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朋克文化?

想象一下在六、七十年代,一個聽著 Jimi Hendrix、聽著The Rolling Stones 長大的孩子,他渴望著搖滾,他渴望著音樂,他渴望站在舞臺上燃燒自己的靈魂,然後讓臺下的所有人為他瘋狂,他渴望著,但他也只能渴望著。因為在那個年代,人們的耳朵早已習慣那高超的吉他技巧、華麗複雜的編曲,看著那些表演者的淋漓盡致,心中只能向自己默許著:「我練個二十年再說吧!」,就這樣,搖滾在那個年代,用技巧和華麗,埋葬了多少稚嫩的、尚在萌芽的的搖滾夢?

什麼是朋克文化?

Jimi Hendrix

然而,若我們僅從「音樂」這個面向去解構朋克的出現,或許不夠周全,畢竟,這是一個持續至今,超過四十年以上的文化,它的催生,不盡然是對於老牌搖滾英雄、搖滾天王的反動,更有著對於當時英國所處環境的一種吶喊及反抗。

若真的要談起,我們必須加入簡單的政治解說,就如同張鐵志先生曾寫下的標語:「他們在後臺,替搖滾武裝起思想。」,同樣的,在英國也有人無巧不巧地替朋克打下立足的根基。

朋克出現前的政治背景 - 大英帝國的衰敗與動盪

我們把時光回溯一下,大概回到 1955-1957 年左右就好。一群以 Ralph Miliband、Eric Hobsbawm 等人為首的左傾份子,成為了二次世界大戰後的第一批新左派份子。這第一代的新左派份子出現後,對於二次世界大戰美國向日本投下了兩顆原子彈後造成的威脅,備感焦慮,加上國際見識到了原子彈威力之後,各國開始朝向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研發,也就是「核彈」。

當時的新左派份子極度反對英國政府研發核子,發起了英國史上第一次的反核運動,也因為如此,這第一批新左派份子,開始挑動當時社會上的種種議題,大張旗鼓的搞學生運動、社會運動。在當時的英國,他們的興起使英國進入了左右極端對立的局勢。而也因為這樣的局勢,各種思想、流派、社會見解和批評,全都從原本的暗潮洶湧,轉變為排山倒海的進攻,全面性的衝擊了英國原本趨於保守的社會。

再加上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的國際情勢大翻盤,所謂的「大英帝國(Great Britain)」已經根本不能再被稱作「帝國」,隔著海洋,美國的快速崛起,穩坐世界強權霸主的地位,徹徹底底擊垮了曾是世界第一的英國,連強勢的英鎊,也不得不漸漸接受世界開始改採「美元本位制」的事實。

60 年代的英國年輕人,處在這樣的社會之下,似乎一夕之間自己的國家從一個世界中心、世界王者,瞬間衰弱為一個以美國為中心的邊陲沒落貴族,英國的年輕人沒有辦法接受,更沒有辦法容忍失業率的節節攀升,許多年輕人找不到工作,連帶的,生活的目標與重心也全失了衡,朋克的反抗與騷動,都在這個時候慢慢地醞釀,尋找一個適合的時機殺出一條血路。

而英國的衰弱、社會政治動盪不安,差不多一直要到「鐵娘子」–撒切爾夫人上臺之後,才漸漸趨向穩定。然在這之前,英國處於一個前所未有的情境裡,年輕人感受不到希望、尋找不到目標,原有的優越感在二戰後徹底瓦解,面對突如其來的情勢轉變,許多的人措手不及,連反應的時間都沒有時,一切就都已成了事實。

什麼是朋克文化?

Margaret Thatcher,即「鐵娘子–撒切爾夫人」,以強硬的鋼鐵手腕治理英國著稱。

朋克的領航員 - 英國與美國各有千秋

講完了簡單的政治因素,我們還是要回歸到音樂的層面上,畢竟音樂與朋克的緊密度,還是多少高於朋克與政治。

前面提到了當時的年輕人已經漸漸對於搖滾英雄們的不耐煩,那些華麗長篇如史詩般的吉他solo已經無法使年輕人感到共鳴,處於社會如此動盪不安的情況之下,那些吉他英雄、搖滾神話「老頭們」,嘴裡唱的、手裡彈的都是那些「狂愛」、「戀人」、「浪蕩不羈的男性風範」,英國的年輕人再也受不了這些虛無飄渺、向商業靠攏的無意義歌曲。

