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红安: 人民监督员参与羁押必要性审查

戴小巍 江玉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的要求,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10月12日,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和第六检察部联合开展了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公开审查,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此次公开审查,这是红安县检察院首次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审查。

人民监督员刘海表示,这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矛盾焦点在于欠薪,犯罪嫌疑人陈某目前已通过家属交纳了全部拖欠工资,社会矛盾得以化解,加上本人认罪态度较好,无社会危害性,无继续羁押必要,检察机关办理此案不仅维护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保障了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采纳了人民监督员对此案发表的意见,决定会后向办案机关提出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本报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江玉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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