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截至9月116人因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獲刑3年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30日介紹,截至2019年9月,各級法院共受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10651件,審結10243件。其中對7674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對116名被告人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30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打擊惡意欠薪犯罪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周加海指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是典型的涉民生類犯罪,性質惡劣,危害嚴重,人民法院近些年來一直高度重視此類犯罪的依法懲治和相關案件的審理,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通過制定司法解釋、發佈指導性案例,統一法律適用,加強對下指導。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將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入刑後不久。2013年1月,最高法院就發佈了一個專門性的司法解釋《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定罪量刑的具體標準和有關法律事務問題。

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數額在五千元到兩萬元以上的,或者是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累計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就要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通過狠抓執法辦案,依法懲治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從2011年5月1日以來,各級人民法院嚴格按照刑法和司法解釋有關規定,準確認定事實,正確適用法律,依法公正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

周加海介紹,截至2019年9月,各級法院共受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10651件,審結10243件。其中對7674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對116名被告人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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