爭論朋克到底是來自於英國還是來自於美國,我想眾說紛紜,也很難有個定調,但可以確定的是,英美兩國差不多同時期發展出了朋克樂,而相應的,兩個國家各有各的開路先鋒者,只能說英國醞釀了許久,終於在70年代末期完完全全的爆發出來,而美國則是承襲了 Glam Rock 的風潮後,逐漸同步的衍生出朋克,且伴隨著充滿「詩意」的思維,我在後面會提到。

英國的朋克先鋒者們

Elvis Costello

談到英國的朋克,每個人都一定會說出:「性手槍啊!」,再來就是:「The Clash啊!」,或者是「The Damned啊!」,但一定很少聽到別人提到一個人,那就是「Elvis Costello」。

1999年經典愛情片《新娘百分百(Notting Hill)》的主題曲,你一定會問:「這哪裡朋克了???」,嗯,人是會老的,人是會變的,我們來聽聽 Elvis Costello 在朋克時期作的歌吧。

簡單的編曲、沒有複雜華麗的 solo,不去談論小情小愛,充滿著簡單的節奏敲擊、爽快地刷扣,扭動的肢體和怪異的動作,在當時不折不扣是對於保守的英國的一種強烈挑釁。而 Elvis Costello 後來走向New Wave 曲風,則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Sex Pistols

什麼是朋克文化?

那麼人們所熟悉的Sex Pistols呢?

Sex Pistols 的故事大家應該耳熟能詳了,簡單來說,就是由 Malcolm McLaren(Vivienne Westwood 年輕時的男友) 發掘他們後,一手策畫起 Sex Pistols 的一切,包含團員的選任 (強迫Glen Matlock 離團、拉 Sid Vicious加入),Malcolm McLaren 的拉拔和經營,造就了Sex Pistols 成為當今我們認識 Punk 的第一個象徵,所有情況下提到朋克時,即使不太懂音樂的人也知道 Sex Pistols,到底為什麼呢?

什麼是朋克文化?

Vivienne Westwood 與 Malcolm Mclaren

答案就在於Sex Pistols當時狂暴的言行舉止。

英國其實是一個非常保守的國家,人民彬彬有禮,行為舉止都像紳士與淑女,在那個年代,英國人民仍自詡為貴族,即使美國比他們強,他們也不自卑,因為他們心裡知道自己是更高貴的大英帝國的子民;然而,Sex Pistols的出現,完完全全地踐踏了這些,甚至連英國女皇、英國最自傲的皇室,都被拿來惡搞與調侃。

一首屬於所有人心中美好的法蘭克辛納屈名曲,就這樣栽在 Sid Vicious 手上,一開頭刻意唱得荒腔走板、走音走得有夠誇張,然而這樣荒誕到極點的演唱,在我眼裡,簡直可以媲美重量級拳手的全力右鉤拳,紮紮實實的打在那些搖滾英雄、商業派老頭們的臉上,尤其最後開槍打死那些人的橋段,更是直言不諱的嗆出:「去死吧!你們這些老屁股們!甚麼 Love & Peace 都是Bullshit !」。

Sex Pistols的行徑在當時,可是引起英國舉國的震驚和難以置信的憤怒,據說在Sex Pistols第一次上英國電視節目接受專訪時,他們根本沒在怕的在全國轉播上狂噴髒話,當晚節目到尾聲時,BBC的電話早就被全國民眾打爆了,每個人都在抨擊,認為這麼荒誕與毫無禮節的一個樂團根本沒有資格在世人面前出現;但,也因為這些從來沒有人做過的舉動,致使Sex Pistols的歷史地位在朋克界中永遠穩佔第一.

什麼是朋克文化?

