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關區法院依法公開審理陳某某涉嫌受賄罪、行賄罪一案

10月29日上午,城關區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原蘭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治安行動大隊教導員陳某某涉嫌受賄罪、行賄罪一案。被告人陳某某案發前系蘭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治安行動大隊教導員,於2018年12月27日因受賄問題被城關區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並於2019年7月4日被城關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逮捕。城關區人民檢察院指控,陳某某在擔任治安行動大隊教導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82.4萬元(已退贓77.4萬元),並在監管、檢查等工作方面給予他人幫助,同時還有向他人行賄5萬元的情況。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城關法院審理的首例涉及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

為確保庭審活動的有序進行,庭審前,合議庭組成人員細緻審閱案卷材料,並按照“三項規程”的要求,組織控辯雙方召開庭前會議,就案件程序性事項徵求控辯雙方意見,充分做好庭前準備工作。庭審過程中,合議庭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相關犯罪事實展開調查,公訴人、辯護人分別向被告人訊問、發問,當庭舉證、質證。在法庭辯論階段,合議庭組織控辯雙方圍繞爭議焦點,就指控的犯罪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定罪量刑及自首立功等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被告人當庭認罪並悔罪,案件將在合議庭評議後,擇期宣判。紀委監委代表、公安機關代表、被告人家屬及幹部群眾代表旁聽了案件庭審。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按照“打傘破網”的統一部署,城關區法院在依法懲處各種黑惡勢力的同時,嚴厲打擊“保護傘”、“關係網”,確保掃黑除惡與“打傘破網”齊頭並進。今天的庭審充分彰顯了人民法院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深挖徹查保護傘,掃除滋生黑惡勢力土壤的決心,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不斷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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