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市濱湖區檢察院】餐廳封條終於揭掉了

“現在,餐廳的封條終於揭掉了,我們準備把餐廳恢復到最初的毛坯房狀態重新租出去。”解封當天,某商業經營管理公司的法務小趙專門給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檢察院檢察官打來了電話。

位於濱湖區的八方匯是一家集購物、休閒、娛樂、餐飲為一體的大型商業綜合體,所有權人將商場的所有商鋪授權給了小趙所在的管理公司進行管理、出租,管理公司從中收取商業服務費和物業管理費。最近,管理公司“攤上了事兒”:2016年,管理公司將商場三樓的三間商鋪一起租給了陳某,每月租金10餘萬元。陳某將商鋪裝修後開起餐廳,可好景不長,陳某因為無力償還300萬元的欠款,被好友趙某告到法院。按照趙某的申請,梁溪區法院查封了陳某的餐廳。

“我們和陳某的租賃合同已經解除了,法院也判決陳某將餐廳恢復到毛坯狀態返還給我們管理公司,但現在法院又把餐廳查封了,且不說這一個月的租金損失,封條貼在上面,來往的人都指指點點的,整個商場都受到影響。”小趙作為公司的法務,感到巨大壓力,便到檢察院尋求幫助。

“法院查封后,你們提保全異議了嗎?”仔細查看小趙帶過來的商鋪產權證明、授權委託書、租賃合同、法院判決書等材料後,檢察官問道。

“我們提過,可是法院沒有回覆,我們就到檢察院來申請監督了。”

接待完小趙,檢察官向法院調取了卷宗,仔細詢問了案件承辦人具體的情況。原來,管理公司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的時候,案件已經審理完畢並作出判決了,審理階段暫時告一段落,承辦法官就沒有回覆管理公司提出的保全異議。後來案件進入了執行階段,保全異議申請也沒有及時移交給執行法官,最終導致涉案商鋪被查封了半年之久。

檢察官實地走訪了被查封的商鋪後,發現卷宗裡的查封清單上所列的是圓桌、椅子、烤箱等動產設備,法院卻把封條都貼在了餐廳各個出口的門上,而非貼在動產設備上,該執行行為也存在瑕疵。看似整個餐廳都被查封了,實質上法院查封的是陳某名下、餐廳裡的設備,餐廳所在的商鋪並非陳某所有,法院也已作出生效判決,讓陳某將餐廳恢復至毛坯狀態返還給管理公司。

今年6月,該院向梁溪區法院發出了檢察建議。建議認為,無論案子在審理階段還是執行階段,都屬於在法院環節的訴訟程序,對利害關係人提出的書面異議法院均應在15日內予以回覆。

8月20日,法院解除了對涉案餐廳所在商鋪的查封。經執行法官協調,餐廳已清理完畢。

(檢察日報通訊員朱佩佩 劉梅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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