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姚春华
出生日期:1973年5月16日出生
住址: 东莞市企石镇上洞围二村民小组
案情介绍:被执行人姚春华与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信用卡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姚春华应向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清偿金钱债务暂合计88311.45元,此外,被执行人还应承担本案执行费1224.67元,以上款项合计89536.12元。
执行案号:(2019)粤19执633号
执行依据:(2017)清仲字第836号裁决书
执行标的:88311.45元
执行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黎书记员 07698981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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