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罚学生、带学生喝酒,安徽一中学老师被通报, 你怎么看?

心弦指间


个性化教育方式我们可以理解,但即使再个性,教师也不能违背法律法规,违背社会普遍价值观。


让我们先看看阜阳民在市政务论坛投诉吧: 阜阳颍州学村一中部高一(2)班班主任王阳(校长王西彪的儿子)体罚学生,学生犯错打手罚钱,打一下手罚十元钱(有学生被打了十六下还罚钱一百六十元,还有三个学生被老师罚了一千块钱,其他学生平时被打被罚十元二十元三十元……的更是不在其数)。八月十五中午班主任带五六个学生去喝酒,九月二十八中午又带十几个学生去喝酒,他们只是十五六岁的孩子,老师有什么事情不能在学校说非要在酒桌上说吗???以上事情都是真实发生的,请有关领导调查重视,请老师能换一种教育方式,谢谢!

投诉内容也被当地教体局证实: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看到这,看到这不得不说,这位奇葩老师还真少见,只是明目张胆体罚学生、与经济挂钩、带学生去喝酒,难道在这位老师心理,法律和师德是幌子?还是这位老师自我感觉良好,感觉自己如何教育孩子是家长的福份,自己有恃无恐?


教育孩子与适当的经济挂钩本无可厚非,但如果不切实际惩罚学生,那么就是变相敛财。

我们知道,一般来说,班级的学生被罚款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不过罚款的金额也多是五元、十元,罚款被充当班费,而这位老师却能罚款至一千元,学生又没有经济来源,自身的那点钱要不就是自己的压岁钱、要么就是自己日常的零花钱,罚款一千元无疑就是从学生家长兜里掏钱而已,对于这点,我想这位老师不可能认识不到,明知如此还要如此,只能说这位老师想钱想疯了,这种方法也想得出来。

当然,还是要调查被罚的这部分钱最终用到了什么地方,如果被教师单独管理或者被不明不白的花销出去,那么这件事的性质可就变了,这位老师自求多福吧。


未成年人禁止饮酒,普通人都知道的道理不可能这位老师不知道,明知自己的学生未成年,还带学生去喝酒,这位老师难道开始与学生论酒量了吗?

见过老师爱喝酒的,但绝对没有见过老师带着班级学生一起喝酒的事,而且还不是一次,难不成那些罚款被用来买酒和菜,要是如此的话,这位老师还真是想人之不敢想,只是不知,学生喝的醉了咣铛的,怎么回家与家长交代,家长不对你这位老师要意见,我都感觉新鲜。

不过,如果你们在高三毕业,考出了好成绩,那时候适当的喝点小酒也无所谓,毕竟都已成年,就当是纪念一下自己的青春岁月,但现在是高二,正是学习的上升阶段,如此,很想知道这位老师是怎么想的。

当然,对于体罚这类老生常谈的话题我就不再赘述,哪怕被允许用戒尺,也不能被随便乱用,凡事都要有个规范、尺度。


总之,这位奇葩老师不知是怎么混进教师队伍的,还是该好好的查上一查,放在阳光下晒一晒,免得发霉、发臭。


小猪的教育经


虽然王老师是王校长的儿子,但是王老师也不能这样去教育学生啊!屡次三番的用戒尺打学生的手掌,打一次10块20块的罚款,最多的学生被罚了上千块。更厉害的是,今年8月份和9月份还带学生出去喝酒了。


当然了,阜阳市教育局和所在的学校也给予了他相应的处罚。批评教育少不了,全区的老师都要以此为鉴,家长和学生所遭受的伤害王老师也逐一道歉了,并扣罚这个学期的绩效工资。

这件事情的处理旁观者一看就很明白,太过于轻描淡写了。虽然处理的手段和措施还很多,但是大多数都是无关痛痒,没有真正的与教师失德挂钩,踩了这条红线,却又在回避这条红线。

首先,老师不能轻易体罚学生,这已经是教师队伍的共识。调皮捣蛋的学生的确需要惩戒,但绝对不是体罚,虽然说惩戒和体罚中间的界限很难区分,但是老师作为一名知识分子,对于打手是属于体罚还是惩戒应该是了然于胸。而且问题的发酵并不在于打手,而是在于打手的同时还对学生进行了罚款。在教师的权利里面可没有规定教师能对学生罚款的。


