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去派出所,“醉貓”自投羅網

四川新聞網廣元10月30日訊 大白天酒後駕駛摩托車到派出所,這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一幕發生在廣元市劍閣縣公安局元山派出所,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事情還得從頭說起,2019年8月4日下午16時左右,元山派出所民輔警駕駛警車外出進行巡邏,車子正準備駛出派出所門口,派出所民輔警敏銳的看到一男子駕駛摩托車左右搖晃的駛入了派出所院內,憑藉職業的敏銳性,派出所民警立即將起其攔下,在場的民警聞到了一股濃烈的酒氣味,立即對其進行了詢問盤查,並通知劍閣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元山中隊對該男子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

該男子大吵大鬧,拒不配合民警執法,在多次向該男子宣講法律政策後,該男子仍態度惡劣,拒不接受呼吸式酒精測試,派出所民輔警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將該男子強制帶到劍閣縣元山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經相關部門檢測該男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301.0mg/100ml,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警方調查,該男子系劍閣縣元山鎮本地人趙某某,8月4日中午14時在其朋友家吃午飯,期間飲酒後回到家中休息,隨後,駕駛無號牌兩輪摩托車到元山鎮松玲村做工,當日下午16時又駕駛摩托車到元山鎮加油後,駕駛摩托車行駛到元山鎮十字路口處,突然想到要到派出所辦事,便駕駛摩托車行駛到派出所院內。目前犯罪嫌疑人趙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移送起訴。

警方提醒廣大人民群眾,道路千萬條,安全駕駛第一條,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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