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步行街上,有人報警稱被仇家“追殺”

10月26日,

張店公安分局科苑派出所接到報警,

電話中報警人稱自己在

張店區步行街上被仇家追殺。

民警接警後迅速趕往步行街,並在路邊一酒吧門口見到了報警人仲某。民警眼前的仲某眼神渙散,站立不穩,疑似吸食毒品症狀。隨後民警立即將仲某及酒吧裡部分人員帶回派出所調查,並最終抓獲了兩名在酒吧裡售賣“笑氣”的違法人員,依法將其行政拘留。

“笑氣”

是一氧化二氮的俗稱,是一種無色有甜味的氣體,最早作為麻醉劑使用,後來又成為食品工業添加劑,多用於蛋糕製作,位列危險化學品名錄。因為吸入“笑氣”能讓人產生幻覺和欣快感,所以暗地流傳於國內酒吧、KTV等娛樂場所,甚至被吸毒人員當作毒品的替代品。

淄博步行街上,有人报警称被仇家“追杀”

在派出所裡,逐漸清醒的仲某交待了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仲某,男,20歲,張店人,無業;章某,男,23歲,桓臺人,酒吧業主;朱某,女,29歲,張店人,無業。章某在步行街上經營一家小酒吧。一個偶然的機會,仲某認識了章某,兩人成為了朋友。之前吸過“笑氣”的仲某深知裡邊利潤可觀,於是想在章某的小酒吧裡賣“笑氣”,並給章某一部分“場地租賃費”。章某應允。後來,與仲某一起吸過“笑氣”的朱某也加入了仲某的售賣行列。就這樣,仲某首先低價購進大瓶“笑氣”,然後分裝到氣球裡,以高價賣出,賺取差價。短短一個多月的時間,獲利不菲。仲某和朱某一邊售賣,一邊自己吸,“愜意”極了。終於,10月26日,仲某吸“笑氣”過量,產生了幻覺,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自己把自己送進了公安機關。

朱某和仲某因非法買賣、儲存、使用危險物質被張店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小酒吧老闆章某也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被依法處罰。當天在酒吧吸“笑氣”的都是20歲左右的年輕人,民警對其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後,將其驅散。就在朱某、仲某和章某被依法處罰後,27日,市民黃先生聯繫民警,稱自己的女兒腿部突然無力,進了醫院。據醫生診斷,病因系一氧化二氮中毒。在黃先生的反覆追問下,其女兒交待:之前一段時間,一直在涉事小酒吧吸“笑氣”。

據瞭解,“笑氣”對人體產生的損傷是不可逆的,長期吸入會造成認知功能損害、記憶力損害、腦功能損害,甚至造成死亡。近幾年,杭州、寧波等地醫院多次接診到因吸食“笑氣”而發瘋甚至吸食成癮導致癱瘓的病例。

儘管“笑氣”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毒品,但“笑氣”(一氧化二氮)被列為2018最新危險化學品名錄。單位或個人購買、儲存、使用等需獲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違法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記者:李慶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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