以往搖滾樂的叛逆、反抗,就只是在舞臺上做些誇張的舉動、華麗前衛的衣服,僅止於這樣,而 Sex Pistols 卻在轉播節目前挑釁了全國,甚至全世界;也許當年的 Sex Pistols 只是覺得這樣很好玩、很酷、很「朋克」,但用現在的眼光來看,卻是具有意義深遠的舉動,他們打破了以往的搖滾神話、敲開了一個出口,使所有英國的年輕人可以宣洩心中的鬱悶,尤其是在失業率不斷攀升、遍尋不著目標的情況之下,心裡狂亂暴力的吶喊終於有了一個出口,也在這個時候,Sex Pistols 正式打開了英國朋克的潘多拉寶盒。

但,Sex Pistols 沒有想到的是,他們的一切將要以悲劇收場,而那個故事便是著名的「Sid & Nancy」的故事,大家不妨上網查查看,這是一個很哀傷、很美麗、很令人遺憾,卻也很令人無限懷念的故事。

回頭看看 Sex Pistols,他們曾經狂暴、喧囂、荒誕不經,但是他們留下的卻是傳唱永久,甚至成為圖騰的永恆印象,即使他們很短暫,像一顆巨大的彗星劃過天際,當人們以為帶來的是災難時,他們卻轉瞬在天空中逝去,留下的是照亮黑暗的璀璨光芒,讓所有人一抬頭,就可以遙想當年他們的樣貌。

The Clash

談到 The Clash,與朋克不是那麼熟稔的人或許會感到陌生,但對於朋克死忠的人來說 The Clash 就是指引未來的一道曙光,他們不向 Sex Pistols 那麼炙熱、輝煌,如果說 Sex Pistols 是劃破天際的彗星,那The Clash 就是屬於內斂、穩健的恆星,而在音樂表現上,The Clash 仍然是偏向粗糙的朋克彈奏方式,失真吉他、大力的刷扣,但他們融入了許多雷鬼和Ska的風格在其中,使得The Clash 的音樂面相非常廣,不僅侷限於完全的朋克旋律。

什麼是朋克文化?

The Clash

The Clash 同樣充滿激進與抗議的血液,但是他們選擇的方式是以徹底的歌曲傳播為理念傳遞的媒介,若說Sex Pistols是革命的戰士,那The Clash 就是革命的謀士,較為溫和的 The Clash,在歌曲裡彈的是深遠且喚起大眾思考的歌曲。

The Clash 在時代中的意義,代表了恆久遠的抗議勇氣,從以前到現在,直到 Joe Strummer 在2002 年死去以前,他仍然在為人們高歌,替弱勢者聲援。

什麼是朋克文化?

Joe Strummer

Joe Strummer在死前,曾留下了一句經典名言,至今仍然常被引用或是當作標語,你一定看過,那就是「The Future Is Unwritten」對於現在的我們來說,這應該是一句非常激勵人心的話,比對起臺灣之前的學運風潮,也很合適。

The Clash 留給世人的一切,就這一句我覺得最讓人永志難忘,的確,The Future Is Unwritten,未來會怎樣沒有人知道,我們仍要繼續奮鬥下去。

很有趣的是,Sex Pistols 談得卻完全相反,因為 Sex Pistols 留下的是「No Future」,對比之下,也許我們可以說,Sex Pistols 專職破壞之後,The Clash 替人們重新建立起新世界的秩序和編織希望,兩者同樣重要。

「朋克到底是來自於英國,還是來自於美國?」

美國朋克– 對於商業音樂巨獸的叫囂

假如我們單純的以「朋克音樂出現的時間」來討論的話,那麼毫無疑問的,朋克樂絕對來自於美國。The Velvet Underground成立於 1964 年的紐約市;The Stooges 成立於1967年密執安州的Ann Arbor ; Patti Smith嶄露頭角的時間,約莫是在 1968 年到 1971 年之間;The New York Dolls 成立於1971年的紐約市;Captain Beefheart 發跡於 1964 年;綜合以上的時間推敲,早在 Ramones 、 Talking Heads 、Johnny Thunders & The Heartbreakers 出現之前,就有一批人開始著手於朋克嫩芽的灌溉,普遍的,我們稱他們為「Proto-Punk 」。

什麼是朋克文化?

