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現是非農戶口是否可以回村翻建房屋?

區主597


有書君的一個同事說:我媽以前自己是農村人,日子不好過,隨我爸農轉非進城當居民,靠自己做點小生意討生活。

現在農村好過了,我媽想轉回農村當農民卻不行了。老家的房子壞了,也不能翻蓋,我媽覺得好委屈。

有書君覺得題主跟同事說的情況都是想翻蓋房屋,這是不可能的事。

非農業戶口的人不可以回農村翻蓋房屋,只能加固裝修。但是如果村裡還有其他親人,可以通過其他方式翻蓋。

非農村戶口不能翻蓋房屋主要有以下原因。

1、國家有政策規定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總則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於建造住宅(包括附屬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體所有土地。

第二章介紹了申請條件和審批程序

第九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按政策規定宅基地是本村戶口的農民才能擁有的權利,而且原則是""一戶一宅"",一個戶口只能有一處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在集體,本村村民個體才有使用權。

農民要在宅地基上起房子,也得經過向村委申請,得到批准才行。

因你現在是非農戶口,已不是村裡人,原來有的宅地基,現在還有使用權,但不能翻建房屋。

2、非農業戶口的人有房子所有權,可以""地隨房走"",房屋倒塌之前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

若是你家在村裡還有人的話,情況就不一樣了。要推倒了重新建新房,通過你的家人跟村委申請使用這份宅基地,經過同意是可以的。

前提是在宅基地上必須有房子,而且房子和宅基地必須是依法獲得。

你還有房屋在,也打算以後要回農村住,那就要維護好老房屋,不使房屋破爛成為危房,你就有宅基地使用權。

如果是你家人全都遷走成為非農戶口,翻建房屋就不行。農村宅基地只有本村農民才有使用權,如果戶口已經遷出,不能對原有房屋進行翻建。

等房屋倒塌以後,村集體有權收回其宅基地,分配給村裡其他需要的村民使用。但是如果房屋不倒,宅基地就不能收回。

國家有政策規定,非農戶口合法繼承老家的房屋,可以繼續使用農村的宅基地,但是不能擴建、翻建。

據題主所說,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現在是非農業人口,這種情況就屬於可以對房屋進行維修,不可以重新翻建。

翻建,是指將原來的房屋扒倒重新建設。對內部進行加固裝修,使內部風格符合自己的具體要求,而外部則是老房子的風貌,進行裝飾性改造,不屬於翻建。

如果你家的老房子主體結構沒怎麼壞,那就可以適當修一修,用木頭加固,破裂的牆體用水泥砂漿補一補,之後再粉刷過就可以住了,這比租住別人的房屋好。

老房子坍塌或者自然毀滅後,這房屋就跟你沒有關係了。村委會有權收回宅基地,宅基地的使用權也不再屬於你。

如果原有的房子已經很破了,裝修不了,或者不值得裝修了,可以將房子轉給自己在村裡的家人建房。

或者出售給其它有需要的村民,村民買房後,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是可以申請宅基地的使用權,就可以重新翻蓋房子。

宅基地的特殊性決定了房子只能轉讓給特定的人。也就是村裡符合使用宅基地條件的人,否則,房子轉讓辦不了過戶手續。

如果要繼承也只能由符合條件的人繼承。也就是符合使用宅基地條件的人,否則無法辦理繼承過戶手續。

所以沒有本村戶口和已經有自己宅基地的人,也是不能獲得這個宅基地重新建房的。

3、房子倒塌後,本村村民有可以重新申請,建蓋,非農業戶口的人就不能重新建蓋

戶口在本村村民有老房屋的可以申請,獲得批准後重新翻蓋老房子,但不得超過規定標準,否則不能確權登記。非農戶口在農村有房屋的,只能對老房子進行局部修繕,不允許翻建、擴建。

如果家中沒有了農村戶口的成員,原來的宅基地就有被村集體收回的可能。不要輕易冒這個風險先推倒房子。

因為戶口已經不在農村人家的房屋,在無法正常住人的情況下,宅基地是要被村集體依法收回,重新分配給符合建房條件的人家。

總之,即使你原來在農村老家有房屋和宅基地,但作為非農戶口人員,是不能回村重新翻建房屋的。

如果想回農村居住,只能依靠還在本村的兄弟姐妹申請建房被批准,到時候你們一家人商量建好之後,你可以一起出錢建,一起入住。但條件是你要跟他們的關係相處很好,他們願意幫你一起建蓋。

