种情况,村干部私自处理,其实是违规的行为。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在征收农民土地是要经过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张贴公告并予以实施,而且在赔偿方面也是由市级或者县级以上的工作人员来组织,并不是随意的定价,也不能随意的拆除。

农村拆迁,干部做这几件事村民可举报!自身权益要保障

第二,农村的管理越来越完善,在土地确权以后,农民对土地有流转及承包的权利,如为了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需要使用土地也要按照正规程序进行审批,如没有经过审批,村委无权收回农民土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所有权是农民应该享有的权益,权益变更需要双方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在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之后,才能进行土地的征收,毕竟土地对于农民,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第三,土地征收过程中,村民需要每个环节都亲自参与,村干部无权代替村民签署征收土地补偿协议,除非拥有村民的委托书。不然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协议。

农村拆迁,干部做这几件事村民可举报!自身权益要保障

无论是拆迁还是征收,土地的补偿协议都需要村民本人签署,或者授权,农村的拆迁更城市没有任何不同,拥有者土地承包所有权的农民,也有着一样的权利,自然也必须严格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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