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招聘100人,事業編制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縣脫貧攻堅力度,不負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岢嵐縣脫貧攻堅工作重託,確保如期脫貧,改變基層一線工作招人難、留人難、用人難的現狀,真正把優秀人才能選聘到脫貧攻堅一線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於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36號)及《關於做好2019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26號)等文件規定和要求,結合我縣鄉鎮事業增人計劃和招聘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為我縣12個鄉鎮24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事業人員10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名額及工作地址

忻州:招聘100人,事業編制

忻州:招聘100人,事業編制

忻州:招聘100人,事業編制

招聘單位地址:岢嵐縣所在的鄉鎮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原則;

(二)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四)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三、實施程序

(一)發佈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岢嵐網、岢嵐縣人民政府網、岢嵐政務微信、岢嵐你好、忻州市人事考試網統一發布。

(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鄉鎮工作;

4.戶籍要求:2018年9月1日前的岢嵐縣戶籍,且現在仍然是岢嵐縣戶籍(2018年9月1日後遷入和遷出岢嵐縣戶籍的不在此次招聘範圍內);因上學原因畢業未遷回岢嵐縣戶籍的,需由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服務岢嵐縣基層項目人員,視為戶籍所在地。

5.學歷、專業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報考人員為2019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畢業證書須在2019年9月1日之前取得。

6.年齡要求: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即1984年9月1日至2001年9月1日期間出生)。

應往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後出生)。

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務期滿(含到2019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做好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期滿高校畢業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6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的意見》(晉政辦發〔2014〕42號)文件精神。政府購買基層公共崗位到2018年底前勞動合同期滿的人員,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2、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錄、招聘紀律的人員,不能報考;

3、試用期內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4、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能報考;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6、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19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崗位;

報考後、聘用之前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公告發布之日為截止日期。

(三)報名辦法

1. 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2.報名時間為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17:30。

3. 報名地點:岢嵐縣政務大廳

4. 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應往屆畢業生提供身份證、就業報到證、學歷證書、學歷驗證報告、學位證書、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等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山西省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登錄忻州市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縣(市、區)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原簽約學校所在的縣(市、區)教育局審核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2010年及其以後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參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由岢嵐縣農委、人社局審核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政府購買服務基層崗位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原件、期滿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8年底前勞動合同期滿且現仍在職人員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原件,需提供岢嵐縣勞動就業局出具的在職證明、連續兩年的的年度考核表及複印件。

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由鄉鎮(街道)和縣委組織部審核蓋章。

5.報名程序

(1)報名時填寫《岢嵐縣2019年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提供3張2寸紅底免冠照片。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現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本人取得的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報名人員資格。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對資格審查結果,審查部門提出意見,不合格的說明原因。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招聘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現場繳費,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6、開考比例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在報名結束後未達到1:3比例被取消的崗位,可將其招聘名額轉入資格條件相同的一般性崗位。

所有崗位因報名人數低於開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名額的崗位,在岢嵐縣人民政府網發佈招聘名額及崗位變更公告,同時告知報考取消崗位的考生,考生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應達1:3以上方可開考,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不達1:3時核減招聘人數。最後,崗位招聘名額及報名招聘名額核減情況,在岢嵐縣政府網公告。

7.准考證領取

通過資格審查並按規定繳納費用的考生,由本人持身份證於2019年11月27日至11月28日,到岢嵐縣政務大廳領取准考證。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准考證、身份證。

8. 考務費用減免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政策。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複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複印件),於11月29 日— 11月30日到岢嵐縣政務大廳報名窗口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四)筆試

筆試內容:法律法規、時事政治、人文科學、農業農村政策法規、縣情等招聘崗位工作所需的知識。

筆試用時12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成績佔綜合成績的60%。

筆試時間、地點見准考證。

參加考試時,考生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公佈筆試成績一般在考試結束後七日內,到岢嵐縣政府網查詢。

(五)面試入圍人員的確定

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招聘總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入圍人選,最後一名並列者共同列入面試資格人選,若最終入圍人數未達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六)面試

面試入圍人員名單確定後,招聘面試前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根據招聘工作實施方案,擬定面試工作方案,報忻州市人社局核准後組織實施。

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測評,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用時10分鐘。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佔綜合成績的40%。

面試時間、地點等見岢嵐縣政府網,由招聘部門電話通知考生。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

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不達合格線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參加面試人數小於或等於計劃招聘人數而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七)體檢與考察

體檢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招聘名額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到指定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複檢的,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複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考察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調閱檔案,採取多種形式,全面瞭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的情況,2019年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鑑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居)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招聘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徵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學校、派出所、社區、村(居)委會進行實地調查,並對報考者提供的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材料進行復審和審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及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因考生體檢、考察環節自動放棄而形成的空缺名額, 根據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崗位招聘名額1:1的比例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考察結束後,招聘主管部門應寫出書面報告,提出考察意見。

(八)公示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岢嵐縣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考試成績、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綜合成績按招聘總人數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由考生本人自主依次選擇具體聘用單位。聘用人員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四份,擬聘用人員由岢嵐縣人社局正式發文辦理聘用手續,單位法人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書》,每3年為一個聘期,服務期須滿5年,服務期內不得調動、借調。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係。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察及其以後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後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並記入誠信檔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定解除,並協商同意調出,否則,不予聘用。

四、監督檢查

本次招聘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由駐招聘工作紀檢監察組監督,並設立舉報電話向社會公佈,對群眾的檢舉、申訴和控告,認真核查,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招聘紀律的行為嚴肅查處。

公告中公示的諮詢電話、監督電話,在工作期間內要安排專人值班,保證考生能夠及時就有關問題得到諮詢和投訴。

五、嚴肅招聘紀律

(一)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強化應急處理。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好整個招聘過程各項工作的主體責任,制定工作預案,及時處置公開招聘工作過程中的各類常規問題或突發事件,重要情況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二)嚴格落實公開制度,構建全程公開機制。為進一步提升公開招聘的公信力。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信息、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的結果或結論及擬聘用人員信息,均應及時在公告發佈網站向社會公佈,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三)嚴格落實迴避制度。要認真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關於迴避制度的規定。在公開發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確有關人員迴避的要求。對違反迴避規定的要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四)加強監督巡視力度。主管部門紀檢部門要加強對本單位招聘工作的內部監督力度。

(五)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縣紀委駐人社部門紀檢監察組、紀檢監察機關投訴、舉報。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處理。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諮詢電話:0350—8150233(人社局辦公室)

監督電話:0350—8150603(縣紀委駐人社局紀檢組)

附件:岢嵐縣2019年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岢嵐縣2019年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領導組(借章)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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