比如你哥哥改建了你的房屋,現在你哥新建的房屋,實際上是你的房屋翻建的。而你的房屋是登記在你哥名下的,如果你想翻建,完全可以哥哥的名義申請翻建,這是符合政策的。

但前提是他放棄其它的宅基地使用權,因為村民也只有""一戶一宅""的權利。

另外,房子也可以出租、入股、抵押、轉讓。宅基地要隨房子一起出租、轉讓,不可以單獨出租、轉讓。

不知道這個回答能不能幫上你?有書君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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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書共讀


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現是非農戶口是否可以回村翻建房屋?顯然這個問題,在農村還是非常現實的一個問題。

如果只是一個人是非農戶口,家裡的老婆還是農村戶口,家裡還有田地,肯定是可以在老宅的基礎上建房的。如果全家都是非農戶口,家裡除宅基地以外,無任何的山、田、土,那麼這種情況在農村,就是不被允許的。


我大姑父,就他一人是非農村戶口,我姑媽、老表及老婆、兒子都是農村戶口。他們家有祖宅、有山地、也有農田,早幾年我姑父退休後,城裡的房子留給了兒子,在原有的老宅上又建了棟新房,以前荒廢的土地也重新開墾了出來,現在都挺好的,也沒有人說他們不應該建房。

我隔壁家鄰居爺爺家,一家從很早就外遷出去去煤礦上班了,家裡一家人都是非農戶口。早幾年回來,想在老宅上建新宅,結果去村裡諮詢時,就不被允許。現在他都後悔死將自己全家的戶口遷出去了,自己想落葉歸根的想法,基本上是泡湯了。


總之,我認為這個問題也是需要看情況的,只要自己家庭成員還有農村戶口的,在老宅上建房是沒有人反對的。如果全家都是非農戶口,那麼在老宅上建房,政策上法規上都是不被允許的。


壞男人說小龍蝦


在農村存在很多這種情況的家庭,過去在農村居住,後來由於某種原因,將戶口從村裡遷出後,戶口性質也由農村戶口變為了非農戶口。但以前在農村居住的老宅仍然存在,不少人於是想將原來的老房子拆掉,重新翻建一下,以便以後圓回農村老家頤養天年的願望。像這種情況的人家,是否可以回村翻建房屋呢?

鄰居三叔原來是在我們當地一礦山單位工作,在上世紀80年代的時候,全家農轉非,戶口遷到了單位,成了非農戶口。那時候,雖說還是住在農村,從表面上看沒啥差別,可人家三叔家的幾個孩子畢業以後,作為“待業青年”,上級有關部門立馬給安排了工作,到了城裡的工廠上班去了。後來,三叔的單位也在市區統一蓋起了家屬樓,三叔全家就是那時候搬到城裡居住的。

這不,這幾年三叔退休了。退休後的三叔往家走的頻率也多了,閒下來的三叔“撿了”村頭一塊無人擺弄的耕地,他隔三差五地騎電動車回家。後來他便萌發出將老家的房屋翻新一下,回農村老家居住的想法。

三叔這人,想到哪就立馬行動。和街坊鄰居一說,老街坊鄰居也都十分贊成,畢竟都是一個村的老夥計,回家住也是理所當然。說幹就幹,三叔從建材市場買了材料,聯繫了一個小建築隊,這不,將原來的老房子扒掉,準備在原址上翻蓋新房。

可前些日子,村裡派人前來通知,這房屋不能翻建,要建築工人立馬停工。說是前兩天的時候,鎮上的包村幹部到村裡來走訪的時候,看到三叔家在“翻新房屋”,一打聽,得知三叔是退休後準備將房屋翻新後回家居住,這位包村幹部說這種情況下,三叔回村翻建房屋是不合法的。所以,必須勒令停止施工。