Captain Beefheart

那麼,這些人替朋克打下了基礎,可是我們還要再不厭其煩地問一個問題:「『 Proto-Punk 』算不算PUNK ?」,我們可以說 Proto-Punk 具有朋克的雛型和一種反抗姿態的伸展,但是它仍然算不上是貨真價實的 Punk 。簡單來說的話,Proto-Punk 是當時一群人厭倦了搖滾巨獸的反撲,所謂的搖滾巨獸是誰呢?舉凡 Led Zeppelin 、Black Sabbath 、 Pink Floyd 、The Yardbirds 等等,這些超級搖滾怪獸在當年的搖滾樂中穩穩地霸佔了所有地位,無論是從上到下、從下到上,整個音樂商業的體制都被這些「泰坦」們所統治。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華麗盛大的舞臺效果、高超繁複的吉他技巧炫耀、深奧艱澀的歌詞意境、聽也聽不懂專輯概念,漸漸在年輕一代的認同中失去了地位,年輕人開始對這些東西感到極端的厭倦,尤其以美國為中心的搖滾樂,在當時簡直就是那一群「老怪物」們的個人炫耀舞臺;大概也就在這個時候 Iggy Pop 、The Velvet Underground 等人率先發難,他們以粗製濫造的表現方式,體現了對於搖滾樂的反抗,從那個時候開始, Rock n’ Roll 成了敵人,原本應該是「 Against somebody 」的搖滾樂突然成了要被「 against 」的對象。原本應該是屬於 teenagers 的搖滾樂,卻漸漸地失去了認同和地位,在年輕人心中搖搖欲墜,年輕人蠢蠢欲動的想要開創出音樂的另一條路。

這場在美國東岸名為「朋克」的運動,並不像是英國那般的充滿許多政治面向,比較起來,美國的朋克起源因素較為單純,但卻同樣生猛、騷動。

我們該怎麼去談論當時美國紐約東村的朋克,實在是一個極為困難的問題,因為當時的這場朋克運動實在是太龐雜、太豐富,我一邊聽著 Lou Reed 的《Sweet Jane》一邊思索著我該如何去描寫這段歷史,也許我們就從三和絃單挑超長的吉他 Solo 談起吧!

你有十分鐘的 Solo ,我用三個和絃就可以幹倒你!

十分鐘的 solo 對上只用了三個和絃的歌曲,就像是由「大西庇阿」率領的強大羅馬軍團對上了「漢尼拔」率領的迦太基軍團;就像是令人聞風喪膽的波斯大軍對上鎮守溫泉關的斯巴達 300 壯士;就像是中國的睢水之戰,劉邦六十萬大軍對上項羽的三萬精兵;永遠都是一個穿戴整齊、精良、光亮盔甲的驕傲戰士,對上穿著草鞋拿著木棍的草莽勇漢的概念。朋克,就是那「漢尼拔」率領的迦太基軍團、就是那鎮守溫泉關的斯巴達 300 壯士、就是那項羽的三萬精兵,也正是那個穿著草鞋拿著木棍的草莽勇漢。

LouReed 或是 Iggy Pop ,甚至Johnny Thunders 、 Richard Hell 等人,從來就沒想過要徹底擊垮商業音樂,並取而代之,他們要的就只是一種對於現行音樂體制的反抗,反抗一種毫無意義的呻吟和整天「 talking about LOVE 」,反抗音樂是否該要回歸最簡單與最貼近生活的一個宣洩。所以當他們出現在歷史舞臺上的時候,我們聆聽早期的朋克歌曲會發現,那從音箱傳出來的聲音不只粗糙,更帶有一種強烈的憤怒感,並且有著一種自信,一種相對於華麗技巧的挑釁,似乎在說著「我的歌又短又簡單,粗糙又暴力,可是我講的東西比你更清楚和明確!」。

所謂的「三個和絃」概念為何會成為朋克這麼鮮明的概念?原因在於搖滾樂在五0、六0年代開始從 Blues 中漸漸蛻變為Blues Rock ,然後又轉向了 Rock n’ Roll ,也因此,在搖滾樂裡頭塞滿了複雜且深奧的藍調音階樂理,對於一個年輕人來說要學習這些不只要苦練,更要花費大把的時間從藍調開始聆聽,培養那樣的基礎之後,還要再加上能編織出花俏、炫目的吉他 solo 技巧,這對於想玩音樂的小夥子來說無疑是一道直聳天際又超級厚的高牆,沒有十年以上的鑽研和苦練,想都不要想有站上舞臺的一天。

所以,當 Proto-Punk 的那些人出來時,他們或許認為自己揹負了一種使命感,他們想要把音樂「還給人民」,而不是讓那些搖滾神話們「挾持著音樂」,運用主流的商業媒體壟斷了音樂其他的可能性。

什麼是朋克文化?

