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编改革中,法检法警会如何改?

红飛


请楼主去打听明白了再来提问。

回应下法检司法警察改革方向问题,至于权威性如何,笔者在法检,所做陈述应该可做参考。

第一,法检部门的司法警察,属于警察警种的一类。是司法机关所设执行特定任务的警察。《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第二,司法警察属于政法编制(公务员的一类),没有事业编制(即便有,也是历史遗留问题,要么转综合部分,要么逐渐消化完毕,很多年前开始,法检已经停止进事业编了,意味着等原有的事业编退休后,法检将再无事业编。)

第三,司法警察以前可以转业务岗,也就是转做法官或法官助理。到现在司法改革之后,留了一个口子,符合条件可以转法官助理。而最高院之前也下发了一个文件,符合条件的执行员可以转法警。

第四,待遇的话。法警因为参照人民警察管理,他们的晋升和警察一样,除了享受法院经贴,还有警衔经贴,总得来说,和法院的法官助理待遇相当,比正式的书记员和行政人员略高。


法木君


法检两院的司法警察,属于人民警察的一种。法检两院的《组织法》都规定,可以设置司法警察。法检两院的司法警察,其职能是警卫法庭、维持法庭秩序,押解犯人出庭受审,执行搜査、拘传、送达等任务,协助执行人员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协助检察人员进行侦察活动等。

法检两院的司法警察,是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公务员。政法专项编制是行政编制的一种,专门供公检法司行政人员使用。因而司法警察和其他人民警察一样,都是属于公务员序列,使用的也是行政编制,没有因为是法检两院执行特定任务的警察,有什么不同待遇,甚至使用事业编制。党政机构改革中,法检两院垂直管理,司法警察也和法检两院的其他公务员一样管理,其身份地位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

至于一些基层因为编制短缺,工作任务量又大,违规使用的事业编制的司法警察,其解决之道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法院或者检院的司法警察统一使用事业编制,其来源和管理同其他公务员一样,都是通过考试、晋升、调任等正规程序而来,那么在垂直管理之前,需要由当地政府调剂政法专项编制,以解决其编制使用不当的问题。如果地方政府编制严重短缺,调剂困难,也可以由上级部门协调解决。如果法检两院的司法警察中,只是极少部分人员混用事业编制,或者其人员身份、来源均符合事业人员管理要求,这部分人员在垂直管理之后,将按司法辅助人员对待,其岗位、工资待遇等,都会大幅度减少。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公事吧


法检法警怎么会是事业编?他们应该完全归属于军事部门,法警属于军事警察的一部分,也就是刑警的一部门,或者说是纠察纪检部门,管理军队纪律,是军事上的警察!

在美国就是FBI的一部分。

没想到还是事业编,无语。


ob视角


就目前的政策来说,法检两院的事业编法警会以司法辅助人员的身份存在,但不能授予警衔。当然,本人也可以申请到业务部门工作,或者调到其他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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