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1年起高考不得跨市借考

廣東省2021年起高考不得跨市借考

前段時間,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公佈了2020高考報名時間安排,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時間安排在2019年11月1日-10日,較往年提前1個月。

同時,高考報名政策也對考生的學籍、戶籍、報考地點等作出了詳細的要求規定。這屆復讀生起,不得跨市借考。從考試院公佈的通知文件中,我們注意到一個點:2021年起,廣東省戶籍的往屆生一律回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辦公室進行報考。

廣東省2021年起高考不得跨市借考

(截圖自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也就是說,2020屆的高考生如果想要復讀,在2021年繼續參加高考的話,那你就要回自己的戶籍所在縣(市、區)進行報考。比如,一名廣州市的2020屆高考生選擇去到深圳市復讀,那他在2021年以往屆生的身份參加高考時就要回廣州市進行報考,不能在深圳市報考。

如確需申請跨市借考怎麼辦?那就要戶籍地和借考地市級招生辦同意,並報省招生審核才行。(比較麻煩)

此外,廣東省教育考試院21日還發布通知文件,對戶籍由外省遷入我省的往屆畢業生報考條件作出了要求,如果未能滿足“持我省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書”、“持省外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書、戶籍遷入我省滿18個月,報名時高中畢業滿一年”和“同等學力人員”等要求,那隻能參加專科批次錄取。

廣東省2021年起高考不得跨市借考

(截圖自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對本屆高考生影響

由於高考政策規定,2021年起我省戶籍的往屆生一律回戶籍所在縣(市、區)進行報考,所以對2020高考生影響還是比較大的。如果在2020年高考失利選擇復讀的話,那這個規定就會限制到一些跨市借考的同學,在報考的時候會比較麻煩。

所以大家還是要好好努力學習,爭取在2020年就考上自己的理想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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