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嚴重失信會計人員“黑名單”制度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日前印發《關於加強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貫徹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到,加強會計誠信建設,完善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建立健全會計人員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建立嚴重失信會計人員“黑名單”制度。

《意見》指出,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嚴格遵循會計法關於“國家實行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不得擅自修改、調整、補充規定、解釋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政策口徑。

《意見》明確,各單位要認真履行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賦予的職責,依法設置會計賬簿,根據真實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不得賬外設賬和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條件的單位應委託會計師事務所或經批准設立的代理記賬機構進行代理記賬。

《意見》稱,企業、行政事業單位要認真執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其配套指引、《小企業內部控制規範(試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試行)》、《關於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等規定,在單位負責人的組織領導下,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有效運用內部控制基本方法,加強對經濟和業務活動內部控制。

《意見》提到,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須委託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的企業和其他單位,應委託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配合其獨立開展審計業務,及時、完整提供審計所需文件、資料和其他有關信息,不得授意、指使、脅迫註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不實審計報告。

《意見》指出,財政部門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要積極採取措施,加強對各單位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督促指導。要加強對國有大中型企業、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眾公司、行政事業單位、其他單位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情況的監測,通過公開披露信息或報送信息,及時分析、掌握有關單位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情況動態,為開展專項檢查或重點檢查、進一步加強會計監管提供決策支持。

《意見》並稱,完善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建立健全會計人員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建立嚴重失信會計人員“黑名單”制度。要加強會計行業組織自律管理。積極創造條件、爭取廣泛支持,將會計人員、會計中介機構的信用情況及會計違法單位的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提高失信懲戒的約束力和震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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