其次,体罚和罚款是教师管理无能的表现。我们不得不承认有很多的学生的确很难管,但作为教师,我们的职责是什么?我们的职责就是通过各种合适的方法去教育他们,并不是简单粗暴的去体罚和罚款。如果体罚和罚款都能够达到教育的目的,学校和教师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在哪里?我想其他执法单位就已经可以代替教育部门了。

最后,老师和学生在一起喝酒更是无知的表现。阜阳人的确能喝酒,酒量也非常大,但能喝酒不代表可以和学生一起喝酒。不仅仅是影响恶劣,更是没有考虑到在喝酒的过程以及事后所可能导致的安全问题。喝酒闹事,打架以及学生喝酒身体出问题,也都是常见的事情。这并不是一个老师所能够承担得起的责任。


所以,我认为我们教师队伍里的部分教师还是要继续接受教育,重修师德课程,这个课程也不用师范大学的教授来讲课,就把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各种教师失德的案例播放给他们看就行了。响鼓不用重敲,其实道理大家都懂,关键就看谁能更好的约束自己。

对于教师失德行为你怎么看?欢迎在下方留言分享!感谢你的关注和点赞哦!


美蛙英语


安徽一中学家长投诉:

阜阳颍州学村一中部高一(2)班班主任王阳(校长王西彪的儿子)有体罚学生,打手罚款的行为,打一下手罚款十元,不少同学被罚过十元,二十,三十元,还有几个学生被罚过近千元。还在八月十五,九月二十八带几个学生外出喝酒。

阜阳市教育局对此事做出积极回应称,情况基本属实。

事情发生后,颍州学村对王老师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该老师本人也意识到自己的过错,于当天中午就打电话给收到罚款的每一位同学家长进行道歉,将所有的罚款退还给家长,并向家长保证在接下来的教学管理中不会再出现类似现象。

教育局要求该校在全校范围内对王老师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扣除王老师本学期的绩效奖金。

同时,要求颍州学村要就此事立即整改,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下一步,区教育局将对此事作出进一步的处理。

罚学生的歀,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带学生多次出去喝酒这有什么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这是一个老师所为吗?这是一位人民教师该做,能做的事情吗?

这不知道这样素质的人,是如何混进教师队伍中来的?就多次罚学生款这一条,已经严重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禁令,就已经够重处了。更何况,还领着孩子多次去喝酒。我市一位老师就因为罚学生的歀,被降一级职称,从教学人员转岗为教辅工勤人员。

但是对这位老师的做法,就很难看懂了。这到底是老师,还是街痞混混?这样的老师平时如何教育学生?给学生教什么?给学生教如何混社会吗?他的这些行为就是典型的社会痞子行为,这哪里是老师该有的行为。

在全校范围内对王老师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扣除王老师本学期的绩效奖金。

就这样的处理吗?这是在息事宁人,还是真的在解决问题?

如果真的在解决问题,对于这样严重违反师德师风,道德败坏,有损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就不应该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这样处理,相关责任领导也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要知道,这样处理是不能够服众的。


教育探微


安徽阜阳颖州学村第一中学高中部出了件荒唐事。家长网友在市民论坛上给市长留言,举报该校高一(2)班班主任王某违反师德师风,共有三项违规行为:

1,体罚学生,打手心;

2,罚款,轻则数十元,重则上千元;

3,带学生外出喝酒,从五六人到十余人不等。

接投诉后,阜阳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并发布了调查和处理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1,经调查,网友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2,颍州学村对王老师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3,王老师打电话给被罚款学生家长道歉,退还所有罚款,并保证不会再出现类似现象;

4,在全校范围内对王老师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王老师本学期的绩效奖金。

不知各位看了王某的所作所为和他受到的处理有什么看法?我的感觉是板子高高举起,看似挺吓人,却又轻轻放下,不痛不痒。这哪里是对一个涉嫌严重违纪的老师的处分啊,这分明是一个慈父对于不懂事、犯了错的孩子的一种轻描淡写的呵斥啊!表面上是责,实际上是护呢。

联系到王某的父亲正是该校的校长,这事儿就不难理解了。

为什么说王某是严重违纪?