房子蓋到一半兒,總不能任其停下來吧,到底是怎麼回事,三叔決定去鎮上找這位包村幹部瞭解清楚。於是,三叔又騎上他的電動車到了鎮上,找到了這位負責我們村的包村幹部。得知三叔的來意後,這位包村幹部給三叔詳細解釋了像三叔這種情況不可以翻蓋原來農村住房的相關規定。

聽了包村幹部的解釋以後,三叔這才明白了,原來自己將戶口遷出農村的那一刻起,自己從法律角度上講,就已經不是村裡的一員。雖說村人們並不這樣認為,但從法律層面上講,的確如此。所以,農村原來的房屋是自己的私人財產,可以繼續居住,也可以賣掉。但房屋下的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所有,雖說當時三叔全家戶口遷走了,但依照地隨房走的原則,該宅基地使用權依舊歸三叔所有。只是,房屋只能翻修,不能翻蓋。因為只有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有資格申請翻建房屋,已經將戶口遷出村裡的三叔已經沒有了重新翻建房屋的資格。

但蓋到一半兒的房屋這麼放著也不是個事兒。好在四叔家的小兒子剛結婚,也沒打算在村裡居住,在城裡買了樓房。畢竟是自己的大伯家的事情嘛,於是,將原來房屋過戶給了侄子,又以侄子的名義翻蓋房屋,補辦好這些手續後,三叔家的房屋才算是合規合法地蓋了起來。不過,到現在四叔家的弟弟每次見了三叔的面兒,還要調侃,“大爺,從法律角度上講,你現在可是住的我的房屋哦。”三叔一笑,說,“渾小子,算是三叔借住你的房屋吧,三叔求得只是在自己老家養老送終,到時候這房屋還不全是你們的啊。”

綜上所述,非農戶口在農村有房屋的,只能對老房子進行局部修繕,不允許翻建的。一旦推到重建,如果家中沒有了農村戶口的成員,這原來的宅基地就面臨被村集體收回的可能。因為像戶口已經不在農村的人家的房屋,在無法正常住人或自然坍塌的情況下,宅基地是要被村集體依法收回,重新分配給符合建房條件的人家的。總之,即使你原來在農村老家有房屋和宅基地,但作為非農戶口人員,是不能回村重新翻建房屋的,這一點,大家可要記牢哦。


建行漸遠


很多農轉非的居民回農村拆自己老房子翻建新房子,在翻建過程中遇上村委會工作人員前來阻止,硬是想不通,農民拆自己老房子翻建有什麼錯嗎?又不是拆別人的,憑什麼不準修呀?看完下面這個問題的答案就知道原因了。

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現是非農戶口是否可以回村翻建房屋?

回答: 即使是自己的原有宅基地,農轉非後是不能回村翻建房屋的。為什麼呢?阿洪給大家分享一下相關政策知識。

一、房子所有權屬私人,宅基地所有權屬村集體。

很多人分不清楚房子和宅基地關係,宅基地和房子是兩碼事,但又緊密相聯。《財產繼承法》規定,房子是私人財產,所有權屬於個人。《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所有權屬村集體,只有村集體成員才有宅基地使用權。由於宅基地跟房子是聯繫在一起的,地隨房走,擁有房屋所有權就等於擁有宅基地使用權,房子在,宅基地使用權就在,房子不在,宅基地所有權自然迴歸村集體。所以,將房子拆出後,意味著宅基地所有權迴歸村集體,想重建房屋必須依法申請宅基地,只有符合條件的農民才能獲得批准修建。


二、農轉非人員沒有宅基地使用權。

農轉非的人員身份發生變化,從農村遷到城市,就變成城市居民,不再是村集體成員,非本村集體成員,沒有宅基地使用權,無法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子。農轉非人員可以居住農村房子,原因是房子所有權歸個人,房子所有權人可以居住房子,也可以將房子拆走,還可以將房子合法轉讓。一但拆出房子宅基地所有權就歸村集體了,任何人修建房屋都需申請宅基地,獲得批准後才能合法修建。所以,農轉非人員回村是無法申請宅基地的。


