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前两月超额完成省定棚改年度任务

2019年,省下达我市棚改开工任务2908套、基本建成任务2924套。笔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棚户区改造开工2959套、开工率101.8%,基本建成5405套、任务完成率184.8%,提前两个月超额完成省定棚改年度任务。

为做好2019年棚改工作,我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棚改放在民生工作的突出位置,围绕重点难点、抓住“硬骨头”矢力攻坚,确保不折不扣按期完成既定任务,让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众受益。年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将任务向各县区进行了分解下达,并指导县区将任务落地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全市共落实开工项目8个、2908套,其中河口区3个、415套,广饶县3个、2122套,利津县2个、371套;基本建成项目12个、4880套,其中东营区1个、570套,河口区3个、431套,垦利区1个、746套,广饶县3个、2122套,利津县2个、371套,现代农业示范区2个、640套。密切关注项目进展,及时作出项目调整,对因条件发生变化、年内确实难以开工的3个项目共396套,在请示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指导有关县区从棚改项目库中筛选出符合棚改认定范围和标准并具备开工条件的2个项目共447套,及时进行了调整替换,并将项目调整情况上报省相关部门。

棚改资金的有效落实,事关这一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资金,确保棚改项目顺利推进。加强与财政、发展改革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今年以来,已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补助资金10940万元。其中,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709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3850万元。通过发行棚改专项债券,融资7.02亿元。

为推动项目加快实施,我市建立督查调度机制,调度各县区严格按照6月底前开工率和基本建成率达到60%、年底前全部完成的时间节点推进各项任务。严格数据上报,督促各县区落实专人,及时登录“山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统计信息系统”准确上报棚改数据,每月一通报开工和基本建成情况并抄送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和各县区政府。8月份以来,对棚改开工较慢的个别县区实行了重点调度,深入项目现场,当面查看进度、当面分析问题、当面研究推进,指导县区破解问题症结,加快推进速度,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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