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廠沒有籤勞動合同,也沒有買社保,我去辭職,老闆把我的辭職書給撕了,該怎麼辦?

雨送輕舟


從老闆把你辭職書給撕了那天起算,滿一個月直接走人,這個是非常穩妥的做法,還有一種就是直接走人。

我知道你擔心的事工資問題,所以通過辭職的方式。但你要知道你和廠裡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社保也沒有繳納。現在在你面前有兩個大概方案:一是讓你如願辭職,二是進行勞動權益方面的維權;前者簡單直接讓老闆結算工資走人,否則去告,相信老闆不會為難你的,後者勞動維權需要走相關流程,而且還要付出時間成本。


要清楚自己的目的

雖然根據描述你們廠違反了勞動法,但是你是否需要進行維權?你的目的是不是單純只要能夠順利辭職就行?如果只為了辭職,直接跟老闆說,我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是隨時可以走人的,如果不同意我去勞動局告的話,廠裡要支付我雙倍工資,而且我還有權要求幫我補繳社保。

這句話說出來以後,只要老闆腦子沒有進水應該會答應你的,因為一旦你去勞動局告了,你確實可以拿到兩年以內的雙倍工資,而且廠裡還需要幫你繳納社保,這個帳要是老闆算不清楚這老闆也當不了。

如果說你想就著廠裡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也沒給你買社保的問題進行勞動維權,那麼準備相關的證據,比如,廠牌、工服、工資條等等能證明你和廠裡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然後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

關於辭職的程序

一般正常的辭職流程是,勞動者應當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書面和口頭都可以。在辭職問題中,勞動者往往有一個誤區,就是認為辭職一定要等用人單位同意才可以,事實上從提出辭職開始算,滿30天勞動者就可以離開了。

在題主的問題當中,儘管老闆將你的辭職書撕掉了,但是你只要能夠證明老闆在某天將你的辭職書撕掉了就行,到時候走人就可以了。辭職在實際操作中就是一個告知而已,沒有想象的那麼複雜。

至於為什麼要提前30天,那是為了給用人單位一個崗位補充的緩衝期而已。


想好了就作出決定

現在是想單純辭職還是想勞動維權,想好了選擇之後就採取相應的行動,若是隻想辭職,30天后走人就是,別怕拿不到工資,那老闆除非拉屎把膽拉掉了,否則根本不敢扣你工資,那時候你人都離開廠裡了還有什麼可以能讓你忌憚的?直接告就是。

在我看來,最好利用廠裡沒和你簽訂勞動合同也沒買社保的事情來進行一個勞動維權,不一定要去勞動監察大隊去告,可以和老闆談判協商解決,因為廠裡明顯的違反了勞動法,你一旦去勞動部門告了,有可能會引發一個效應,也就說同事們看到你告贏了,也有可能去告,所以對老闆來說這是件有後果的事情。

我認為,只要你們廠老闆腦袋還長在脖子上面就會讓你如願,別看撕掉你的辭職書,那只是裝腔作勢。


老郭職說


企業的行為涉嫌違《勞動法》。

根據《勞動法》、《民法通則》,你有權提起勞動仲裁或提起訴訟。

訴求:

1、解勞動合同;

2、由公司按勞動法規定賠償你合理的待遇;

3、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

建議你不妨從以下五個方面入手:

1、整理你手頭現有的證明與在該廠勞動的資料,包括每個月你簽名的工資表、企業給你發工資的銀行帳戶及進帳記錄、工作證、出入證等;

2、收集其它員的的證明資料,證明該企業長期存在有不簽訂勞動合同、不交社保行為;

3、委託律師到社保部門、稅務部門、勞動部門相詢企業勞動合同、社保、稅收手續辦理情況,收集國家相關的政策;

4、向企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並以有效的方式送達企業人事部門,記錄接受人信息,如果人事部門同意按你的申請與你協商,你要主動與企業協商,在滿足你要求前提下,最好雙方達成和解,一定要達成書面簽訂協議;

5、企業人事部門拒絕你的申請,你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申請,並親自送到勞動仲裁部門,如果勞動仲裁部門受理後,做好參加仲裁活動,領取勞動部門仲裁裁定書;

6、勞動仲裁部門不受理你的仲裁申請或仲裁不符合法律規定,你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委託律師起草訴狀,並由你親自到法院辦理立案手續,準備好開庭手續,並按法院通知參與法庭調查活動。

但願幫你解決眼前的困難。


用心讀熱點


自己寫份辭工書,郵寄給廠裡,把存根保存好做為證據。或者直接去當地勞動部門投訴,跟廠裡解除勞動關係。一、最好有相關資料:工卡(考勤記錄)、個人每月工資條或每月工資銀行流水記錄,入職表。

二、不知道你在公司做了多久?如果沒超過一年的話,可以要求工廠每月支付你雙倍工資,如:你工作了十個月,那工廠需要支付你九個月的雙倍工資。當然如果你已經在工廠工作超過一年還未簽訂勞動合同,那就是已轉為無固定期的勞動合同了。但仍然可以辭職的。如果工廠不批,按前面說的方法即可。另外你還可以要求工廠給你補交足額的社保。


春夏秋冬閒扯淡


告他,還可以有雙倍賠償!理不虧,怕什麼。

我就告了,陪了雙倍工資差額!不過打了差不多一年官司。

我是經常被廠長欺負,計件工,淨給我不掙錢的活路做。氣不過就辭職了。廠長不給開最後一個月工資單,我就找勞動局了,本來也沒打算拿全額賠償,想著拿了工資好過年。沒想到他們想不認我最後兩個月工資,氣不過就跟他們打官司了。

別怕,有理走遍天下都不怕。


寶器哥和寶器妹


簡單的說幹活:

1.如果給你發過工資,那麼好,去銀行打流水,申請仲裁事實勞動關係;

2.一年以內沒簽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超過一年就是無固定期限合同;

3.只要認定了勞動關係,繼續仲裁公司要求補繳社保;

4.面對這麼多錢,公司會巴不得你趕緊走的,提交離職報告,簽字掃描後 通過郵件+微信+郵寄(EMS)+現場向人力資源提交報告。無論公司批與不批,30天后你就是自由人。(前提你不欠公司借款、固定資產、培訓協議等)


Daniel1986


我的建議如下:

1、蒐集證據

蒐集一下,你在這家工廠工作的相關證據,比如工作證、任命書,崗位職責,工作群截圖(工作群別自己退,否則就之前記錄都沒了)等。有工廠蓋章的東西最好。

2、發函

給公司發一份《解除勞動合同函》,明確告知公司,因沒有和你簽訂合同,沒有給你買社保,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將該函通過快遞和EMS發送至公司,要問快遞要回執。

3、離職

做完以上事情,就可以離職了。直接找到HR要開離職證明,結算工資。

4、仲裁

如果第3項,工廠卡著不辦。拿著證據去仲裁,主張

1)二倍工資補償

2)經濟補償

3)離職證明

4)拖欠工資

5)補繳社保

關注@聞智彬彬,15年資深HR,10年企業高管,助你職場價值成長!

—END—


聞智彬彬


你發工資的時候有一定的交易記錄,同時保留相應的對公賬號,加上拍攝辦公地點的圖片和視頻,保留相應的證據,再進行勞動局舉報,最好是多個人去,這樣的成功率會高些。只要有相應的在場上班的有利證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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