三、申請不到宅基地使用權,自己的原有宅基地怎麼辦。

1、父母戶口在農村的,可以用父母戶頭申請拆舊建新,父母不在了,只能將就老房子居住,可以不破壞老房子主體結構情況下將房屋裝修來居住。

2、一但把房子推倒,農村又無家人的情況下,只能將宅基地合法轉讓給別人修了,不轉讓變成耕地自己耕種也是可以的,在土地承包期內,耕地不會被收回。

感謝閱讀!以上是阿洪對問題的相關知識解答!純屬個人觀點!不代表政策的權威性!喜歡阿洪文章的朋友,記得幫忙點贊、評論、轉發,關注農人阿洪,瞭解更多三農趣事。

阿洪168


你說的情況在如今的農村比較普遍,也是當下熱議的話題。概括一下就是:

農民的祖產(祖宅),主人整戶農轉非進城落戶了,是否可以翻建?

首先,我想問的是:這樣的房子,原主人維修、翻建、擴建了,縣裡、鄉里、村裡和村民說什麼了嗎?!阻止了嗎?!拆了嗎?!答案是:肯定沒有。既然沒有,我們為什麼老去假設它、議論它,擾亂人心呢?!

所以說,個人認為:如今,只要是依法、合法獲得的財產,法律都會保護,都要保護。如果不是這樣,社會不是亂套了嗎?!

農民整戶農轉非進城落戶了,在老家的房子和宅基地的政策規定

農民在農村的房子有特殊性,特殊的不是房子,而是宅基地。因為宅基地歸集體所有,分配給農民使用。屬於只有農民才可以享有的一種福利。既然是隻有農民才可以享有,那麼,不是農民了,繼續使用宅基地肯定要有個說法。現行的政策是:

第一,宅基地不收回。這是今年中央一號文件說的。言外之意就是:農民進城落戶了,只要老家的房子還在,宅基地就不收回。實際上,這種情況也無法收回。但是,前提是在宅基地上必須有房子,而且房子和宅基地必須是依法獲得。沒有房子的宅基地肯定要收回;違法的房子和宅基地,即使不進城落戶也得有個說法。

第二,房子可以出租、入股、抵押、轉讓。房子和宅基地是一體的,宅基地可以隨房子一起出租、轉讓。但是,請記住:宅基地不可以單獨出租、轉讓,只能隨房子一起。

第三,房子只能轉讓給特定的人。也就是村子裡符合使用宅基地條件的人。否則,房子轉讓辦不了過戶手續。這條規定也是由於宅基地的特殊性。

第四,房子只能由符合條件的人繼承。也就是符合使用宅基地條件的人。否則無法辦理繼承過戶手續。這條規定同樣也是由於宅基地的特殊性。

第五,房子不能翻建。等到房子倒塌滅失以後,宅基地由村裡收回。這條是當下爭議最多的。


未來政策預測

以上是現行的政策規定。個人感覺:上述規定存在不合理、不符合實際的問題。可能正是因為如此,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快推進宅基地確權,修改《土地法》、《物權法》,制定《宅基地管理條例》。同時,提出開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加快推進集體建設用地入市。

個人感覺,新政策出臺後,農民進城落戶,對留在老家房子佔用的宅基地,最大的可能是——收費。但是,收不收費、收多少費、收上來的費做什麼用等等這些問題,由村子裡通過民主議事程序決定。


二胡的世界


這裡的非農戶是指農村的原農轉非人員吧。這個問題可能是很多非農戶的困擾吧。

非農戶我想大家並不陌生,他們的戶口一直以來都是不明晰的,但從2018年土地確權後,首先有一件事明確了,那就是非農戶口被定位農村居民戶口。所以在戶口上農村沒有非農戶與農戶的區別。對於農村的一些國家政策尚不明朗,也使一些農轉非人員模稜兩可。

首先我們要明確兩個政策。第一個就是多年前(具體時間想不清楚),農村房屋不允許在集體外部買賣,只允許在集體內部轉讓買賣,這個集體是指村集體。這一政策對於非農戶是不明晰的,但買賣了如果成為事實,還是以合同為依據。第二個就是確權後不允許翻建,無論農戶非農戶。以前翻建的就翻建了,主要以審批手續為依據。