Johnny Thunders

在當時的年代,所謂的搖滾樂必須要有很完整的鋪陳,就像是寫八股文一樣,起承轉合,饒口又饒舌,從頭講到尾,又從尾巴論述到頭;當 Ramones 首次登上CBGB,唱出《NowI Wanna Sniff Some Glue》時,那首歌也不過短短的 1 分35 秒而已;當 Iggy Pop 唱著《ThePassenger》時,大家發現如此簡單的一首歌怎麼有辦法講出這麼多感受和東西;當 Velvet Underground 演奏《Heroin》時,讓所有人嚇到,原來用上了那麼多噪音的歌曲卻是那麼的動聽,甚至在這樣的簡單噪音之下,反映出體內焦躁、騷動不安的叛變。

所有那個年代的朋克、前朋克歌曲不但簡單甚至粗糙,比對當時的搖滾樂,會發現技巧的差異簡直是天差地遠,有些朋克歌曲甚至連技巧都談不上,但是假如我們迴歸到音樂的本質上,技巧只不過是音樂裡的一個小環節,真正重要的是「音樂能否撼動人心?」;當那些超級誇張且炫麗的歌曲已經不能再勾起年輕人的心時,搖滾的神話就註定要被打破。

而在 Proto-Punk 出現之後,Television 、 Talking Heads 、The Ramones 、 The New York Dolls 、Blondie 全都漸漸地聚集到了紐約東村的 CBGB 這裡,從這裡開始,是一場「打倒搖滾樂神話」的聖戰,這些年輕人前仆後繼地來到這裡,瘋狂似的在粗糙與 DIY 精神之中尋找一種音樂「新的可能性」。我們必須很肯定地說:「作為朋克樂的開始,場景是在美國,但是醞釀發酵且突破天際是在英國。」,而 The Velvet Underground 、 Iggy Pop 等人在當時開創出來的一個舞臺,讓所有自詡為朋克的年輕人終於有了一個機會表現自己。

70年代末期的紐約東村,就這樣不斷地延燒著朋克的火焰,一路從紐約到英國,朋克也在這個時候終於綻放出無與倫比的炙熱,像一把野火般的燃燒了所有年輕的靈魂。在動盪的60年代之後,朋克作為一種反抗的姿態,永遠是最激情與激進的,而那些年的那些小夥子並不曉得自己紮紮實實的在歷史舞臺上,玩出了、搞出了、「朋克」出了一場史無前例,對於搖滾樂的反撲和圍城。

當反抗姿態與唱片合約的碰撞

Skid Row 、 Poison 、Van Halen 等 Heavy Metal 的出現,又是另一場人們糜爛、奢華、享樂主義至上的時期,也大約在這個時候,我們可以說「朋克玩不下去了」。人總是這樣的,一場反抗之後,我們開創了新的局勢,但是當有了新舞臺後,我們又認為目標既然已經達到,那就開始做些別的吧!反抗、反叛!?那不是能一直「搞下去」的東西。而聽眾的耳朵更是銳利的,人們要新的東西,不但要新而且要鮮,當 Disco 這種音樂出來時,絢爛且精緻;當 Heavy Metal 出來時,那濃厚的男性浪漫主義直撲所有人,讓每個青少年都想留起一頭浪蕩的長髮、穿著皮衣、騎著重型機車,穿梭在酒吧與女人之中。

當朋克樂隊還在小酒吧、小場地喊著、粗糙的刷著和絃時,人們的注意力早就不在他們身上了,一股騷動終究會有平息的一天,每天唱著那些東西人們也會聽膩;又或者我們該說:「朋克作為一種音樂文化的反抗意識,它在當時是成功的;但作為一種音樂,它處在非常矛盾與兩難的局面。」,為什麼這樣說?因為,當年玩朋克的人或是樂隊,普遍都有一種對於主流的反抗,但是「對於主流的反抗」並不能填飽肚子,終究,朋克樂隊要面臨一個局面,也就是與唱片公司簽約,發行專輯,賺錢,填飽肚子,養家活口。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一旦與主流簽了約,勢必歌曲就會有製作人的干預、有聽眾要去取悅、有藝人形象必須去顧。

回到當年的原點,朋克的出征不就正是要突破搖滾英雄們的殖民嗎?怎麼到了後來,朋克樂隊有了名氣後也與那些簽下Led Zeppelin等人的公司簽約了呢?

作為一種反抗的浪潮,是不是最後終究還是會被收編?