1,体罚学生,上级一直严令禁止,这是明知故犯,视若无睹;

2,实施罚款,教师没有罚款权,法无授权不可为,就这一项已经构成了违法。而且罚款数额较大,多的已经上千元!这对于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负担,这个罚款从哪里来?家长若是不知道,不给,被罚学生会不会铤而走险甚至害怕到产生轻生念头?

3,所罚款项怎么处理的,是一笔糊涂账。罚款不开票,收款没入账,使用没去向,这很令人怀疑罚款到底是教学管理的手段还是出于其他目的;

4,高一学生尚未成年,却在王某的带领下,出去喝酒,这是学校,不是社团!这不是在教学生向善向上,而是要带着他们搞哥们义气,搞团团伙伙!喝酒的钱是不是来自罚款呢?喝酒的人是不是王某的小弟呢?孩子们十六七岁,岂能被这种事情毒害?既伤身体又伤心灵!

可以说,这个王某根本不懂教育为何物,所作所为完全没有人民教师的样子。他推崇的是暴力、滥用职权、江湖之道,哪里谈得上是教育管理?

对于这样的“教师”,当地教育部门仅仅给予上述处分,这已经不是处分,而是保护和纵容了!

吕淑湘先生在《论基本属实》里说过,“基本”这个词主要用在数量上,不适合用在“属实”前面。家长举报的事,王某要么做过,就属实;要么没有做过,不属实。教育局的通报应该针对每一条给出具体的答复,而不是笼统地来一句“基本属实”。打没打、罚没罚、罚多少、喝几回,这都是能说清楚的。


剑客谈教育


体罚学生我还能理解,带学生喝酒这个我真的不能理解,可能这个老师的教学管理办法真的是很社会,这个老师估计也是一个社会人儿。

一切的一切都因为:这个老师,他爸是校长。

对于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恐怕很难负重,如果要是一般的老师犯了这两条,最起码也要被调离工作岗位,甚至有可能被开除,这个老师只是被通报批评,扣除一年的绩效奖金,这样的处罚和他对孩子造成的伤害相比,微不足道。


提法是教育的红线,更是社会的底线

现在的老师不用说是T体罚,就是你动学生一个手指头,都会导致社会的谩骂,家长的强烈反对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处罚。

所以体罚学生的老师一定是没有好下场的,这也是所有老师得出来的一个共同的结论,现在我们周边所有的老师每天都在相互提醒,无论是学生做了任何的事情,千万不要提拔学生,否则最终受害的只有自己。


带学生喝酒,我理解不透

老师为什么要带学生出去喝酒呢?

我觉得只有在大学的时候,可能才会和自己的老师出去吃饭喝酒,那时候毕竟已经是成人,而且有一些社会的活动都还是要参加的,和老师出去吃吃饭,喝喝酒,也能锻炼自己的社交礼仪。

老师带着中学生出去喝酒,可能有以下几种目的:

一:老师爱喝酒,喜欢和大家一起喝酒

二:培养自己的势力和亲信

三:在酒桌上教育孩子

四: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


最后我想说:

其实这样的人不适合当老师,他适合到车上干一些其他的事情,因为他不具备最基本的教育素质和教育能力,在他的头脑当中,只有社会上那一套,忽视了我们在教育过程当中行为示范的作用。

同时我觉得应该彻查一下他的父亲,王西彪是校长,他能把自己的儿子安排到自己的学校,同时纵容自己的儿子,犯下这么大的错误,可见他的教育方式,教育方法,或者是以前的教育,都是比较失败的,我觉得他不应该在校长的岗位上继续干下去了。


宇宙最好老师


阜阳学村一中部高一(2)班班主任王阳(校长王西彪的儿子)体罚学生,学生犯错打手罚钱,打一下手罚十元钱(有学生被打了十六下还罚钱一百六十元,还有三个学生被老师罚了一千块钱,其他学生平时被打被罚十元二十元三十元……并带多次带学生外出喝酒。

阜阳学村一中原是一所三流的普通高中,招的也是一些三流的学生,但它在校长王西彪(王阳之父)的带领下,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开设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等特长班,使学校的高考成绩连年攀升,多名学生被“双一流”大学录取。


教师王阳随意罚学生钱且数目巨大,并多次带学生外出喝酒让人不禁发问:

一、这样的老师还配做一个老师吗?

随意罚学生钱,带未成年喝酒违反了《教师行为规范》,已与老师的身份不符,必须受到严惩。

二、是谁给了他这么大的胆?难道身为校长的父亲就没有责任吗?