所以我們應該明確只要是農村戶口,不允許翻建房屋。當然特殊情況要經過審批。有人會問那麼房屋損壞怎麼辦?這裡我們混淆了翻建與修繕的區別。翻建是指改變房屋尺寸,改變房屋結構,比如擴建房屋地基,把瓦房改成搗制房,把一層改兩層等。修繕是都不改變,只是局部維修,只要符合要求即可。

因為各地區有各地區的規劃,所以以上這些不能作為法律依據,如果修建住房意願請到村委會或上一級鎮政府問清楚,要有合法的審批手續。至於村民同意,村裡默認就可,這種說法有些扯了,再說你相信嗎?

國家在土地管理法又出臺新政策,允許集體土地入市,我想對於農村的宅基地權利會進一步明晰。我是農業空間,如果對種植養殖或農副產品加工技術感興趣的可以關注我,謝謝。


農業空間


對於農村宅基地,這幾年是加強了管理,想審批是越來越難了。農民想蓋房的話,如果有老宅基地的話都是拆舊蓋新,是不能夠再重新申請宅基地的。那麼想回村翻蓋房屋,但現在已經是非農戶口了,還能不能呢?

非農戶口無法擁有宅基地使用權,不可翻蓋

首先農民想蓋房的話,必須有宅基地的使用權,這個都是需要向相關部門進行申請的。當然申請的前提就是農村戶口,如果已經是非農戶口的話,是無法進行申請的,而宅基地使用權在戶口遷移的時候也是被強制退出了,所以這個時候對於房子上面的宅基地是沒有使用權的。

而沒有宅基地使用權的話,那就不能夠翻蓋了,現在就算是農民想翻蓋老房子都需要進行申請的,你還不是農村戶口的話更加不能夠翻蓋了。

原有房屋屬於私有財產,不受戶口變化影響

想回村翻蓋是不可以的,但是原有的房屋卻是不受影響的,就算現在已經是城裡人了,沒有了宅基地使用權了,但是房屋是私有財產,這個是受嚴格保護的。只要你的房屋還沒有倒塌的話,那都是不會進行直接收回宅基地的,房屋還是可以繼續居住的。

所以說原有房屋是不可以翻蓋,但是進行內部的裝修還是可以的,畢竟是自己家的房屋,只要不改變外觀和佔用其它宅基地,那都是可行的。這也是為何很多農民家裡,明明外面是泥瓦房,但是裡面卻裝修得非常好的原因,就是因為非農戶口無法翻蓋了,只能夠進行內部裝修來提高生活的水平了。

當然如果原有的房子已經是挺破了,其實是可以將宅基地轉讓給其它的村民的,這樣更划算一些。畢竟一旦房子倒塌的話,村裡就有權力收回宅基地了,那樣是什麼都沒有了。

而這個時候可以將房子轉讓給其它村民,那樣村民買了房子後,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是可以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的。這樣將農村老房子賣掉也算是能夠最後得到一筆錢了。


老王談養牛


本人參與農村房屋確權多年,在關於農村房屋宅地基方面有較多經驗。

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現是非農戶口是否可以回村翻建房屋?

答案是不能翻建的,原因是你已經沒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權,不能繼續享有使用宅基地的權利。

1、宅基地的使用對象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宅基地是村集體經濟組織合理分配給組織成員的用來建房的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使用對象是組織成員,也就是村民小組成員。村民可依法享有宅地基的使用、佔有的權利,但不能私自轉讓、出租宅基地,且禁止買賣。

2、遷出戶口,意味著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權

當村民將戶口遷出去後,那麼他就不再是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不再享有村集體給予的各項權益,所以,他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房屋是私人財產,還可繼續享有房屋的使用權,但是房屋不能重建和翻修,一直到房屋自然倒塌,最後由村集體收回。

3、農村翻建房屋需經過手續審批

目前想在農村建個房子或是翻建房屋,就算你還是本村的人,也是比較麻煩的一件事。因為現在農村針對建房,翻建這一塊管理的都比較嚴,你想翻建房屋,必須的經過手續審批才可以。一般申請人需要帶著戶口本、土地證等材料,去所在地的房管局或其他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審批,以及翻建後還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查驗。

請關注我,瞭解更多關於農村房屋宅基地方面的諮詢!