或許我們無法猜測他們的困難與不得已,但是既然 The Clash 都曾經辯解過:「我們加入主流唱片業,是想使我們的音樂可以讓更多人聽到。」,好吧,也許這樣的結局是一種折衷的辦法,畢竟我們不能在自己有一份穩定工作之下,賺錢、享受生活時,卻要求那些我們聆聽的樂隊們終身不得與主流唱片肩並肩,我們不能一邊享受他們的音樂時卻還要求他們不可以向商業與主流靠攏。

然而,我們會很懷念很久以前的他們,窩在紐約東村的 CBGB 裡,那時的音樂粗糙又狂亂,咆嘯的猛烈吉他聲,留給每一個聽眾震撼不已的反抗意識;我想,我們都會懷念曾經的那一段時光、那一場運動,如今我們也許比較難看到那樣的風起雲湧,但其實,還是有那樣的精神常在,只是他們不容易在電視上、媒體上、youtube曝光,一部分是因為主流音樂的宣傳手法越來越強大,聽眾對於音樂精緻的挑剔度越來越高,不過朋克還是在,也永遠都會在。

音樂本身就像是一連串的辯證,當有人出頭,進而達到巔峰、氾濫之際,就會有人出來挑戰,取而代之;有些存在很久,有些閃耀過後連下餘燼。朋克似乎就是後者,等待再一次的死灰復燃。話說最早的朋克運動結束在差不多1979 –1981 年左右,但是,這把火炬並沒有因此而熄滅。在美國西岸、東岸,都各有樂隊延續著這把火炬;除了The Ramones 以外,Blondie 到了八、九零年代依然的存在。

而後起之秀呢?

西岸的L.A. 有「X」、「FleshEaters」、「CircleJerks」,舊金山有「BlackFlag」、「DeadKennedys」;東岸則有「MinorThreat」,後來變為「Fugazi」;這些樂隊持續地貫徹前人的意志,將火炬從前人手裡接下之後,不斷的尋找可供燃燒的思想,將這一火苗小心但同時又粗野的傳承。他們就像是雖然疲憊但眼神仍然澄澈的戰士,雖然遍體麟傷,但是意志卻比以往更堅定,因為他們相信、他們想要相信,一直以來所信奉的價值、信念,是對的、是可以被貫徹執行的。

這些容易被遺忘的鬥士們,到了九零年代初期,終於可以看到他的親手播下的種子開花結果,終於這把火炬可以交遞出去了!

什麼是朋克文化?

Fugazi

新希望,Punk Revival

大約是在九零年代初期,一股被後世稱為「PunkRevival」的運動從加州吹起將要襲捲世界的一陣強風。如果要把這一陣風裡的樂隊全部列出來,也許這篇文章就打不完了,因此我列出一些代表性的就好:

Green Day、Blink182、NOFX、MxPx、TheOffspring、NoUse For A Name、Rancid、TheSublime、Lagwagon;當然,其他地方也有,例如Anti-Flag、TheSuicide Machine、BowlingFor Soup 等樂隊。

這些樂隊的出現,文獻上或是眾人的說法都不太一樣,有些人認為是大家厭倦了Disco 音樂,有些人認為是重金屬音樂開始無聊了,因此朋克這股騷動又悄悄地再次迴流,由一大票小夥子領軍,而這一次,他們玩得更真、更盛大。

Punk Revival 的時空背景

在我認為,這股Punk Revival 之所以會出現,並不全然是對於Disco、Metal的另一場反抗運動,我認為與美國當時的社會或多或少有關。

1989 年,老布什總統取代了里根總統,到了1993 年,老布什又被萬眾矚目的克林頓取代,克林頓執政的八年,加上老布什執政的四年,前後十二年的時間,美國幾乎是處在世界超級霸權、一枝獨秀的世界裡;里根先是剛柔並濟的說服戈爾巴喬夫將蘇聯解體,在蘇聯解體的那一剎那,美國正式成為了世界第一,毫無對手可言,在那樣的背景之下,「USA」成了美國人心中數一數二驕傲的詞彙,美國人喜歡把國旗穿在身上、把USA 印在商品上,那是一個沒有對手、沒有敵人、沒有阻礙的夢幻時代。

在2008 年之前,美國的經濟強大的不可思議,先是在日本泡沫化之後,把洛克斐勒大廈買回來,接著又因為「波灣戰爭」等軍事、外交事件的關係,獲得了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石油,而華爾街一片歌舞昇平,金童們的奇招盡出,使股市走向強大的「牛勢」,加上老布什與克林頓的前後執政,簡直把美國帶上一個無與倫比的巔峰。大家還記得小時候,大約民國八十年前後,那時候的「美國」等同於「財富」、「夢想」、「所有人的應許之地」,彷佛只要到了美國,所有的夢想就會在一夕之間實現,甚至可以說,你的所有夢想將會在你腳尖接觸到美國國土的時候瞬間實現。

什麼是朋克文化?

