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源頭排查系統打擊民間借貸案件首現負增長

江蘇高院出臺工作指南嚴格甄別“套路貸”| 強化源頭排查系統打擊民間借貸案件首現負增長

先後在無錫成立7家“乾”字頭貸款公司,以無抵押貸款、快速放款為誘餌簽訂“高低條”及各項承諾書,放款後單方肆意認定違約,並採用噴漆、堵塞門鎖、高音喇叭辱罵等軟暴力手段催款,共實施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各類犯罪29起。

網羅刑滿釋放人員在南通、揚州、泰州等地開設車貸、零用貸公司,通過虛增債務、製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和故意製造違約等方式,將“套路貸”與暴力、軟暴力相結合,短短一年內就迅速擴張,實施犯罪活動80多起,造成10多名被害人有家不敢回或被迫搬家,不敢報案或不敢開門營業。

上述兩個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伙,去年年底分別被無錫市錫山區法院、南通市崇川區法院一審作出判決,其中為首的主犯方某、何某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二十四年,兩人均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近日,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這兩起案件作為涉“套路貸”黑惡勢力典型案例向社會發布。江蘇高院還同時公佈了《關於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打擊與防範“套路貸”虛假訴訟工作指南》,對“套路貸”的界定、防範打擊虛假訴訟應注意的問題、嚴格把握法律標準、及時糾正“套路貸”虛假訴訟等明確了18條工作指南,全面加強司法甄別。

披著普通民間借貸外衣

據瞭解,江蘇法院在審結一批“套路貸”涉黑涉惡案件中,發現一些“套路貸”違法犯罪披著民間借貸外衣,包裝成普通民間借貸案件起訴到人民法院,企圖通過訴訟程序實現非法利益,給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以及司法秩序造成巨大危害。

其中更有極端案件,讓人觸目驚心。

2018年12月25日,蘇州工業園區法院對一起以未成年人為主要犯罪對象的“套路貸”犯罪案件作出宣判,主犯張某某犯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八萬元。

案件中,張某某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社會經驗不足、自我保護能力弱等特點,向未成年人發放“套路貸”。其間,該組織成員還引誘、糾集被告人褚某某、朱某某等多名在校學生,利用同學、朋友關係誘騙其他未成年學生簽訂虛高借款合同,在借款中隨意扣減“服務費、中介費、認家費”等,並逼迫未成年少女拍攝裸照擔保債務,部分未成年被害人被迫逃離居住地躲債,造成輟學等不良後果。

2018年9月,江蘇高院成立專門領導小組部署開展防範和懲治涉“套路貸”與虛假訴訟專項整治活動,2019年5月再次部署開展全面排查放貸活動、堅決打擊“套路貸”專項行動。7月,江蘇省紀委監委、省委政法委牽頭省九家單位部署開展非法金融活動專項治理。

“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中,‘套路貸’違法犯罪佔比達四分之一,通過一年多加強源頭排查和系統治理,成效相當明顯。”江蘇高院刑一庭庭長、掃黑辦主任劉亞軍介紹,目前經過專項整治,全省民間借貸案件收案明顯減少,其中2019年1至9月全省新收民間借貸案件141271件,同比下降4.32%,自2015年以來首次出現負增長。其中8月、9月降幅更是達到了26.31%。

明確五種常見犯罪手法

江蘇高院民五庭副庭長、掃黑辦“套路貸”虛假訴訟專項治理工作組組長王蘊在發佈會上對《工作指南》相關內容進行了細緻解讀,首次完整界定了“套路貸”概念、與民間借貸的區別、常見犯罪手法和“套路”。

其中明確,放貸人虛構法律關係,通過虛增債務數額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採用暴力、脅迫或者藉助訴訟、仲裁、公證以及其他手段,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違法犯罪活動均系“套路貸”。同時明確,在司法實踐中不僅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進行虛假訴訟,還常常假借債權轉讓、股權轉讓、房屋買賣、房屋租賃、汽車買賣、所有權確認等民事糾紛之名進行虛假訴訟。

“在簽訂、履行借貸協議過程中往往實施虛增借貸金額、製造虛假給付痕跡、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隱匿還款證據等行為。”王蘊介紹了“套路貸”的上述五個主要特徵,還列舉了包括了從簽訂金額虛高的“借貸”協議製造民間借貸假象、製造資金虛假給付事實、惡意壘高“債務”數額、“套路”第三人承擔“還款”責任、通過虛假訴訟等各種方式非法討債等五種常見犯罪手法。

值得關注的是,江蘇高院此次出臺的《工作指南》還將全面強化立、審、執各環節,並列舉了包括原告為疑似職業放貸人或關聯關係人、借貸合同為統一格式的、原告只截取部分往來憑證主張權利的等15種具體情形。“這些都是法院在審理中,總結了不正常的民間借貸交易特徵,並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經過審判總結髮現的虛假訴訟表現形式,有助於執法辦案人員警惕和甄別,避免司法機關人員警惕性不強而被違法犯罪分子利用。”王蘊說。

強化案件事實實質性審查

據瞭解,江蘇高院還將全面強化對相關案件事實的實質性審查,嚴格落實關聯案件與疑似職業放貸人名錄強制檢索制度,強制使用“套路貸”虛假訴訟智能預警系統。同時強化當事人本人到庭參加訴訟制度,加強對借貸事實與證據的實質性審查,加大法院依職權調查取證力度,加強對執行依據的審查,防止“套路貸”虛假訴訟得逞,徹底截斷違法犯罪分子利用訴訟程序將非法利益合法化的通道。

截至今年10月18日,江蘇各地法院辦理涉黑涉惡財產刑執行案件共1368件,追繳、沒收、財產刑執行金額共計6741.09216萬元。

江蘇高院執行局副局長周建明介紹,目前對所有未結案件實行一案一表、一案一策,逐案過堂,逐件清理。通過無縫對接,刑事審判部門加快審理進度,執行機構提前介入對接,執行裁判部門對執行引起的執行異議複議案件優先審理,確保一體推進。通過專項行動將確保包括“套路貸”在內的涉黑惡案件“打財斷血”專項執行行動常態化,徹底剷除黑惡勢力犯罪的經濟基礎。

目前,江蘇全省法院對已結民間借貸案件開展大排查工作,大大壓縮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空間。其中對確屬“套路貸”虛假訴訟的,將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撤銷原審生效裁判,裁定駁回起訴,及時將涉嫌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機關。同時明確對進入執行程序的“套路貸”虛假訴訟,依法裁定中止執行,並將執行依據移交相關審判業務部門啟動審判監督程序糾正,及時將涉嫌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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