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環保:子公司向原交易方退還持有的雲南大地66%股權

永清環保(300187)10月28日晚間公告,10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經法院調解,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於2018年2月7日簽署的《關於雲南大地豐源環保有限公司之投資協議》,永清環保全資子公司永清廢棄物處置公司向原交易方退還持有的雲南大地66%股權。

永清環保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與雲南大地“和平分手”,有利於維護上市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同時,公司在環保領域的“運營+工程”雙驅動戰略並不會受到影響,並逐步向環境諮詢的新賽道發力。

據永清環保2018年2月公告,永清廢棄物處置公司合計耗資1.782億元獲得上海得隴與杭州豐地100%股權及相關債權,從而間接持有云南大地66%股權。雲南大地剩餘34%股權由昆明國資委100%控制的昆明滇池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持有。

不過,就在永清環保支付後續交易價款過程中,雙方產生爭議。永清環保在今年5月進展公告中稱,公司在2018年支付第一期交易價款後,取得了雲南大地的實際控制權,控制了雲南大地的生產經營。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瞭解到雲南省有關部門事後審查了本次雲南大地股權轉讓交易,認為原交易方在最初獲取雲南大地的股權過程中,相關股權可能存在瑕疵。

同時,受增值稅退稅政策取消、當地危廢政策變化及市場競爭加劇等影響,雲南大地2018年業績不符預期,永清環保2018年由此計提了商譽減值準備9068萬元。

根據《民事調解書》,本次永清環保與雲南大地原交易對手實現“和平分手”。永清環保將退回上海得隴與杭州豐地100%股權,在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全部辦理完畢後六個月內,交易對方將全額返還永清環保已支付的約4770萬元交易價款。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投資協議解除,原交易對方將不再要求永清環保支付後續約1.1億股權轉讓款等及因延遲支付而產生的違約金等款項。此外,關於已繳納稅費問題,《民事調解書》約定各方應相互配合,共同至原繳納稅款機關辦理原合同解除後的依法退稅事宜;如果最終退稅無法達成,則雙方共同損失互不追究。

另外,永清環保公告稱,由於2018年公司已取得雲南大地生產經營決策的控制權,2019年10月與原轉讓方協商一致解除股權收購協議不影響以前年度報表,因此該事項不涉及對公司以前年度財務報表的追溯調整,同時預計增加公司2019年度利潤約6300萬元。

10月28日晚間,永清環保同時公告,公司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5.6億元,同比下降25.58%;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3249.04萬元,同比增長63.59%。

永清環保表示,隨著固廢運營戰略的推進,公司逐步迎來收穫期,運營類項目在公司業務盈利佔比貢獻力度加大,成為公司業績的重要組成部分併為公司提供穩定的經營性現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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