美國精神

在這種狀況之下,年輕人要幹嘛?

無病呻吟、反抗父權、反抗權威、四處破壞、打發無聊的時間;所以這時候的朋克樂隊很明顯的是一種「快樂」的取向,不過,仍然有一些還是秉持著老一輩的朋克精神和意志;但普遍來說,九零年代誕生的朋克樂隊,大多是屬於快樂、年輕人的無聊、搞破壞的惡作劇,處於一種青春無憂無慮的狀態之中。也就在那個時候,「PopPunk」被冠到這些樂隊頭上。而Punk Revival 這個詞彙其實屬於比較「歷史性」的詞彙,指涉這樣的音樂類型又再一次復甦,但前後兩者的精神其實差異性是很大的。

Pop Punk 的喧囂與嘻鬧

不可否認的,這股旋風襲捲了全美,甚至遠擴海外。在這邊我們先要確定一個共識,那就是:「九零年代的這些朋克團並沒有朝向反抗主流的意識」。

拜資本主義的強勢洗腦,玩朋克樂隊再也不是一種反動和對抗,相反的它是通往財富的一條快捷方式,這些Pop Punk 的樂隊前仆後繼地出現,穿著滑板褲、Vans鞋,整天唱著「生活好無聊」、「大人都不懂」、「SchoolSuck」這一類詞句。不過我們不能怪罪這些孩子沒有老一輩的精神,因為當你處在這樣的國境裡,沒有威脅、沒有恐懼,有的只是「我們是世界最強的」這一類的想法時,人是會怠惰、懶散、放縱的,就如同這些青少年一樣。

率先走紅的大多是來自加州的樂隊,首屈一指的代表應該就是「GreenDay」,靠著《Dookie》狂賣八百萬張,GreenDay 把這股Punk Revival 帶到一個前人無法想象的巔峰,當時哪一個青少年沒聽過《Longview》、《BasketCase》?

若我將這兩首歌比喻為當時Pop Punk 的國歌,我想應該是挺恰當的,當然,還有更多歌曲、更多這種屬於年輕人的「8beat」歌曲。

另外我們更該提到一個樂隊,「Weezer」。不同於GreenDay 等團強力節奏刷扣的Pop Punk ,Weezer 加入了大量的旋律,讓音樂聽起來起伏明顯,甚至帶有一點點的神經質,這樣的曲風,後世稱為「Emo」,取自emotional 的簡稱,也就是指涉情緒的渲染力非常強。

Weezer 與Green Day 同樣於1994 年發行影響世界的專輯,Green Day 發行了《Dookie》,Weezer 則是發行了《Weezer( Blue Album )》,這兩個樂隊撐起了當時主流朋克的一片天。

什麼是朋克文化?

Weezer

Weezer 是由Rivers Cuomo 領軍,一個天才型的作曲家,個人魅力也非常強,首張專輯裡的曲曲幾乎都被奉為經典,也被公認了影響後來的Jimmy Eat World、TheAll-American Rejects、DashboardConfessional、TheUsed,等等樂隊。Weezer早期最為經典的歌曲應該是以下這首:

明顯聽得出來,不同於Green Day 的那種曲風,情緒力較強、時而低迴時而高昂、旋律性也更勝一籌,然而在重擊的力道上就遠不如Green Day 。

Punk Revival 之後…

前面說過了,這些樂隊的出現,少了許多政治批判( Green Day 後期反而出現比較多政治、社會的批判),少了對於社會問題的解讀,我們會納悶的問:「那這樣能算朋克嗎?」,老實說,這個問題我也常常在思考。也許我們可以這樣說:他們在音樂的構成上,是繼承了朋克的形式和表現方式,然而探討到精神層面時,就極度缺乏了。

在Pop Punk 氾濫之後,大約到了九零年代末期吧,又出現了一個流派,叫做「Post-PunkRevival」,用中文來說就是「後朋克復興」,然而我一直認為這個詞是有一點可笑的。為什麼要那麼執著於「Punk」這個詞彙呢?

