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的各種越南“糧票”:特殊時期的計劃經濟,衣食住行用各種票


幾十年前越南的經濟也曾是計劃經濟體制,經濟生活依靠各種票,當時,商品是由越南國家在票證系統下按需分配的,尚未在市場上進行自由交易,也不允許人們將商品從一個地方運輸到另一個地方出售,不然就是投機倒把。越南從吃到行,都需要使用各種票。

越南的票證時代,糧票對於家庭來說是極為重要的事情,那時,即使是有錢人也可能沒有買過它。

那個時代對於需要照顧的人群,會給一定的幫助。如1970年,越南賦予每個婦女生育時以分發1升魚露,2公斤糖和3公斤肉的優先權。但是,在孩子出生後的每個月,只給他們提供規定量的食物。對於1970年的普通農村居民,他們只得到1升魚露和2公斤糖。

票證時代,為每個地區的人們提供食品券。而各類票券都需要登記記錄,防止多拿損害他人權益。

越南的票證時代從1954年到1986年都在越南北部施行,1975年到1986年在南越施行,但在一些落後省份票證使用一直持續到1990年代初。

在票證時代,現金被限制使用,取而代之只能用票。圖為做衣服要使用的布票,最少單位是十釐米的布,如果當時的人要穿新衣服就需要購買布票,讓裁縫製作。

那個時代各種票中糧票是硬通貨,可以將糧票換成不同的食品,例如:大米,木薯,玉米,土豆,小麥籽……等價於糧票上上標明的重量。

那時候如果大件用品需要維修也需要用到票,如自行車和摩托車維修以及摩托車加油,都有專門的票。圖為專門維修自行車的自行車零件用票。

那個年代和各種票有關的記錄本非常重要,因為記錄各種票證的使用分配。圖為官員購買食物的登記冊。裡面記載他每月僅為13.5公斤糧食,當時越南人非常重視這個,有句話提醒人們“如果丟失的飯冊誰都會感到悲傷”,因為丟失一本飯冊比丟失錢更嚴重,因為錢不能買米,甚至不能買稻穀和沙粒!

當時如果一個人要離開自己登記的居住地,或出差,必須開證明,把自己的口糧份額也一起帶走,以便到新地方能夠有人提供必要的食物。票證時代見證越南計劃經濟體制,也見證了越南的近現代發展史,現代越南人基本對此不怎麼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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