農房那點事兒


為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美麗鄉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很多地方結合當地實際出臺了農村住宅拆翻改建審批有關規定,就在本地區,政策允許已享受國家住房公積金、集資房、經濟適用房等住房優惠政策的非農業戶口人員在農村合法的住宅房屋可以審批拆後重建。

但是也並不是所有非農業戶口人員的農村住宅房屋都能拆後重建,總的來說也要符合規定的條件:

一、依法已完成繼承手續,合法繼承的農村住宅房屋;

二、原在農村經依法批准建造的農村住宅房屋;

三、以其他合法方式比如通過依法買賣、合法轉讓的農村住宅房屋;

四,有合法權證且沒有相鄰權糾紛的農村住宅房屋。

符合上述條件的,非農戶籍人員因房屋破舊或影響村容村貌、公共安全等原因的,可以依照程序規定,提供相關的申請材料,申請宅基地實施拆後重建。

非農戶口人員拆後重建的方式為原拆原建或縮建。原拆原建即利用原有宅基地,不改變不突破原有合法建築四至、高度、層數或建築面積。

另外,非農戶口人員申請宅基地建房面積是有限額規定的,原有宅基地確權面積大於現有當地規定面積標準的,按現有規定面積審批。原有宅基地確權面積小於現有規定面積的,按原確定的面積審批。

由此可以看出,非農戶籍人員原在農村的合法房屋可以拆後重建,拆後重建的方式僅適用於原拆原建。不過,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產權制度改革以及實施農房激活計劃地區,在實行自願有償退出外、也有探索試行對異地重建或擴大建築面積的,實行一次性或有償使用等辦法。

三農觀察匯致力於關注農村土地、宅基地和權屬問題,希望對需要的人有所幫助。謝謝閱讀、謝謝交流、謝謝關注!


三農觀察匯


很多70後和80後的人應該都知道。在以前農村種糧食是需要交公糧,在以前交公糧,是按人口計算,很多人為了躲避高額的公糧,選擇把戶口遷移到城裡去。當時還花了不少錢呢。在零幾年的時候國家把公糧取消了,對農民來說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因為在以前一個人口要交很多公糧,有的人看到不交公糧就想著把戶口該回農村,缺遇到了麻煩,無法該回農村了。雖然該不回來,農村還是有以前的老房子

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現在非農戶口是否可以回農村翻建房屋?

有的人沒弄清楚也弄不清楚房子和宅基地關係,宅基地和房子是兩碼事,但又緊密相連,財產繼承法規定房子是私人財產,所有權屬於個人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所有權屬村集體,只有村集體成員才有宅基地使用權。由於宅基地跟房子是聯繫在一起的,地隨房走,擁有房屋所有權就等於擁有宅基地使用權,房子在宅基地使用權就在房子不在宅基地所有權自然迴歸村集體,所以將房子拆除後,意味著宅基地所有權迴歸村集體向重建房屋必須依法申請宅基地。


只有符合條件的村民才有條件不得批准修建。

農轉非農戶人員沒有宅基地使用權,農轉非的人員身份發生變化,從農事就變成城市居民,不再是村集體,村集體成員沒有宅基地使用,是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子,而農轉非農村人員房子,是無法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子,原因是宅基地使用權是村集體所有權,人可以居住,房子也可以走,還可以將房子合法轉讓,一旦宅基地所有權就歸村集體了,任何屋都需申請宅基地獲得批准後才能建,所以農轉非人員回村是無法實現的。


符合條件的非農村人員可以升級裝修的房子。

父母戶口在農村的用戶可以拆舊建新,父母不在了只能將居住,不破壞老房子主體結構房屋進行翻新裝修來居住,但是如果你把房子推倒再來新建進行裝修,這樣是不可以的,一旦你把房子推倒,你就失去了房子的使用權,你可以將房子 出租,轉讓,但是不能 出賣,抵押,只能將宅基地合法轉讓給別人,轉讓變成耕地,自己耕種也是可以的,承包期內耕地不會被收回。

(我是種太陽哥 一起討論分享農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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