這被稱作「Post-PunkRevival」的樂風,大約在2001 –2005 年之間,又開放了一大票的樂隊闖進這個花花世界,頭號份子,我想應該可以讓給「TheStrokes」。

什麼是朋克文化?

The Strokes

2001 年他們靠著《IsThis It》這張專輯,差不多可以說是一夕爆紅,原因或許就在於Pop Punk 氾濫到了一個極致,「Post-PunkRevival」這種帶點柔美、英式的味道,立刻讓所有年輕人為之瘋狂,當然,之後的Franz Ferdinand、TheLibertines、FutureIslands、EmpireOf The Sun,比比皆是,每個人大抵玩得都是差不多的音樂。

然後的故事,大家都很清楚了,因為那些時代正式銜接上我們所處的年代了。大致上來說,朋克的革命鮮血也幾乎快要流乾了。

那些喧鬧後的殘餘

算一算,我自己聽朋克也超過十個年頭了,不算長但也不算短;一開始我當然也是從Green Day、Blink182、SimplePlan、Sum41 等樂隊開始的,畢竟人都曾經有過青春歲月的荒唐,但隨著年紀增長,脫離了小鬼頭的我,欣賞的反而是The Clash,若要說現在的樂隊有哪個很像The Clash 的,我會說「Anti-Flag」。

為什麼?

因為從Anti-Flag 身上至少我還可以明顯的看到Sex Pistols 當年的暴躁、TheClash 當年的理想,當然還有屬於朋克才會有的那種憤怒、反抗的精神。我已經不聽Pop Punk 好久了,也許,偶爾會拿出來回味,但僅止於淺嘗,老實說,我吞不太下去;看看那些人做的音樂,哪裡像朋克?除了音符與節奏之外,哪裡有The Clash 的那種精神?

朋克死了嗎?也許「朋克精神體現在音樂上」這種形式死了吧,不過朋克精神倒是會永遠流傳,因為你被啟發過,就永遠回不去了。朋克樂,就像是電影《黑客任務》裡莫菲斯對著尼歐說的:「You take the red pill, you stay in Wonderland, and I show you how deep therabbit hole goes. 」,朋克樂就是那顆紅色的藥丸,一但你聽了,你就會看破所有社會上的謊言、政治的謊言、企業家的謊言,然後你從此再也無法當一隻天真的小白兔,活在綠意盎然、美好夢幻的世界裡,你將活在充滿荊棘、險惡、骯髒的世界裡,但是,你會知道「只要撥開烏雲,就可以看到曙光」,因此你會義無反顧的走下去。

回想起我自己,也是因為朋克之後,開始慢慢往前摸索,我一路穿越過90 、80 、70、 60,一路回到抗議的起源,然後又順著這樣的脈絡一路又走回了現代。經歷過這樣的旅程之後,「精神長在我心,音樂僅止於耳」,這樣的一趟旅程,每個人都該走一遍,你會有所收穫、你會有所失落,有些東西你會遺留在那個年代,有些東西你會帶回現代,好好的放在心裡,因為,你找到了你的信仰,對於那種音樂獨有的原始反抗信仰。

對我而言這就是朋克,一切的體現,都在於你終於從這些歌、這些人,學到了怎樣去認清真實世界、怎樣去戳破謊言。

朋克永遠不會死,因為世界上總是有人在傳播、總是有人會拿著那火炬向前奔跑;當有那麼一天,有人跑到你面前且氣若游絲時,請你務必接下那火炬並且繼續往前跑,因為我們離終點還很遠很遠,未來的朋克走向,就是你我必須去傳遞的使命,傳遞給之後的人、沒有聽過的人。【如果你喜歡搖滾、喜歡吉他,關注我公眾號:HaruAir,有更多搖滾趣聞與歷史,也能讓你掌握更多實用的吉他硬件知識】

什麼是朋克文化?

我的公眾號裡有一些我自己整理的電子版教材,吉他和樂理的都有,有需要的話關注公眾號回覆“教材”、“樂理”就行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