王阳在校胡作非为是谁给了他这么大的胆,还不是因为仗着自己的父亲是校长。他这样无法无天无论是作为一名校长还是一名父亲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为官者更需约束子女。

作为一名校长在管理学校,提升学校质量时更需约束子女的行为,不要让子女毁了自己的一世英明,成为一个坑爹的主。李双江闻名中国却因教育子无方,让李天一败坏了名声;李启铭的一句“我爸是李刚”也让原河北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李背上了“四大名爹”之一的骂名。这王阳肆意妄为也是在毁了校长王西彪多年奋斗拼打挣来的美誉。


教育黄金眼


先不谈这位老师是校长的儿子,起码要知道老师的教育职业和功能,不能跨越我们教师的职业底线。

  • 对学生的惩罚

国家已经明令禁止体罚学生,虽说社会上常呼吁把惩戒权还给老师。但是我们惩罚学生的的界限在哪还不清楚。

这位老师如果仅仅是拿教鞭打学生手心的话还能让人接受,毕竟这也许是教师对学生严格管理的一种“教育方式”。但是交钱就不能让人理解了,什么时候犯了错误,需要用钱去赎自己的过错。好像又超越了严格的界限。

  • 带学生去喝酒

《中学生守则》要求学生不准吸烟,喝酒。孩子毕竟年龄还小,思想意识不成熟,我们只能控制,避免不良习惯影响了学生,另外学生身体还在发育,吸烟饮酒对于学生来说会影响身体的健康。老师在学生眼中是知识的代名词,从某种角度来说,老师是对的,不允许知识传授出错。带着学生喝酒,这是错误的示范,对学生来说,老师既然允许喝,那这个事是可以的。

“德高为师,身正为范”,我们要不断的提醒自己的身份是老师,自己的行为无形当中会影响着孩子,不允许我们出丁点差错,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孩子,用自己的品德去感染孩子。

如果赞同就点关注吧!欢迎和各位交流讨论教育问题。


轻拂高中物理


体罚学生、带学生喝酒,安徽一中学老师被通报, 你怎么看?

看到这个题目,我以为我看错了,打手还罚款,且还带学生喝酒,这个老师也太逆天了吧,老师带孩子去喝酒,这个是要闹出呢?

(1)孩子犯了错误。老师为了让孩子记住并改正错误,经常会有小小的惩戒,在古代私塾:经常用的就是用戒尺打手心。因为手连着心,同时又不会伤害到孩子,当然,这个要力度得当。

这老师不仅打了,还打一次要罚10块钱?这个确实是不合理?不仅仅是身体的体罚,还有钱的体罚,令人匪夷所思,关键是有的学生已经被罚上千元?

这个确实难以接受的,经济和身体的体罚,这个……

(2)带学生喝酒

我觉得这件事情正好体现了作为老师的无知和幼稚,更体现在管理学生的无底线。

老师觉得这个可能是亲近学生的一种方式,毕竟孩子还在上初中,属于为成年的学生,喝酒毕竟是伤害身体的。一旦控制不好,也很可能发生其他的意外,也会引起舆论轩然大波,这个老师怎么能够让学生家长信服呢。

本来家长就特别担心孩子染上抽烟喝酒这样的恶习,结果老师却公然带着孩子去喝酒,你让家长怎么放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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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这样的回应:

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以全校通报,扣除本学期绩效奖金。

这样的回应我们会觉得轻描淡写,但也做出了结论。

教大育小想说的是:作为一个老师,是一份工作,也是你从事的一个行业,但是,这份工作,你还肩负着引导孩子思想的职责,孩子的未来和你密切相关。

“教书育人”,这个育人的职责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作为老师,别忘记了身上的使命,在其位,谋其职,还是要好好遵守教师的职业规范,不要特例独行。



教大育小


体罚学生不对,带学生喝酒更不对,这个老师被通报,完全应该,实属咎由自取!

但仅仅是通报处理,显然太轻!

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准老师体罚学生、不准中小学学生喝酒,当然更不允许老师带学生喝酒!

这位老师倒好,居然敢“双违反”,既体罚学生,还要带学生出去喝酒。如此胆大妄为,无法无天,是无知者无畏,还是有恃无恐?



果然,这位老师是有恃无恐!

