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新交规增加了对驾驶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规范标准。车辆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显示绿色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避让的,将处500元罚款,记3分。
其实深圳市在这此之前就已经实施了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规定,此次新规修订是进一步加大了交管力度,相对于原来的规定,新规增强了“礼让行人”的属性,只要是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未减速让行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机动车在右转时遇到行人过斑马线,须停车等待;没有行人时,也须减速慢行。
你有因为没有礼让行人而被罚吗?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路段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近几年,全国开始全面治机动车礼让行人问题,包括人流集中的一线城市在内的多个城市都积极响应,为“不礼让行为”开出罚单,不仅罚款还要扣分。
各个城市的处罚力度不同,罚款数目也不同,最低50元最高500元。由于真正碰触到了人们的切身利益,越来越多的司机开始重视这个问题,并且效果显著。
国外对于“礼让行人”是如何做的?
在一些发达国家,大多数交通法规里都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行人拥有优先路权,“礼让行人”成为骨子里的习惯,有些国家甚至将违规记录纳入信用档案中 ,很难消除。
“礼让行人”应相互尊重
作为“弱势群体”的行人来说,机动车出于安全考虑理应礼让行人,但“礼让”这件事也应该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原则上。可面对凑足一拨人就能走的“中国式过马路”、横冲直撞赶时间的电动车、低头看手机慢悠悠过马路等行为,不少车主抱怨“礼让行人”的处罚太过极端苛刻,也极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从各国对于行人闯红灯也会受罚来看,“行人”与“机动车”相互尊重更重要,这也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必要条件,但在我国,行人闯红灯受罚还并不普遍,受罚的程度也高,大多数还是交通协管员引导。因此真正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建立良好交通环境,还得是双方向遵守法规。
总结:深圳即将实施的新规在给机动车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礼让行人”也体现了国民素质在不断的提高,但值得一提的是,在“礼让行人”的同时,还需要得到行人的相互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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