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中院公开宣判肖超等8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贵阳中院公开宣判肖超等8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贵阳中院公开宣判肖超等8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庭审现场

10月29日上午10时许,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肖超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容留他人吸毒、窝藏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2017年4月12日,被告人肖超在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某酒吧与他人发生冲突,后与江方亮(在逃)驾车返回其家中持砍刀等工具准备返回酒吧与对方进行打斗,在被告人肖超与江方亮二人驾车返回该酒吧中,误把被害人杨某某夫妇认成打斗对象,肖超、江方亮随即持砍刀、棍棒对被害人杨某某夫妇驾驶的车辆进行砍、砸。

2017年年底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肖超邀约被告人王仁毅、王军、王林、周云等人,多次在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某酒吧消费,逞强耍横,强拿硬要,不支付或少支付费用,给该酒吧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该酒吧的正常经营。

2018年9月,被告人肖超熟识的王某某等人因收取保护费一事与麦架镇酒吧经营者刘某发生冲突,事后被告人肖超知悉此事。同年10月25日凌晨,肖超来到刘某经营的酒吧,借故与被害人刘某发生争吵,并邀约刘从付、王军、王浩等人对刘某实施围攻殴打,2019年3月10日,被害人刘某因重型颅脑损伤医治无效死亡。

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肖超、王仁毅还分别多次在其住处容留被告人王林、王军、周云等人吸食冰毒等毒品。同时,被告人王仁毅在明知肖超等人故意伤害他人的情况下,仍与周云、文婷为肖超提供车辆、资金,帮助肖超等人逃匿、躲藏。

2017年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肖超、刘从付、王军、王浩、王林、伍文达、王仁毅、周云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以被告人肖超为纠集者,其余被告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

贵阳中院公开宣判肖超等8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莫以身试法

根据以上犯罪事实,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肖超犯故意伤害罪、犯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14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文/图 戴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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