这位老师是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学村一中部高一(2)班班主任,大名叫王阳,他的父亲王西彪是该校的校长;也就是说,在这个学校,王阳完全可以说是一个“衙内”!

从网上披露的可以知道:

王阳“体罚”学生非常奇葩,他是“连体带钱”一并罚——

打一下手罚款10元!

有的学生被罚了160元,有3个学生被罚了1000元;被罚10元、20元、30元的学生不计其数。

从举报的材料看,王阳带学生出去喝酒一共两次。一次是8月15日中午,带五六个学生出去的;另一次是9月28号中午,带十几个学生出去的,间隔13天。



阜阳市教育局接到举报后,进行了调查,结论是:“情况基本属实。”

王阳式的罚款,涉嫌“周扒皮”性质!

王阳带学生出去喝酒——

不仅闹坏了学生的身体,还培养了学生的坏习惯。同时丧失了“师道尊严”,和学生形成了“哥们弟兄、江湖义气”,这怎么能教好学生呢?最终会害苦学生一辈子!

王阳之所以敢这样做,置教育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师德于不顾,就是因为有校长父亲的“金钟罩”,也即时下所说的——

“保护伞”!



果然,对王阳的处理就十分微不足道——

退钱、校内通报、扣除本学期绩效奖金!

完全是避重就轻,蜻蜓点水!

依我看,最起码应该——

给与王阳记大过处分一次、三年内不准评优、不准晋级!

对于王阳父亲王西彪,作为一校之长,鉴于其监督下属不力,保护儿子有方,应该给与——

免职处理!

从而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孙老师谈孩子教育


欢迎来到“老穆说语文”问答领地,老穆将用最大的热忱和最好的回答来回馈您!


老穆有话说

教师体罚(打手)学生本就说不过去了,倘若每体罚一次,学生还要给老师十块钱,这就更“滑天下之大稽,荒天下之大唐”了。

然而,这件事还真的就发生了,竟然发生在高中阶段,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有三个学生竟然被罚了一千多,真是令人瞠目结合。

这位老师还不仅于此,有时还会带着学生一块去喝酒。老穆想说,这个真就说不过去了吧?

此事被人举报后,老师被处以什么样的惩罚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事件概要

时间:近日

地点:市政务论坛、阜阳市颍州学村一中部高一(2)班

人物:班主任王老师(校长的儿子)

起因:阜阳一市民在市政务论坛投诉班主任的恶劣行径······

经过:学生犯错要被打手,并罚钱,打一下手罚十元钱(有学生被打了十六下还罚钱一百六十元,还有三个学生被老师罚了一千块钱,其他学生平时被打被罚十元二十元三十元······的更是不在其数)······

八月十五中午班主任带五六个学生去喝酒,九月二十八中午又带十几个学生去喝酒······

结果:阜阳市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高度重视此事,及时向市教育局反馈此事,经教育局调查,情况基本属实。

【1】颍州学村对王老师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2】王老师于当天中午就打电话给收到罚款的每一位同学家长进行道歉,将所有的罚款退还给家长,并向家长保证在接下来的教学管理中不会再出现类似现象。

【3】颍州学村在全校范围内对王老师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扣除王老师本学期的绩效奖金。

【4】区教育局要求颍州学村要就此事立即整改,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下一步,区教育局将对此事作出进一步的处理。

举报人:对此事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一)就目前而言,教师是不能体罚学生的,特别是高中生,更要以尊重为主。

其实这位热心市民在投诉中也给了一些建议,如下:


孩子们犯错你可以罚跑步、背书、写作业等。

老穆认为,对待高中生,要以尊重为主,切莫体罚学生,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

(二)学生没有挣钱的能力,罚钱,真的不妥。

倘若处理不当,学生还会出现“借钱”的现象。这就改变了事情的走向,不利于学生好好学习。

(三)作为高中生,喝酒是不利于学习的。

作为班主任,竟然带着学生去喝酒,成何体统?难道老师能不知道此事的危害性吗?

(四)学校应尽快安抚这些学生的受伤心灵,让他们尽快恢复。

老师对学生的处罚,又怎不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呢?倘若不及时进行心理干预,会留下阴影的。

【结束语】哪有学生不犯错的?倘若学生犯错就体罚,犯错就罚钱,试问,这样的教育方式目的是什么呢?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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